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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

鎖定
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是徐州市銅山區政府部門,負責研究制定全區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
負責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中文名
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
主管部門
徐州市銅山區人民政府
局    長
胡清華

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組織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按照幹部管理權限,承擔所屬單位領導幹部的動議、考察、任免等相關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統領全區教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具體指導中小學校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
(二)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指導中小學校思想理論建設、宣傳輿論陣地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協調、指導學校做好維護政治穩定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協調指導所屬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三)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落實國家有關教育的法律法規,擬訂地方教育改革發展的政策和規劃,擬定我區相關規範性文件並組織實施。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發展素質教育。
(四)組織指導教育系統統戰與羣眾團體工作。會同區有關部門指導學校統戰工作,指導直屬學校工會、共青團等羣眾團體開展工作。
(五)組織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六)負責各級各類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建設和發展,負責全區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佈。
(七)負責本部門教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收費、國有資產、教育基建投資等方面的政策,負責統計全區教育經費投入情況。
(八)組織指導全區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指導和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指導和推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
(九)組織指導全區職業教育改革與發展。統籌指導社會教育、繼續教育。指導職業教育教材建設,促進教育教學改革。開展職業指導工作。
(十)組織指導學校德育工作、教育教學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工作以及國防教育等工作。
(十一)組織指導全區教師工作,組織、指導實施教師資格制度,組織、指導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務評審聘任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人才隊伍建設、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工作。
(十二)負責中等學歷教育招生考試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擬訂中等學校招生政策,會同區有關部門編制中等教育招生計劃。
(十三)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監督檢查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負責普通話推廣和普通話水平測試管理工作。
(十五)組織指導全區中小學對外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六)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職能轉變。進一步明確職能定位,強化監管職責,加強審慎監管,落實“放管服”改革要求;依法規範事前審批、提高審批效率,推進行政審批服務便民化;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提升監管效率和服務水平。
堅持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行政規章、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區委區政府關於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分工文件等有關規定,履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責任。
堅持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根據法律法規、部門權責清單以及區委區政府、區安委會關於安全生產工作職責分工的文件等有關規定,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堅持依法行政,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以及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加強本部門、本系統執法人員管理、培訓、隊伍建設等,規範本部門、本系統行政執法行為,落實法治政府建設任務。 [1] 

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重要政務和事務;承擔機關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政務公開、接待、後勤、安全、信息化等工作;協調與外區的教育協作工作;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黨委辦公室組織指導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系統黨組織建設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教育系統宣傳思想文化工作;承擔局機關機構編制、幹部人事等工作;承辦局機關中層及中小學領導幹部的選拔、培訓和管理;承擔教育系統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發展及後備幹部的培養和考察;指導教育系統統戰工作;指導學校羣團工作和機關黨羣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二)計劃與建設科(安全穩定科)。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協調全區基礎教育學校佈局調整工作;負責編制全區中小學校基建維修投資計劃並實施,指導、協調學校校園規劃、基本建設等工作;督促檢查指導全區中小學危房改造和總務後勤的管理工作;負責基建、維修技術檔案和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工作。安全穩定科負責組織指導學校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建設。指導協調教育系統維護穩定以及學校安全保衞工作,指導協調學校做好重大安全事件處置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管理與改革工作。
(三)基礎教育科。指導學校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教育法令、法規和推進教育改革、素質教育、科研項目工作,協調推進教育現代化工作,推進全區教育高質量發展;負責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規劃、年度計劃;負責牽頭組織編報教育事業統計年報,統籌全區基礎教育年度招生及初中生物、地理兩科的會考工作;協調全區基礎教育學校佈局調整工作,普通高中星級創建工作;負責統籌全區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兒教育、特殊教育常規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學校規範辦學行為,認真貫徹國家及省市課程計劃,積極推進地方課程建設及課程改革,指導學校德育工作、教育教學工作、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負責全區中小學學籍管理工作;負責組織普通中小學開展勞技、人口、環境、安全等各種滲透教育工作;承擔全區中小學課程基地建設,語言文字及節水型學校創建工作,人民武裝工作;負責全區中小學標準化學校建設及特色學校評定工作;指導、協調教育系統國防教育、雙擁工作。
(四)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科(政策法規科)。統籌管理全區中等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負責做好中等職業教育發展規劃、結構調整和體制改革,負責職業教育的專業設置、教材建設和招生計劃的審核;承擔中等職業學校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教學和科研工作,開展職業指導工作。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和區級職教發展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績效評價;指導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擬訂民辦非學歷教育機構設置標準和管理辦法,指導終身教育、老年教育和社區教育工作。抓好中等專業(職業)學校和成人學校的師資隊伍建設及成教幹部的崗位培訓。政策法規科全面指導教育系統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承擔機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協調推進教育綜合改革工作;指導教育系統法治建設、行政執法與監督等工作;負責本部門相關行政審批工作,並限時辦結。
(五)審計科。承擔中小學校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對中小學的財務收支和有關經濟活動、校辦企業基建和維修工程、有關人員的經濟責任進行審計;負責對教育系統在財經活動中的重要事項開展審計調查;對中小學費用使用進行監督。
(六)人事科。承擔教師隊伍建設統籌管理工作;擬訂教師隊伍建設規劃和相關政策;指導師德、師風建設;指導教師教育工作和教師管理工作;規劃、指導實施高層次人才的選拔培養和中小學骨幹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和校長培訓工作;負責中等職業學校和中小學教師職務評審聘任工作;組織指導中小學對外交流合作工作。指導中小學人事工作;承擔教育系統機構編制、人事,以及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等工作;指導教育系統人事管理、分配製度改革、工資福利等工作;規劃、指導中小學特級教師的選拔、培養、管理工作;承擔義務教育教師和幼兒教師資格認定及教師資格定期註冊工作。
(七)財務科。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財務工作方針、政策及法規,制定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維護財經紀律;統籌管理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管理省、市、區下達的教育專項經費;會同有關部門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學生收費規定;編制教育經費預、決算和管理各學校的財務工作,做到增收節支;統籌安排學校設備的配置,管理國有資產;指導城市教育費附加的使用;負責教育經費投入情況的統計工作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校和教育機構的收費和財務工作;做好局機關工資審批、設備購置、財務管理工作;加強中小學財務的指導、檢查和監督,培訓財務人員,提高業務技能和管理水平。
根據《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徐州市銅山區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徐委辦﹝2019﹞22號)設立銅山區政府教育督導團辦公室,指導全區教育督導工作,負責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教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指導基礎教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工作。 [1] 

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人員編制

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4名;科長(主任)10名。辦公室核定編制3名,計劃與建設科核定編制3名,基礎教育科核定編制3名,職業教育和社會教育科核定編制3名,審計科核定編制3名,人事科核定編制3名,財務科核定編制3名。
區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區教育局行政權力事項按《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部門行政權力清單》規定執行,在《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部門行政權力清單》之外,禁止擅自設置或行使行政權力。 [1] 

徐州市銅山區教育局獲得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