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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康

(那曲市巴青縣水利局原局長)

鎖定
徐康,男,漢族,1982年10月出生,湖南湘鄉人,2010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07年7月參加工作,大學本科學歷。曾任那曲市巴青縣水利局局長。
2021年6月,經巴青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巴青縣委批准,決定由巴青縣紀委給予徐康開除黨籍處分;由巴青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中文名
徐康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湖南湘鄉

徐康人物履歷

2001年11月至2003年9月,西藏軍區77680部隊服役;
2003年9月至2007年7月,西藏大學農牧學院水電系農田水利專業學習;
2007年7月至2010年4月,那曲地區巴青縣水利局科員;
2010年4月至2011年4月,那曲地區巴青縣本塔鄉副鄉長;
2011年4月至2012年2月,那曲地區巴青縣阿秀鄉副鄉長;
2012年2月至2014年10月,那曲地區巴青縣水利局副局長;
2014年10月至2018年1月,那曲地區巴青縣水利局主任科員、副局長;
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那曲地區巴青縣水利局局長;
2018年4月至2021年3月,那曲市巴青縣水利局局長;
2021年3月,那曲市巴青縣總工會二級主任科員;
2021年3月免職。

徐康人物事件

徐康違紀被查

2021-05-28,據“雪域清風”微信公眾號消息,那曲市巴青縣水利局原局長徐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巴青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徐康雙開處分

2021年6月8日,西藏那曲市巴青縣紀委監委對巴青縣水利局原局長徐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康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組織紀律意識淡薄,不按照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借用管理服務對象錢款,影響公正執行公務;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承攬項目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徐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知恥、不知止,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巴青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巴青縣委批准,決定由巴青縣紀委給予徐康開除黨籍處分;由巴青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