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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信訪局

鎖定
徐州市信訪局是中共徐州市委辦公室、徐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管理的部門管理機構。
中文名
徐州市信訪局
性    質
政府部門

徐州市信訪局主要職責

(一)負責處理市內外和境外人士給市委、市政府的來信、來電,接待人民羣眾來訪,保證信訪渠道暢通;及時、準確地向市委、市政府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領導同志反映來信來訪中提出的重要建議、意見和問題;綜合分析信訪信息,開展調查研究,提出制定有關方針、政策的建議。
(二)承辦上級領導機關和所屬部門、單位以及市委、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轉辦的信訪事項;負責本局自立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
(三)根據市委、市政府領導意見,向同級有關部門、下級機關及企事業單位交辦、轉辦有關信訪事項,督促檢查有關批示件及重要信訪事項的處理和落實。
(四)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問題;應急協調處理羣眾赴京、去省上訪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對帶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訪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建議。
(五)檢查、指導、協調各縣(市)、區和市級機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信訪工作;參與研究、起草本市有關信訪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負責組織和實施對全市信訪工作的目標管理;總結推廣信訪工作的經驗,提出改進和加強信訪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六)調查處理應急信訪事項、久施不決的疑難信訪問題和重要信訪案件。
(七)負責徵集人民羣眾的建議,篩選重要建議,提供市委、市政府參考。
(八)負責全市信訪幹部的培訓;指導全市信訪部門辦公自動化建設,不斷提高信訪工作水平。
(九)為來信、來電、來訪人員提供有關法律、法規、政策諮詢,做好思想疏導和矛盾化解工作。
(十)負責信訪工作的宣傳;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門處理以羣眾集訪為由而進行的遊行、集會、請願活動。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 

徐州市信訪局領導分工

職務
姓名
分工
局長
楊鋭
-
副局長、黨組成員
李學全
分管辦公室、機關黨委。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人民建議徵集辦公室、辦信處。
副局長、黨組成員
王 剛
分管督查(複查複核)處、網絡信訪處。
副局長、黨組成員
分管接待處(人民來訪接待中心)、綜合指導處、駐京駐寧信訪工作。
參考資料: [3-4] 

徐州市信訪局內設機構

徐州市信訪局內設7個職能處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行政、後勤保障和安全保衞工作;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機關文秘、機要、組織人事、檔案、保密、值班和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有關會議的安排、組織和保障;負責對外聯絡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
(二)辦信處
負責辦理市內外人民羣眾來信和港澳台同胞及外籍人士的來信;受理中央、國家機關、省委、省政府領導、省信訪局轉辦交辦及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交辦的人民來信;及時篩選重要來信,報送領導閲示;督辦、會辦、自辦重要來信和來信老户問題;負責人民來信的統計、分析,定期通報來信情況。
(三)人民建議徵集辦公室(同綜合處合署辦公)
負責收集、篩選、整理人民羣眾給市委、市政府的建議;處理人民建議的來電;負責對人民建議進行統計分析,編寫人民建議動態和人民建議摘報;對羣眾反映的熱點問題進行調查研究,為市領導決策提供依據;接受羣眾政策、法律諮詢。
收集、整理有關信訪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負責信訪工作文件、會議材料及其它文稿的起草;承辦和參與領導交辦的涉及到有關重大方針、政策信訪問題的調查研究;組織實施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負責信訪幹部培訓,信訪宣傳工作;承辦信訪法制建設方面的工作;負責彙總上報全市信訪統計報表。
(四)人民來訪接待處
負責接待市內外及境內外人士來訪,受理人民羣眾來電;負責督辦向縣(市)、區及市直各部門、各單位轉辦、交辦的羣眾上訪問題;負責上訪老户的會辦、自辦工作;會同公安部門做好對危害社會秩序的上訪人員收容遣送工作;負責集體上訪的疏導和處理;協調處理來訪中的疑難問題;協助國家信訪局,省信訪局做赴京、去省上訪人員的工作;負責我市羣眾赴京去省來市重大信訪事項和異常突發信訪事件的聯絡和處理;負責人民來訪的統計分析,編寫來訪摘報,定期通報赴京、去省上訪情況。 (五)辦案處
辦理上級領導機關交辦並要結果的信訪案件;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並要結果的信訪案件;組織或參與跨地區、跨部門重大、疑難信訪案件及信訪老户的協調會辦工作;對帶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訪問題,開展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建議,進行督查、督辦;負責本局自立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對全市信訪案件查辦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
(六)督查處
督查督辦國家信訪局和省信訪局以及市委、市政府領導交辦的需督查報結果的信訪事項;督理督辦市信訪局領導交辦需查報結果的信訪事項;督查督辦信訪工作相對薄弱的地區和部門;檢查、協調縣(市)區和市直部門、單位需查報結果的重要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督查督辦信訪工作領導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的貫徹落實情況;指導全市信訪工作機構的督查督辦工作。
(七)複查複核處
負責全市範圍內的信訪複查複核事項的業務指導與管理;負責全市範圍內的不再受理信訪事項及無理上訪老户終結材料的審核、認定、呈報及建檔備案;在《信訪條例》規定的法定期限內,受理向徐州市人民政府請求複查複核的信訪事項;辦理符合《信訪條例》及《徐州市人民政府複查複核辦法》相關規定的信訪事項呈報、委託工作;代表徐州市人民政府擬定複查複核意見;定期召開復查複核案情分析會,研究信訪案件的趨勢,提出分析報告;每半年通報一次各單位信訪事項複查複核的辦理情況;講評不再受理終結案件上報備案、無理終結案件辦理情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