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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益珊

鎖定
徐益珊,男,漢族,荔城區黃石鎮人,1970年9月出生,中央黨校大學學歷,1994年10月參加工作,1999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工程師職稱。曾任莆田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23年7月,徐益珊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徐益珊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荔城區黃石鎮
出生日期
1970年9月

徐益珊人物履歷

1994年10月至1999年7月,任莆田市建設局市政工程維護處幹部;
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任莆田市建設局市政維護處副主任(其間:1998年10月至2001年7月,援藏任西藏林芝地區朗縣計經委副主任);
2001年9月至2007年3月,任莆田市建設局建材管理處主任;
2007年3月至2010年12月,任莆田市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0年12月至2013年12月,任莆田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3年12月至2017年8月,任福建湄洲灣控股有限公司總支部副書記、總經理;
2017年8月至2022年5月,任莆田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2022年5月,任莆田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1] 

徐益珊人物事件

徐益珊違紀被查

2023年3月3日,據莆田市紀委監委消息,莆田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徐益珊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莆田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徐益珊依法雙開

2023年7月,經中共莆田市委批准,莆田市紀委監委對莆田市水務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總經理徐益珊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益珊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在重大原則問題上不同黨中央保持一致,背離習近平總書記治理木蘭溪重要理念,在木蘭溪治理工程中官商勾結,企圖謀取私利,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裏不一,搞兩面派,做兩面人;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組織原則,違規推薦提拔幹部、錄用職工;廉潔底線失守,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車輛和錢款;不正確履行職責,干預和插手市場經濟活動;私德不正,與他人長期保持不正當性關係;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徐益珊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徐益珊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