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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潔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永順縣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書記、理事長)

鎖定
彭潔,男,1971年10月出生,土家族,湖南永順人,函授本科文化,1994年7月參加工作,199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2022年1月,彭潔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40萬元。 [3] 
中文名
彭潔
民    族
土家族
籍    貫
湖南永順
出生日期
1971年10月

彭潔人物經歷

1994年7月至1998年12月,為永順縣澤家辦事處司法助理員、辦事處秘書;
1998年12月至2015年10月,先後任永順縣澤家鄉副鄉長,萬民鄉黨委副書記、鄉長、黨委書記,勺哈鄉黨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辦公室主任;
2015年10月,任永順縣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書記、理事長。

彭潔人物事件

彭潔違紀被查

2021年09月16日,永順縣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書記、理事長彭潔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永順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彭潔雙開處理

2021年10月,經永順縣委批准,永順縣紀委監委對永順縣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書記、理事長彭潔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彭潔在擔任永順縣殘疾人聯合會黨組書記、理事長期間,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違規濫發津補貼,違反公務用車管理規定,私車公養;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屬經營活動謀取利益;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彭潔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目無法紀,背離初心使命,將國家助殘保障項目作為為家族牟利工具,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永順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永順縣委批准,決定給予彭潔開除黨籍處分,由永順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彭潔公開通報

2023年3月,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對永順縣殘疾人聯合會原黨組書記、理事長彭潔利用職權為親屬牟利並收受賄賂等問題進行通報 [3] 
2015年至2019年,彭潔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其侄子彭某在承攬工程項目中“打招呼”提供幫助;同時夥同妻子田某某為其親屬陳某某在某康復中心承租、資金撥付上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陳某某財物48.68萬元。彭潔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10月,彭潔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2022年1月,彭潔因犯貪污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並處罰金40萬元。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