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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慶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

鎖定
徐慶,男,漢族,浙江杭州人,1964年2月出生,1993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學歷。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1] 
2022年3月,徐慶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 
中文名
徐慶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浙江杭州
出生日期
1964年2月
畢業院校
中央黨校

徐慶人物履歷

1982年08月至1985年07月,寧夏建築工程學校工民建專業學習;
1985年07月至1994年03月,銀川市城鄉建委總工辦助理工程師、工程師;
1994年03月至1997年03月,銀川市城鄉建委建工辦副主任;
1997年03月至1999年06月,銀川市建設委員會建築業管理科科長;
1999年06月至2002年08月,銀川市建設委員會副主任、黨委委員;
2002年08月至2003年04月,銀川市政府副秘書長、銀川市行政中心建設辦公室主任;
2003年04月至2004年11月,銀川市政府副秘書長、銀川市行政建設中心主任(正處級);
2004年11月至2008年02月,銀川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
2008年02月至2009年01月,銀川市政府副秘書長(正處級)、市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
2009年01月至2010年01月,永寧縣委副書記(正處級);
2010年01月至2012年10月,銀川市建設局局長、黨委書記;
2012年10月至2014年05月,銀川市住房保障局局長、黨組書記,市住房保障系統黨委書記,市房改辦主任;
2014年05月至2015年05月,銀川市規劃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05月至2015年08月,銀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提名人選、黨組成員,銀川市規劃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5年08月至2016年04月,銀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銀川市規劃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
2016年04月至2018年08月,銀川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3] 

徐慶人物事件

徐慶審查調查

2022年2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批准,自治區紀委監委對銀川市政府原黨組成員、副市長徐慶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慶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生活腐化墮落,在與私營企業主交往時心不清、志不明,將手中權力變為謀取私利的工具,搞權錢交易,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不正確履行職責;道德敗壞;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及其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承攬、工程款撥付、項目審批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徐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慶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徐慶決定逮捕

2022年2月,中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徐慶作出逮捕決定。 [5] 

徐慶提起公訴

2022年3月25日,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徐慶(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中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