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律博士

鎖定
律博士,官名,曹魏魏明帝時專門從事法律教育的機構。
中文名
律博士
外文名
Dr.
類    別
官名
屬    性
專門從事法律教育的機構
設立時間
曹魏魏明帝時
官名。曹魏魏明帝時,曾在最高審判機關“廷尉”之下設立“律博士”一職,專門負責教授法律知識,增長司法官的專業素質與辦案水平,培養司法人才,成為我國最早設置的專門從事法律教育的機構。晉及南朝沿置,梁稱胄子律博士。北齊大理寺有律博士四人。隋增至八人。唐屬國子監律學(國子學等七學之一),只稱博士,員三人,秩從八品下,有助教一人,從九品下。博士學教八品以下及庶人之子為生(學生)者,以律令為專業,兼習格式條例。宋國子監亦有律學博士。這一官職一直延續到至元代才被廢除。律博士教授法律,保管法令,使律學立於官府,使研究後繼有人。清代律學家沈家本評論説,“上自曹魏,下迄趙宋,蓋越千餘年,此律學之所以不絕於世也。”
另外,李勇紅主編的《法理學》説北齊在大理寺下設律博士八人。 [1] 
參考資料
  • 1.    王立民.中國法制史:北京大學出版社,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