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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物價局

鎖定
根據《省委、省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蘇委[2010]18號)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印發<徐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徐委發[2010]13號)有關精神,設立徐州市物價局,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中文名
徐州市物價局
地    點
徐州市
屬    性
非盈利
性    質
事業單位

徐州市物價局機構職責

一、職責調整
(一) 取消已由市政府公佈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 加強市場價格行為監管和價格監測預警職責。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物價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價格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起草全市價格管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訂價格改革規劃、年度計劃和全市價格改革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價格工作的宏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指導、監督市級有關業務主管部門以及縣(市)、區價格管理工作。
(二)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建議及相應的調控措施,參與政府價格調控措施的研究和實施工作。
(三)組織價格聽證,依法管理重要的商品價格、重要的公用事業和公益性服務價格,根據授權制定市管價格和收費的作價原則、辦法。
(四) 負責監督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和標準,實施行政事業性收費許可證制度和統計報告制度。
(五) 依法實施價格監管,引導規範市場價格行為,推行明碼標價,組織開展價格誠信和價格公共服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測定並適時公佈具體商品和服務的市場價格,配合省價格部門開展反價格壟斷,制止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行業組織價格自律;依法查處價格違法和亂收費案件以及不正當價格行為,指導全市價格和收費的監督檢查工作。
(六) 負責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及行政事業性收費成本監審工作;根據上級委託負責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的成本調查工作。
(七) 監測預測重要商品、服務價格及相關成本與市場供求的變動情況,跟蹤重要經濟政策、措施在價格領域的反映,實施價格預測、預警,及時提出政策建議,發佈價格監測信息。
(八) 負責價格認證機構的監督管理,協助省級價格部門依法實施價格行政許可,組織指導價格評估、鑑證、認證工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徐州市物價局內設機構

市物價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 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信訪、財務、安全、保密、信息化、接待、後勤等工作;負責本部門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作;組織開展本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負責本部門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工作。
(二) 綜合調控處(行政許可服務處)
擬訂年度價格總水平預期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計劃;承辦全市價格形勢分析預測,組織落實價格調控措施;承辦政策調研及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工作;組織價格聽證;承辦本部門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及行政執法監督工作;承辦本部門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
(三) 工農產品價格處(醫藥價格處)
承辦農產品、工業品、醫療服務、藥品、公用事業價格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農產品、工業品、醫療服務、藥品、公用事業價格監管工作。
(四) 服務價格處
承辦交通、旅遊、電信等服務價格和房地產價格政策與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交通、旅遊、電信等服務價格和房地產價格監管工作。
(五) 收費管理處
承辦行政事業性收費政策及改革方案的具體實施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監管工作。
(六) 價格成本處
承辦國家、省價格主管部門和市政府下達的農產品、工業品和服務價格成本調查任務;負責政府指導價、政府定價商品和服務價格、行政事業性收費的成本監審和重要商品成本調查工作。 [1] 

徐州市物價局領導分工

根據工作需要,現將局領導工作分工調整如下:
劉宏:主持市物價局全面工作,兼管價格執法檢查、價格認證、價格監測、組織人事、財務和老幹部工作,分管檢查分局、認證中心、辦公室。
王蔚東:負責農產品、工業品、醫療服務、藥品、公用事業的價格監管、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工作,分管工農產品價格處(醫藥價格處)、收費管理處、機關黨委,協助局長抓好機關黨的建設和辦公室工作。
尹富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工會等羣團工作,分管監察室,協助局長抓好組織人事和老幹部工作。
馮鐵英:負責價格綜合調控、價格法制、價格研究、價格行政許可及行政審批事項、交通、旅遊、電信等服務價格和房地產價格、價格成本調查與監審等方面的工作,分管綜合調控處(行政許可服務處)、服務價格處和價格成本處(成本監審分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