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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性訴訟

鎖定
影響性訴訟是具有一定社會基礎的、並能反作用於社會現象的訴訟,影響性訴訟一般能干預立法、司法尺度,並進而能調整或緩和社會矛盾,影響性訴訟一般具有現實性、全局性、目的性等特徵。
中文名
影響性訴訟
外文名
Affect sexual action

影響性訴訟影響性訴訟定義

所謂影響性訴訟,就是那些個案價值超越本案當事人直接訴求,能夠對類似案件,對立法、司法完善和社會管理制度改進,以及人們法律意識轉變產生較大促進作用的個案。影響性訴訟的定義,離不開另外一個詞,就是“後法律移植時代”。

影響性訴訟基本的判斷標準

第一,公眾知悉性。在現實環境下,只有那些進入公知領域的個案才可能成為影響性訴訟。
第二,價值性。具有超越個案、當事人的意義,能夠對類似案件,或者立法、司法、法意識的改善,對社會管理起到促進作用。
第三,創新性。作為影響性訴訟,可能第一次使用某一條法律,第一次出現某種情形,並且這種情形逼迫我們做創設新法或者修改舊法的努力。
第四,學術性。學者的加入使得影響性訴訟的核心價值和學術品味得到提升。

影響性訴訟基本原理

影響性訴訟作為一種新的研究範式,作為通過個案促進法制的社會實踐活動,有幾個基本原理:
第一,個案促進法制進程。
第二,個案影響全局:個案爭議從來不僅僅是法官和案件當事人的事情,而應該關乎整個社會的利益。
第三,影響性訴訟反映一個國家的法治狀況。
第四,影響性訴訟揭示社會焦點問題。

影響性訴訟影響性訴訟作用

第一,促進法制統一過程。法治的一個重要特徵就是同樣案件同樣對待,類似問題類似處理。但我們可以看到,目前同樣案件由於其背後錯綜複雜的關係,處理結果千差萬別。一個影響性訴訟經過媒體傳播,引起社會公眾、法律職業人廣泛關注與討論,在討論過程中,會提升公眾法律意識、給司法人員提供參考,最終將對相同或相似案件的審理產生影響。可以説,影響性訴訟是法典法國家實現法制統一的一個非常重要的、在教科書中經常被忽略的手段。
第二法律價值的發現過程。人類認識世界無外乎通過歸納和演繹兩種方法。法律規範在個案中加以適用顯然是演繹過程;而通過影響性訴訟尋找規律、發現價值,就是一個歸納的過程。我們選擇了法治,為了構建我們的法律大廈,最可行的方法就是借鑑和移植。但“法律”易,“法治”難:法治不僅僅是寫在紙上的條文,更應是文化的生長物,影響性訴訟在公眾討論中不斷解構、重構、詮釋條文背後的法律價值,使之成為我們本土文化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
第三,立法的檢驗過程。法治應該包含兩層含義:法律獲得普遍服從,而人們所服從的法律,應該是良好的法律。立法的善惡,法律的社會效果要靠司法實踐來檢驗,一些案件的影響可能僅限於當事人,僅限於這個案件的參與人,這樣的案件不為外界所知曉,沒有社會大眾參與,完全是個案意義上的;而影響性訴訟把個案傳播開來,把法律在適用過程中凸現的問題顯現出來,它的立法的檢驗意義非常明顯。
第四,羣體利益表達過程。不知道大家注意沒有,控制不僅僅通過暴力和精神,信息也是統治者、管理者控制的手段之一。我有機會參與一些立法,瞭解到立法的過程,立法的文件經常被列為國家機密。在有的人觀念裏“刑不可知,則威不可測”,實行關門立法。人民,被稱為人民立法者,只能贊同和遵守以他們名義所立的法。我們很難,自己也漠視對立法的參與。我注意到,在個案中,民意透過個案案情的表象,戲劇般地表達了他們對法律的意見。如孫志剛案件、黃靜案件、佘祥林案件。而羣體利益表達渠道的開啓,也為朝野溝通,形成共識,創造了條件,為改革的順利進行降低了社會成本。
第五媒體的監督過程。媒體因性質和作用不同可劃分為官方媒體、邊緣媒體、網絡媒體。尤其是網絡媒體作用巨大。表達自由這樣在過去要經過社會革命才能爭取到的權利,由於互聯網技術的出現而幾乎在一夜之間得以實現。互聯網使得非典疫情無人能封堵,“賣身救母”事件、“高跟鞋踩貓”事件被網民調查得一清二楚……網絡正在顯示出無與倫比的顛覆性,使得公正的陽光能夠透射司法各個環節,枉法裁判風險大增;它能使一個個原本輕而易舉被掩蓋的冤情變成影響性訴訟,曝光在大庭廣眾之下。
第六,先例的形成過程。 法典法與判例法相互融合是當代法律趨勢。譬如,歐共體不僅承認制定法,同時承認判令的法律淵源地位。中華法系在過去以制定法主體,以判例法為補充。現今,我們太重視移植制定法,而被移植國都已經轉向了,我們仍然沒有開始檢討法律移植的效果。我們錯以為法治就是立法,通過立法就能夠實現法治,不知道法律和法治之間仍然有相當的距離。面對改革開放的新形勢,所謂中國特色,判例法的作用不能不重視。很多影響性訴訟能夠形成先例,關鍵是我們必須重視案例作用,承認先例地位。
第七,普法宣傳的過程。我們已經把普法工作簡化到了僅僅送一些書,講一些法條的地步,其原因也許是我們沒有更好的方法。影響性訴訟可以讓一個個沒有受過正規法學教育的公民,通過媒體瞭解活生生的法律、活生生的司法現狀,通過專家討論,瞭解法律的精神、法治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