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律宗

(中國佛教宗派之一)

鎖定
律宗,中國佛教宗派之一,發源地是陝西西安淨業寺。因着重研習及傳持戒律而得名。實際創始人為唐代道宣。復因道宣住終南山,又有南山律宗或南山宗之稱。
律宗的教理分成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也稱四分律宗。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戒行是戒律的實踐;戒相是戒的表現或規定,即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該宗的主要學説是戒體論。戒體是受戒弟子從師受戒時所發生而領受在自心的法體。即由接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構成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這是律宗教理的核心理論。 [1] 
中文名
律宗
性    質
中國佛教宗派之一
創始人
道宣
朝    代
分    類
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
發源地
陝西西安淨業寺

律宗傳戒簡史

釋迦牟尼 釋迦牟尼
相傳釋迦牟尼在世時,為約束僧眾,制訂了各種戒律。第一次佛教結集時,由優婆離誦出律藏。其後因佛教各派對戒律的理解不盡一致,所傳戒律也有所不同。據《僧史》記載,中國漢地翻譯戒律和實行受戒,始於三國魏嘉平(249~254)中。時中印度曇柯迦羅來洛陽,見中國僧人只落髮而未受戒,即譯出《摩訶僧祗部戒本》,以為持戒的準繩。又請印度僧立羯磨法(受戒規則)創行受戒。正元(254~256)中,安息國沙門曇諦來洛陽,譯出《法藏部羯磨》,從此中國僧眾受戒即依法藏部的作法。東晉時又把《摩訶僧祗律》《十誦律》等廣律譯出,用作行事的依據,以致受戒與隨行不相一致。
北魏孝文帝時,法聰平城講《四分律》,並口授弟子道覆作《四分律疏》6卷,內容只是大段科文。因此法聰被認為是四分律師。及至慧光造《四分律疏》,並刪定羯磨,始奠定該宗基礎。慧光弟子道雲傳道洪,道洪弟子智首,慨嘆當時五部律互相混雜,即研核古今學説,撰《五部區分鈔》《四分律疏》,影響很大。智首的弟子道宣,專研律學。繼入終南山潛心述作,著《四分律比丘含注戒本》《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四分律拾毗尼義鈔》《四分比丘尼鈔》,後被稱為五大部。他在終南山創設戒壇,制訂佛教受戒儀式,從而正式形成宗派。
與此同時弘揚《四分律》的有相州(今河北臨漳境內)日光寺法礪,他和慧休合撰《四分律疏》《羯磨疏》等,開創了相部宗。又有西太原寺東塔懷素,曾入玄奘門下,撰《四分律開宗記》,採用新譯的説一切有部《大毗婆沙論》《俱舍論》等論的解釋,批評法礪《四分律疏》的錯誤而被稱為新疏。後又撰《新疏拾遣鈔》《四分僧尼羯磨文》等,開創東塔宗南山宗、相部宗和東塔宗後被稱為律宗三家。其間互有爭論,尤以相部宗和東塔宗爭論最烈。嗣後相部、東塔兩系逐漸衰微,只南山一系傳承獨盛,綿延不絕。按照四分律宗自己的承傳,道宣是第九祖,前面還有曇無德、曇柯迦羅法聰、道覆、慧光道雲道洪、智首八人。道宣以後,以次傳周秀、道恆、省躬、慧正等,至宋代允堪元照而再盛。允堪據道宣《四分律刪繁補闕行事鈔》作《會正記》,其再傳弟子元照著《行事鈔資持記》,對《會正記》持異議,因之南山宗在宋時又分為會正、資持兩派。元明之際,衰微幾至無聞。
明末清初如馨在金陵(今江蘇南京)靈谷寺傳戒説律,南山宗又得重興。如馨弟子寂光在金陵寶華山建律宗道場。再傳讀體、戒潤。讀體繼承寂光法席,以十誓勵眾,共同遵行,以律受戒,結戒安居,著作甚多。弟子最著名的有德基書玉,兩人均有許多著作。德基下有真義、常松、實詠、福聚次第相承。其中福聚於雍正十二年(1734)奉詔入京,住持法源寺,大宏律宗,著有《南山宗統》等。其下有性言、圓先、明如、定靜、慧皓、昌蒼、海然、印宗、發圓次第相承。另外戒潤曾弘律於常州天寧寺,法流不詳。民國時著名律宗法師有弘一等。

律宗經典判教

律宗四律五論

《十誦律》 《十誦律》
以《十誦律》《四分律》《摩訶僧祗律》《五分律》和《毗尼母論》《摩得勒伽論》《善見律毗婆沙》《薩婆多論》《明瞭論》,為基本經典,通稱四律五論

律宗化制兩教

將釋迦一代教法判為化、制兩教。化教為佛教化眾生令生定慧的教法,即經論之所詮,如四部阿含,《發智論》和“六足論”等。制教為佛教誡眾生而對其行為加以制御的教法,即律教之所詮,如《四分律》《十誦律》等。化教又可分作性空教、相空教、唯識圓教三類。性空教攝一切小乘,相空教攝一切大乘般若,唯識圓教攝大乘《華嚴經》《楞伽經》《妙法蓮華經》《大般涅盤經》。制教又可分為實法宗、假名宗、圓教宗三宗。實法宗即立一切諸法唯有假名的經量部等,以非色非心法為戒體。圓教宗即立一切諸法唯有識的唯識圓教等,以心法種子為戒體。律宗在三教三宗中屬唯識圓教宗。

律宗戒律理論

律宗分類

律宗--弘一法師 律宗--弘一法師
律宗的教理分成戒法、戒體、戒行、戒相四科。戒法是佛所判定的戒律;戒行是戒律的實踐;戒相是戒的表現或規定,即五戒、十戒、二百五十戒等。該宗的主要學説是戒體論。戒體是受戒弟子從師受戒時所發生而領受在自心的法體。即由接受的作法在心理上構成一種防非止惡的功能。這是律宗教理的核心理論。戒體,舊譯“無作”,新譯稱“無表”。三家對此有所分歧。古師多依《成實論》,以“無表業”為色法,倡色法戒體論。南山宗道宣説《四分律》通於大乘,依《楞伽經》《攝大乘論》所説,以阿賴耶識所藏種子為戒體。它和前二説相對,稱為心法戒體。
《四分律》分通大乘之説,起于慧光,道宣在《羯磨疏》裏更從律文中搜尋出五種理由來證明其説。一曰“沓婆迴心”,二曰“施生成佛”,三曰“相召佛子”,四曰“舍財用輕”,五曰“識了塵境”。由“四分”通向大乘,更進一步建立三學圓融無礙説。一戒一行,圓融觀解,就具足一切行,這就成為大乘妙行。該宗又將佛所制諸戒歸納為“止持”、“作持”兩類。“止持”即“諸惡莫作”之意,指比丘、比丘尼二眾制止身口不作諸惡的“別解脱戒”;“作持”即“眾善奉行”之意,包括安居、説戒、悔過以及衣食坐卧等種種行持規則。《四分律》前半部解釋僧尼二眾別解脱戒為止持門;後半部解釋受戒、説戒等二十犍度(意譯為“聚”)為作持門。南山宗五大部內容不出此兩類。
該宗由道宣三傳弟子鑑真傳至日本。唐天寶十三載(754),鑑真在日本當時的都城奈良東大寺佛殿前築壇傳戒,弘揚戒律,是為日本有律宗之始。

律宗四律弘揚

“四律”譯出之後,雖然受到相當程度的研究,但是普遍以弘揚《十誦律》為主,一直到北魏孝文帝年間(公元四七一|四九九年),《四分律》才漸漸受到重視,推行於北方。在關中原來盛行《僧祇律》,自洪遵律師入關大倡《四分律》後,《僧祇律》逐漸式微,《四分律》遂一枝獨秀的弘揚開來,至唐朝時達到鼎盛。
北魏孝文帝時期,五台山北寺的法聰律師,原習《僧祇律》,因發現戒體、戒行的矛盾,轉而專研《四分律》,其後極力弘揚《四分律》戒相。然而僅限於口授,未有文字著作流傳。延興年間(公元四九四年),法聰律師口授《四分律》綱要,從此而有“受隨相契戒律”的研究。由門下弟子云中道覆律師記錄後,完成《四分律疏》六卷,此疏後來被道宣律師評為:“但是科文,至提舉宏宗,無聞於世。”意為只有提綱的科文,並非足以宏宗的疏釋。
到了大覺寺慧光律師(公元四六八至五三七年),從學於道覆律師,着手《四分律》的研習弘通,本宗才逐漸盛行。慧光律師為國中僧統,世稱“光統律師”,著有《羯磨戒本》的刪定本、《四分律疏》四卷,即著名的《光統略疏》,由此奠定律宗基礎,並開啓《四分律》疏釋之風。該疏與後來智首律師的《廣疏》二十卷、法礪律師的《中疏》十卷,並稱為律宗的“三要疏”。
慧光律師的弟子道雲,戒行嚴潔,為同參的模範,著《四分律疏》九卷。河北道洪受法於道雲,作有《四分律鈔》。道洪律師門下有弘福寺智首、慧進、慧休、道傑等。其中智首律師(公元五六七至六三五年),宣講道雲律師的《律疏》,集成《四分律廣疏》二十一卷,又稱《大疏》。智首律師慨嘆當時五部律互相混雜,因此研核古今,分判諸部,寫成《五部區分鈔》二十一卷,為初唐專宗《四分律》之大家,唐代的律學者大都受其影響。南山道宣律師隨其受學十年之久,繼承遺範,廣事著述,以大乘教義解釋《四分律》,大興此宗,為《四分律》之集大成者。與道宣同門的道世律師,著有《四分毘尼討要》,奉持其學説者,稱為“要家”;相對於此,奉持道宣《四分律行事鈔》者,則稱為“鈔家”。道宣久居終南山,大弘律宗,因而有“南山律宗”之稱。宋代大智律師中興律宗之後,將歷代留下有著作思想貢獻的祖師列出九位:
1.法正尊者(梵名曇無德尊者):《四分律》主。
2.法時尊者(曇摩迦羅尊者):中國律宗初祖。
3.法聰律師:中國律宗二祖。
4.道覆律師:作疏問答立義。
5.慧光律師:作《四分律疏》四卷。
6.道雲律師:作《四分律疏》九卷。
7.道洪律師:作《四分律鈔》。
8.智首律師:作《廣疏》二十卷。
9.道宣律師:作《四分律行事鈔》等五大部
上述九祖中,道雲律師門下共出二派,除了道洪外,另有一弟子洪遵。洪遵傳洪淵,洪淵傳日光寺法礪,法礪傳道成。道成門下有滿意、懷素兩大弟子,各居西塔、東塔。懷素一派自成新説,形成“東塔律宗”。滿意則大弘法礪的“相部律”。滿意傳大亮,再傳曇一。曇一講《四分律》共三十五遍,同時弘傳相部、南山二宗,並對道宣《行事鈔》及法礪《四分律疏》的異同,加以考究,寫成《發正義記》,闡揚義理,宣説二部的差別,使南山律宗更加彰顯於後世。荊溪湛然、清涼澄觀,皆曾從其習律。

律宗傳戒之始

據《後漢書》記載,東漢明帝永平年間(公元五九至七五年),由於明帝夜夢金人,於是派遣使者秦景張騫等十二人西行求法,禮請中印度僧侶攝摩騰竺法蘭齎持佛經來到中國洛陽,譯出《四十二章經》,並興建中國最初的佛教寺院||白馬寺,佛教由此初傳中國。此後至曹魏嘉平元年(公元二四九年),期間一百八十餘年,雖有經藏的傳譯,獨缺律典。這時期的僧侶只有剃髮染衣,以別於俗人,並沒有受戒的儀式。
曹魏黃初三年(公元二二二年),中印度僧侶曇摩迦羅(此雲法時)尊者來到洛陽,得知中國缺少律法的傳承,遂發願弘揚律法。嘉平二年(公元二五〇年),曇摩迦羅譯出《僧祇戒心》一卷,並敦請十位梵僧建立羯磨法,舉行傳戒大典,開十大僧傳戒的先河,為中國傳授戒法之始,曇摩迦羅尊者因此而成為中國四分律宗的開祖。

律宗四律五論

自從佛教傳入而至曹魏年間,歷經一百餘年的歷史,只有《僧祇戒心》戒本,其餘律典尚未傳譯,律教無以弘揚。直到姚秦弘始六年(公元四〇四年),弗若多羅譯出《十誦律》之後,中國才有律部的弘傳。此後律典相繼譯出,其中較為重要的是“四律五論”。
四律:
《十誦律》:姚秦弘始年間,罽賓沙門弗若多羅三藏法師來到長安,於弘始六年誦出薩婆多部(一切有部)的《十誦律》,並與鳩摩羅什共譯於長安逍遙園,事半未就,得曇摩流支卑摩羅叉接續,經三次譯成。共六十一卷。此為中國第一部廣律,六朝時盛於南方。
《四分律》:弘始十二年,罽賓沙門佛陀耶舍與竺佛念等,召集五百大德比丘,分五次譯出,共六十卷。本律屬曇無德部(法密部)廣律,直至隋朝乃有人弘揚,至唐初而大盛。此為中國所譯各種律本中,流傳最廣、影響最大者。
摩訶僧祇律》:又稱《僧祇律》。東晉安帝義熙十四年(公元四一八年),法顯大師與天竺佛馱跋陀羅尊者於道場寺共同譯出,計四十卷。本律屬大眾部廣律,六朝時北方稍有弘揚。
五分律》:劉宋景平元年(公元四二三年),罽賓佛陀什與于闐沙門智勝共譯彌沙塞部的《五分律》,凡三十卷。本律罕有人弘揚。
印度所傳五部律中,四律先後傳譯中國,唯獨缺少迦葉遺部的律本,始終沒有譯就,直到東魏武定元年(公元五四三年),才有《解脱戒經》的譯出。當時諸部律譯出後,各自盛行一時。其中得以光大並流布傳承於後代者,只有《四分律》一支。
五論:
毗尼母論》:此論屬“薩婆多部”,譯成八卷,譯者不詳。
《摩得勒伽論》:本論解釋薩婆多部律,劉宋時天竺沙門僧伽跋摩譯成十卷。
《善見論》:本論解釋《四分律》,蕭齊時僧伽跋陀羅譯成十八卷。
《薩婆多論》:本論解釋《十誦律》,譯成九卷,譯者不詳。
《明瞭論》:依正量部律法所作,天竺沙門佛陀多羅著,陳朝真諦譯成一卷。
(解釋律典的論著不只五部,中國僅傳此五部。)
戒律起源與部派佛教 戒律的歧見與部派形成
佛陀入滅不久,大迦葉尊者為了正法永續,在阿闍世王的外護下,於七葉窟召開第一次結集,而有《經藏》和《律藏》的傳世。大迦葉尊者為付法傳承的第一代,續傳阿難末田地、商那和修、優婆?多諸師,到了第五代優婆?多尊者以後,開始有《律藏》的“五部分歧”。
佛陀涅盤百年之後,佛教僧團舉行第二次結集,出現了首次的分裂,分成二部,名為“根本分裂”。分裂的原因,有教團組織分派的內部因素,也有社會變遷的外在因素,二者互相影響。
然而,從歷史溯源來説,教團組織的分派,首先透露了分裂的主因;而教團組織是依據戒律來維繫綱常,因此對戒律看法的不同,當是本單元討論的重點。
根本分裂之後,隨着教義、學説和戒律上的日漸分歧,經過一段時間,大約是佛涅盤一百年到二百年之間,二部逐漸形成十八部派。二百年到三百年的時候,就已擴大到二十部派了。
這些部派中,由大眾部分出的有:一説部説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説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等八部。由上座部分出的有:説一切有部雪山部犢子部、法上部、賢胄部正量部密林山部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經量部、説轉部等十二部。
部派佛教的分裂實際不只二十部,《三論玄義》説:“言諸部異執者,或二部,或五部,或十八部,或二十部,或五百部。”部派之間的諍論,對義理的不同詮釋,為往後大、小乘部派佛教的形成,種下了根苗。而相較於根本分裂,歷史上把這些陸續的分張,叫做“枝末分裂”。

律宗經典結集

1.第一次結集--經律傳誦 《佛遺教經》中敍述佛陀在入滅前的最後説法:“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大師。”佛陀涅盤後,正當僧團大眾沉痛哀悼時,有一位愚痴的比丘跋難陀卻高興地説:“你們何必傷心呢?佛陀在世時,整天説我們這不對,那不好的,現在他死了,我們可以自由了!”大迦葉尊者驚愕之餘,認為當務之急,應該把佛陀一生的教法結集起來。
根據《部執論疏》記載,佛陀入滅後,大迦葉尊者召集五百位阿羅漢七葉窟舉行的第一次結集,是由阿難尊者誦出五《阿含》為《經藏》;由優波離尊者歷時九旬,升座八十次而誦出《毘奈耶》為《律藏》。經大眾印證、認可後,成為最初的根本《律藏》,全名《八十誦律大毘尼藏》。唯當時的結集只有口誦、心記,並沒有付諸文字,故此部《律藏》今已失佚。
佛陀的説法、制戒,是因應利、鈍不同的根機而有所差異。佛陀住世期間,弟子們已經對各種問題產生不同的看法。所不同者,當時有佛陀的“聖言量”可資依據。七葉窟的結集,迦葉尊者與婆師波尊者也因為對戒律有着不同的意見,而有所謂“窟內結集”與“窟外結集”的説法。這些紛歧,為往後部派的分化埋下種子。
2.第二次結集--根本分裂
第二次結集大約是在佛陀入滅一百年後舉行,共有七百位高德比丘參加,所以稱“七百結集”。因為結集的地點在毘舍離城,又稱“毘舍離結集”。
分裂的癥結,南北傳佛教的説法不一。根據南傳佛教的説法,是因為僧眾對於戒律產生嚴重的爭執,而致引發分歧。
印度東部的跋耆族比丘,首先提出與原始教團相違的十條新戒律,受到東部僧團的普遍遵行。當時有印度西部波利族的長老耶舍,遊化到東方毘舍離城,對於跋耆族比丘乞受金銀的情況感到震驚,認為此舉不合戒律,立即邀請西方的長老比丘來到毘舍離城結集,宣佈包含乞受金銀在內的“十事”非法,參加的長老比丘共有七百人。這次的結集,並沒有受到跋耆族比丘僧團的認同,他們另外大規模召集一萬名比丘僧伽進行結集傳誦大會,以示反對,因此導致佛教教團第一次的分裂。此後,波利族長老一派,稱作“上座部”;跋耆族一派人眾較多,名為“大眾部”。
上座部所遵循的戒律是鉅細靡遺的《四分律》《十誦律》,大眾部則依據精要簡略的《摩訶僧只律》及《梵網經》為準。關於“十事”,按南傳佛教的《大史《島史》所記,大致如下:
角鹽淨:可用角器蓄鹽,以備隨時食用。
二指淨:中午日影偏西二指的時候,仍可就食。
他聚落淨:飯後可到其它聚落再食。
住處淨:同一個界內居住的比丘,可分開舉行布薩儀式。
贊同淨:可由僧團一部分比丘作成決議,再徵求其它比丘的同意。
所習淨:按慣例行事不算違犯戒律。
不攪搖淨:允許喝未經攪拌去脂的牛乳
飲闍樓伽淨:可以喝未發酵或半發酵的椰子汁
無緣坐具淨:可用不貼邊,大小隨意的坐具。
金銀淨:比丘可接受金銀的供養。
以上十事,為第一結集所傳誦的戒律所禁止。
根據北傳佛教的説法,第一次分裂是由於對修行果位的看法不同而引起。原始佛教主張阿羅漢是修行的最高果位,經過身心重重考驗的阿羅漢,已經斷盡一切生死煩惱,解脱輪迴。然而當時卻有一位大天比丘對此提出異議,認為阿羅漢並非圓滿果位,仍有五種侷限,他以偈頌表達:“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
然而,大天的主張立即遭到上座比丘們的反對,為此,雙方展開激烈的辯論。最後,贊成大天的多數比丘組成“大眾部”,反對大天的少數上座比丘組成“上座部”,而且被迫離開華氏城,遷移到印度西北的迦濕彌羅(喀什米爾)。
以南北傳佛教所記載部派形成的原因來看,南傳佛教的説法,純粹以戒律的解釋不同為分裂的起因。北傳佛教則着眼於教義的看法有別。
由於上座、大眾兩部的形成,後來的眾多部派,都是從這兩部分裂出來。所以這次的分裂,叫做“根本分裂”。

律宗五部分派

自第一次結集,優波離尊者誦出《八十誦律》根本《律藏》後,從大迦葉尊者以下,五師相承,並無重大差異,這是佛陀涅盤後一百年間,也是印度佛教發展史上的“原始佛教”時期。由於僧團中的成員大多是親聆佛陀教導的阿羅漢、大比丘僧眾,在修行及教團共住方面能夠遵循佛陀制定的儀規慣例,基本上仍然是一個整體的教團,並無重大諍論。
直至佛陀涅盤百年後,優婆多門下,有曇無德等五位大弟子各執一見,最後各自在《八十誦律》中採集律法,自成一部。分別為:
1.曇無德部:曇無德,乃部主之名。所傳廣律為《四分律》六十卷,戒本為《四分僧戒本》一卷、《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姚秦佛陀耶舍譯)。
2.薩婆多部:即“説一切有部”。所傳廣律為《十誦律》六十一卷(姚秦弗若多羅、曇摩流支譯),戒本為《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十誦比丘尼波羅提木叉戒本》一卷(劉宋法顯集出)、《根本説一切有部戒經》一卷(唐代義淨譯)、《根本説一切有部苾芻尼戒經》一卷(唐代義淨譯)。
3.彌沙塞部:彌沙塞,意譯為不著有無觀。所傳廣律為《五分律》三十卷(劉宋佛陀什等譯),戒本為《彌沙塞五分戒本》一卷(劉宋佛陀什等譯)、《五分比丘尼戒本》一卷(梁朝明徵集)。
4.迦葉遺部:迦葉遺,意譯為重空觀,也就是以空亦空為觀。所傳廣律為《解脱律》,戒本為《解脱戒經》一卷(元魏般若流支譯)。
5.摩訶僧祇部:此部所傳廣律為《摩訶僧祇律》四十卷(東晉法顯、佛馱跋陀羅譯),戒本為《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一卷(東晉佛陀跋陀羅譯)、《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一卷(東晉法顯、覺賢譯)。
此外,關於五部分裂的説法有二:
1.《出三藏記集》卷三記載,佛陀在世的時候,有一位長者夢見一張白氈,忽然自分為五段,長者於是驚醒,到佛陀處請問其故,佛陀為他解説,這是表示佛陀滅度後,《律藏》當分為五部。
2.《翻譯名義集》卷四記載,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的供養,食訖,令羅睺洗缽,因失手而使缽破為五片。是日有多位比丘因此事而請問佛陀,佛陀為他們解説,這是表示佛陀入滅後初五百年,諸惡比丘分《毘尼藏》為五部。後來優婆?多果然有五弟子各執一見,遂分如來一大律藏為五部。
隨着時間的流轉,佛教傳佈的範圍擴大,加上覆雜的種族和語言,以及各地不同的民情風俗,國主信仰的不同傾向,政治經濟形勢的影響等種種因素,都足以導致戒律觀點的差異。第二次結集無異是部派分張的肇端,這時期是佛涅盤一百年至四百年間,正是從原始佛教逐漸轉型,形成部派分張的時代。

律宗律宗系譜

┌道世
│ ┌智仁(新羅)
┌道洪--智首┤道宣┤秀(周)--道恆
│ │ └文綱--弘景--鑑真(傳至日本為開祖)
┌道雲┤ └慧滿
法正--法時─┐ │ │ ┌大亮--曇一
┌─────┘ │ │ ┌滿意┤
法聰|道覆|慧光┤ └洪遵--洪淵--法礪--道成┤ └定賓
│ │ ┌如淨
│洪理 └懷素┤義嵩
│曇隱 │澄楚
└道暉 └法慎

律宗律宗祖庭

律宗祖庭 律宗祖庭
律宗祖庭是西安淨業寺。淨業寺位於陝西省西安市長安區灤鎮終南山北麓之鳳凰山(亦稱“後庵山“)上,距西安市約35公里,是國務院確定的全國重點寺院之一。鳳凰山山形如鳳,地脈龍綿,山勢奇古高峻,林壑幽深。入山2公里,東側的厚案山懸壁欲墜,挺拔高矗。寺院就建在海拔762米的山凹處,坐北朝南,東對青華山,西臨灃峪河,南面闊朗,可眺觀音,九鼎諸峯,立足寺前,展望終南蒼山雲海,風景特別秀麗。是我國佛教律宗的發祥地。 [2] 
淨業寺創建於唐貞觀初年,為佛教律宗始祖道宣的道場。《長安古剎提要》載;“律宗之淨業寺,猶相宗之慈恩寺也。因道宣住終南山,又稱為南山宗,今寺為各叢林之冠。”這裏為樊川的南沿,因之被列為樊川八大寺之一。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