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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縣教育局

鎖定
彰武縣教育局是縣政府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的行政職能部門,現有在職工作人員52名,下設11個股室。
中文名
彰武縣教育局
所屬部門
彰武縣人民政府
所屬地區
彰武縣
工作職責
彰武縣教育局是縣政府主管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的行政職能部門,在縣人民政府領導下進行工作。教育局機關現有在職工作人員52名,下設11個股室,負責管理與領導本縣所轄普通中小學教育、職業教育、特殊教育、少數民族教育、成人教育、學前教育、電化教育和教師教育等工作。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各項決定,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各類學校的工作,按上級要求制定行政措施和補充規定等。
(二)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品德教育工作;負責全縣中小學體育、衞生、藝術教育工作及國防教育工作。
(三)按幹部管理權限,負責對機關及全縣各中小學行政管理人員進行選拔、培訓、任用、考核、獎懲及管理工作。
(四)負責提出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擬定教育教學改革政策,指導並協調實施。
(五)管理全縣教育經費,參與擬定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本建設投資的政策;監測全縣教育經費的使用情況;制定全縣校舍維修計劃,確定建築維修標準,並組織實施。
(六)管理全縣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依據國家有關教育法規,對所屬單位、教育行政部門及各類教育工作進行教育評價和教育督導。
(七)負責全縣各類學校、社會力量辦學的繼續教育工作。
(八)管理和指導全縣少數民族教育工作。
(九)主管全縣教師工作;組織實施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統籌規劃教育教學工作;統籌規劃教師隊伍和管理人員工作。
(十)負責管理高、中等學歷教育的招生考試工作,與有關部門共同編制和實施中等職業學校招生計劃,負責指導職業學校專業設置審批和學籍管理,負責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管理工作。
(十一)按有關規定負責師範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調配工作。
(十二)根據省、市下達的各類學校招生計劃,負責招生考試工作。
(十三)組織興辦校辦產業。負責全縣校辦工廠(農場)檢查和指導工作。
(十四)負責處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事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