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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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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亞非,男,湖南嶽陽人。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研究員,中國社會科學院研究生院中文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文名
彭亞非
國    籍
中國
出生地
湖南嶽陽
性    別

彭亞非人物履歷

1989年7月北京大學哲學系美學專業研究生畢業,獲哲學碩士學位。
1989年8月至1993年8月,任中國國家教委《高校社會科學》(現《高校理論戰線》)雜誌編輯。
1993年9月至1997年7月,北京首都師範大學中文系任教。
1997年8月,調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理論室從事專業研究工作至今。

彭亞非研究領域

中國美學史、中國古代文論與文學理論

彭亞非學術論著

《中國傳統俗文學思想論稿》,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9年。 [1] 
《論語析義》,河北人民出版社,2017年。 [2] 
《中國正統文學觀念》,中國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7年。
《〈論語〉選評》,香港三聯書店繁體版、嶽麓書社簡體版,2006年。
華夏審美風尚史》第二卷《鬱郁乎文》,河南人民出版社,2000年。
先秦審美觀念研究》,語文出版社,1996年。
《讀圖時代》(主編),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1年。
2001年,包括《鬱郁乎文》在內的《華夏審美風尚史》獲第五屆國家圖書獎。2002年,該書獲第四屆中國社會科學院優秀科研成果追加獎。
論文《圖像社會與文學的未來》、專著《中國正統文學觀念》分別獲中國社會科學院文學研究所優秀學術成果獎。

彭亞非代表著作

彭亞非內容簡介

代表著作 代表著作
《中國正統文學觀念》以中國正統文學觀念的文化還原為基本的學術闡釋理念,將種種文學觀念納入中國古代佔統治地位的主導性文化話語系統之中,使其自身的理論涵義與內在的文化邏輯真實可信地呈現出來。因此,《中國正統文學觀念》實際上是提供了一個解讀中國傳統文學意識的新視角——一個從整體文化特性上去解讀中國古代文學意識的視角,從而使中國正統文學觀念作為一個自成一體的理論體系,不僅展現出為西方和現代文學理念所忽略的許多獨特理論義域.而且依然可以作為解釋現當代文學經驗與文學現象的一種理論資源。因為在本質上,《中國正統文學觀念》不僅是對中國文學問題的思考與解答,而且也是對更具普遍性的中國文化問題的思考與解答。 [3] 

彭亞非書籍導言

中國文學話語的理論形態問題 [4] 
英國文學理論家特里·伊格爾頓在他的《文學原理引論》中寫道:“在十八世紀的英國,文學的概念並非像今天這樣常常侷限於‘創造性的’或‘想象性的’寫作,而是表示社會上有價值的寫作的總和:哲學、歷史、雜文、書信以及詩歌等等。”[①]相比較之下,中國古代的情況要更為複雜一些。因為在中國古代,被稱之為文學的對象,雖然在某種情況下也可以説是“社會上有價值的寫作的總和”,但事實上它所覆蓋的範圍還要遠超過這樣的定義所可能包含的文本,而且一直在不同的義域中游移變動。甚至在同一篇文本中,它就可以既是本體之道的外現或存在方式,同時又可以是微不足道的文人末技。有時候,文學範域帶來的這種困惑很容易使我們對德里達先生的懷疑產生共鳴。德里達先生説:“我不知道,文學是否僅僅是一般文本性的一個例子、一種效應或範域。”[②]在大多數情況下,中國古代所謂文學看起來就是這樣一種存在物。
不難想象這種情況對於中國古人思考文學的相關問題時產生的複雜影響。而當我們試圖對古人的這些思考進行系統研究的時候,這種界域的困惑也容易使我們難以把握正確的方向。有一個方便的辦法,那就是用現代的專業文學範域去規範、去約定古代的研究對象,凡是能納入這一狹窄範域的文學活動,以及對這類活動進行的相關思考和言説,也就是我們的研究範圍。而且,這樣也就可以應用現代既定的文學理論研究模式去歸納和解讀這一範圍內的材料,並得出符合現代文學理念的種種結論。許多相關研究也正是這樣做的。
但是,這種情況正是我們想避免的。中國古代並不存在只侷限於現代文學定義範域之內的所謂文學理論或文學思想,而且相關的思考和批評大多既不具有這樣的理論系統性,又不能為這樣的範域所侷限。中國古代的所謂文學思考與文學智慧,事實上只是滋生於、形成於中國文化所特有的文學義域之上,並且以這一文化所特有的話語方式和存在形態表達出來。因此,為了與難以擺脱現代定義色彩的文學理論或文學思想的研究義域有所區別,我決定用相對寬泛、相對不確定的“文學觀念”一詞來指謂中國文學意識的研究範圍與研究對象。這是有必要事先説明的。
也就是説,使用文學觀念一詞,與它作為一個特有的人文意識系統的形成方式與存在方式是有直接關係的。中國古代的文學意識往往並不具有完整的理論形態,也不以嚴謹的思辯性見長,而且它們大都只是些散佈於中國古人的種種文本材料中的經驗之談、一得之見、相關印象、隨機言説……這一點似乎已成共識。但是它們卻與中國古人的所有文學行為及文學文化緊密相聯,息息相通。所以,將所有這些看起來零亂不堪而實際上又自成體系的文學見解籠統概括為文學觀念,我想也是比較合適的。
中國古代文學意識的另一個特點是概念涵義的不嚴謹不同一,有時同一個概念,其所指幾乎無所不包。這一點,雖然實質上是由所指對象自身的不確定性和非限定性所決定的,但它確實也與中國文化特有的智慧形態和思維方式分不開。這種中國文化特有的智慧形態和思維方式,劉若愚先生稱之為“不是分析的而是直覺的”[③]。雖然説得不錯,但更準確地説,則應該説是意識性而非思辯性的。而且,它的非分析性還與話語形式的文構性特徵緊密相關。(這一點我們將在後文的相關研究中論及。)所以,它的表達,往往也就只能説是觀念性的,而非理論性的或思辯性的。
應該説,西學東漸之前,中國並無西方文化意義上的所謂文學概念,但是現在我們已經不可能拒絕這樣的文學概念,它已經是中國現代文化理念系統中不可或缺的一個組成部分。因此,當我們考察中國古代的所謂文學觀念時,我們也不得不運用文學這一概念來予以指稱。但是在實際的研究中,我們卻有必要在理解的層次上有意識地區分這一概念的兩個不同的理念背景,並且根據上下文和具體語境來辨別其所指更符合哪一個概念涵義。只有這樣,我們才有可能知道,在中國本土的文學意識中,哪些是中國特有的文學範疇中所適用的理念,哪些是現代文學理念中的一般性內容,哪些是現代文學理論中所不具有(甚至是不可能具有)的,或現代文學理論有所忽視、但是對於我們今天重新認識文學的本質和意義具有全新的啓發作用和填補空白作用的觀念性內容。
因此,我們的研究必須從中國文學概念的初始義開始,而要真正理解中國的初始文學概念所藴含的意義內涵,則必須首先辨析清楚“文”這一概念在中國文化中所具有的人文涵義和人文本質。因為所謂文學,在中國古代一般總是簡稱為文,它的概念涵義和人文性質,與更為廣義、更為本體性的文,總是相融相通的——在許多情況下甚至是由文的一般本質來規定、來説明的。説到底,是文而不是文學這一概念奠定了中國文學觀念最堅實的基石。因此,整個觀念系統的建構實際上必須從文開始,這是我們整個研究的邏輯出發點。然後,文學或者文學觀念的定義則是本土性的、歷史性的,它的內涵與外延自然也就包括了它涉及到的一切範圍。對它的研究,不能只是在現代文學理論所給定的幾個關係要素的互動中進行,而必須關係到中國文學在自己的存在史與活動史中本身所具備的種種必要成份,必須關係到中國文化自身的不同話語系統對文學話語的不同影響和作用。
這樣的考慮是希望這項研究具有明確的本土化意識與目標。這甚至與是否願意套用任何現成的理論模式無關,而只是希望以現代的話語方式還原中國文學觀念資源的本來面目,使它作為一個自成一體的中國文學觀念體系,不僅可以解釋中國傳統的文學經驗與文學現象,而且依然可以作為解釋中國現當代的文學經驗與文學現象的一種理論資源。畢竟,一種概念系統或理論模式對與其相應的現象與實踐活動的描述與解釋能力,才能體現出這一概念系統或理論模式所具備的真實學術價值。而中國文學觀念體系的本土性意義在於,它不僅是對中國文學問題的思考與解答,而且也是對中國文化的相關問題的思考與解答。
因此,研究的着眼點將落在中國文化中所固有的文學精神與文學意識的發掘上,而不是按照既定的理論模式和研究模式羅列和鋪述相關材料。我不能指望自己在資料的收集與徵引上有什麼突出的、全新的發現,雖然也許基於我自己的認識,我會注意到一些為其他學者所忽視的東西。但我更重視的是在已經為人所熟知的材料上看見其他學者所沒有意識到的意義。我希望這樣做的結果,能使中國文學觀念自身的理論涵義與內在的邏輯結構真實可信地呈現出來。
可以説,這一研究的基本方法就是文化還原。不是僅僅還原觀念的話語涵義,而是要還原到觀念的文化本性和人文特性上去,還原到觀念的哲思文化和智慧形態上去,還原到觀念的具體操作和經驗意識中去——當然也包括將這一觀念體系中的關鍵用詞和關鍵命題還原到這種表述的文化事實及原生態的人文意識體系之中去,並在這一基礎上使其重新展現為現代理論話語的形態。這一方法可以叫做中國文化研究方法,因為這一方法的基本原則就是,其中的任何一種文學話語,實際上都不過是中國文化某一話語系統的文學言説。每一種文學觀念內涵,都是中國文化中某種獨特人文內涵的文學表達。比如説,中國古人所強調的文學的政教本性與政治功用性,並非如許多人所簡單理解的那樣,是一個一般性的文學的政治工具問題或社會作用問題,而是中國正統文治文化的人文本性與人文建制問題。所以,這一研究方法試圖實現的目的,不是讓中國文學觀念在現代文學理念的性質與意義上得到解釋,而是讓它在中國文化的性質和意義上得到解釋。這也許還做不到成為中國文化與文明研究的一個具體案例,但它應該可以提供一個解讀中國傳統文學意識的新視角——一個從整體文化特性上去解讀中國古代文學意識的視角,雖然它依然是一個當代的、思辯性的中國文化視角。
中國文學的文化還原使我們認識到,中國正統文學的人文範域實際上涵蓋了、統合了中國傳統文化的三個主幹系統。同時,它也分別歸屬於、內在於這三個子系統,並由這三個子系統決定着、給定着它在整個中國文化系統中的人文性質與人文地位。這三個文化子系統,一是以先秦文學經典為最高信仰資源的政教意識形態系統,一是服膺於這一政教信仰、並以文治理想為根本人文信念的政治文化與政治體制系統,一是以這些文學經典的文本形態為基本範式的文言文化系統,即秉持着文言至上理念的統治性文化系統。因此,中國正統文學觀念的人文內涵、人文本性與人文追求,也必然表現為這三個文化系統的人文規約、人文表達與人文言説。另一方面,更為全面的中國傳統文學及其觀念生成,也在更大的傳統文化範域內為其他的文化子系統所影響所決定,其中尤其是中國傳統的哲學文化和不斷由邊緣走向中心、由下層走向主流的民俗文化,它們使中國傳統文學及其觀念得以超越中國正統文化或曰權力文化的人文制約,而在更為廣闊的文化空間呈現出其獨特的文化涵藴。可以説,我們的研究正是在這樣的文學意識中和文化話語中展開、建構起來的。
因此,全書第一部分主要研究在中國傳統文化系統中,正統文學作為普遍的文治政教話語,所形成的特有的文化統治性文學理念。文治文化是中國古代的統治文化及主導性文化,包括文化統治、文官政治、政教意識形態信仰等等。而文學以文學經典的人文神聖性為依託,成為以文治政文化和政教意識形態文化的表徵與運作。它不僅是文治文化的政治建制,是政治控制的權力與方式,而且是國家意識形態,是國家意識形態的道義、統治與威權之所在。——它就是這兩種統治權力的話語方式,表達着、代言着文治文化的社會理想、政治理想和文化理想。文學的繁盛被認為是這種理想最為典型的實現方式和現實隱喻之一。這樣一種文學文化,形成了中國文學觀念中的精英文化、高等文化、權力文化和權力話語意識,並建立起統治文化的文言中心主義的文學理念。
文言中心主義的統治文化保證了文言寫作或曰文言文學的高貴性與尊顯地位。書中第二部分是關於文言美文寫作的文學觀念研究。文言美文寫作被中國古人看作是所謂辭章之學,它的核心理念是:文學是一門顯示文化精英才智的、以文字和文言構形、示意、成美的藝術。這裏涉及到文言文化的超言説性和超思維性問題,涉及到文言寫作的美飾與文構本性的問題,當然也涉及到中國正統文學出現功能分化之後的文學審美問題。其中文言與言説、示意性與思維性之間的距離與張力,文言文化上的優越感、高貴感與美文的價值困惑、本質追問,構成了這一觀念系統中長期的內部緊張與意義焦慮,同時也形成了中國文學中獨特的文言美意識。
第三部分可説是中國文學觀念中的詩意學。這種超言説性超所指性的獨特的詩意追問意識,有正統文治文化中的人本主義因素的依託,同時主要還是有着中國古代哲學文化中的“象”意識背景和對形上內涵的終極追問背景。這一追問的核心概念是“意”,同時它也涉及到中國哲學文化中本體論的“無”的層面,涉及到中國智性文化中特有的“意知”思維方式問題。落實到詩意學上,則是通過詩句詩情詩象的審美,對不可言説的詩意內涵的無窮追問。中國哲學意識總是更關注對象的整體性存在狀態,而不是對象的抽象存在狀態。就是説,它更關注的總是意識對象的“有、無”兩個層面的總和,總是意識對象有限實涵與無限虛涵的統一體,而不是可以以思維來清晰把握的、可以以言説來明確表述的“有”的層面。因此,它往往更關注“道”而不是“理”,更關注意識而不是思維,更關注心理性的內涵而不是邏輯性的內涵,更關注容納了和呈示了不可言説性內涵的言説方式而不是言説本身……因此,它所關注的所謂言意關係問題有着特定的文化涵義。簡言之就是,人的意識內涵比思想豐富,思想內涵比語言豐富,而文學化、詩性化、審美化後的文構之言所呈現的詩意,則比可能的意識內涵還要豐富,因為它是有所指而能指性的、明晰而非邊際性的、有限而趨向於、綿延於無限的,而這正是中國古代文學家和詩人們所力圖追求的寫作目標。
另外,最後一章研究了正統文學理念中的娛樂性、遊藝性審美文學觀念。這些文學觀念在正統文學體制內雖然一般而言並非主流性文學話語,但是對於中國古代正統文學的歷史命運及美學形態,有時卻是更為重要的一種説明。同時,在文人士大夫的文學化生存層面,文學作為非常個人化的心理消遣方式和普適性的文化生存方式,這些文學觀念也顯示了文學在中國古代文人士大夫的人生中和生活中的“嵌入”程度,而且在更為非定義化的理念上,使我們想到羅蘭·巴爾特的這句話:“文學也能表示某種不同於其內容和其個別化形式的東西,這就是文學自身的界域。”[④]
如何做到既保持中國文學觀念固有的本土性、原生態和相對於西方理論模式的異質性與另類性,同時又能使零散的中國文學觀念資料呈現出它內在的邏輯性和體系性,從而獲得一個相對現代的理論形態,這是一個頗具兩難性的挑戰。一般來説,資料的選擇總是與研究的方法相關的。本書試圖提供的是一份具有理論思辯性的關於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文本,所以歸納和演繹並重。另外,我們必須承認中國古代的文學觀念,在表達上偏於印象性的描述和示意性的言説,而缺乏思辯性的分析、界定與邏輯演繹,但是就其所依存的文化結構性來説,整個觀念系統的構成是有着內部的邏輯關聯與辯證演繹的。這樣的理論性質因為中國古代理性思維的示意性和表達方式的文構性而很難自行顯現出來,而且其內在的邏輯性往往也是在歷史的演進過程中才得以逐漸展示出來,因此我希望這項研究工作能顯露出這些被遮蔽於歷史大幕後面的思維性因素,通過有序的鏈接而使中國古代的文學觀念能以既本色又自成一體的面目呈現於世人之前。
這裏所表述的邏輯觀念,多少還是有些受黑格爾的影響。這就是説,我們相信一個真實的人文理念一旦在一種文化體系中形成,它就將按照辯證邏輯的規律在歷史的運動中逐漸呈現出自己的全部內涵構成和邏輯可能性,並在這種歷史運動中建構起聯接和溝通自己全部概念因素的內在邏輯,最終在不斷的充實、演化、揚棄和新生中完成自己的文化表達。這就是説,一個真實的人文理念一旦產生,不論它出現後是否得到了充分理性的認識和邏輯表述,它都將在整個文化史中擁有自己完整的自我實現的歷史和邏輯展開的過程。由於太多其他因素的干擾和遮蔽,這個歷史和過程很可能淹沒於整個文化史中隱而不現,但並非不存在,而且也不是無法認知和予以理論再現的。
事實上,幾乎所有的中國文學觀念都可在先秦時期的思想資源中找到相應的源頭,並且大體上貫穿了整個古代歷史。因此,就觀念的產生與形成來看,我非常重視其文化基因、原生形態和觀念的初始含義。這些最早的觀念因素往往是決定性的。它有時候從一開始就確定了歷史的和邏輯的發展向度。就是説,一種觀念體系之所以能夠在一個文化系統中最終形成,是因為從一開始,當一個特定的文化形態出現和生成的時候,這個觀念體系作為一個文化基因就已經內含於其中了,這個觀念體系實際上不過是這一文化基因不斷生長、發育、演變和定型的結果。文化的歷史決定了這一文化基因的演化方式和完成形態,這一文化基因同樣也以自己的方式影響着文化史,並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自己演化的方式和人文建構的可能性。
因此,本書研究寫作的本意,是要使中國古代原生態的文學觀念按其本義表述為現代理論形態。這看起來是一個頗為矛盾的想法:既然是本土原生態的、具有本義性的古代文學觀念,它又如何同時可以是具有現代理論形態的表達呢?這需要説明一下所謂的原生態、本義性的中國文學觀念是什麼意思。我的基本觀點是:中國古代一以貫之對自己的文學活動進行描述與評説的種種觀念和用語,既然在現有的西方理論形態或現代理論形態中找不到相應的或完全對等的概念,那它一定是因為這些觀念和用語揭示了中國古代文學活動和文學經驗的獨特性,並因而揭示了不曾為西方或現代文學理論形態所察覺、所認識到的某種文學本質和文學屬性,因此,我們有必要讓這些文學意識的原意呈現出它本來具有的理論內涵,而無須將它們納入現在種種既有的文學理論的闡釋之中去。這就是所謂本土原生態的本義性。同時另一方面,我也不認為這些看似不具理論形態的、有時顯得相當模糊的文辭表述依然只能用古代類比性的、意知性的思維方式去“意會”。我的觀點是,它既然是表達和解説了一種具有數千年曆史並完全自洽的文學經驗,那麼它就應該具有人類文學本體論上的一般的理論普適性。如果它不能為西方或現代理論所闡釋所包容,那只是因為西方或現代的文學實踐及相應的理論模式正好在它的文學經驗之外。它的充實之處,正好是西方或現代文學理念所沒能涵蓋的空白。這正如中國古代的文學觀念術語不能適應和滿足對西方或現代文學經驗的解説一樣。我們既不能因為西方或現代文學理論不足以涵蓋中國古代的文學觀念,就説西方或現代的文學理論不具有人類文學的普適性;同樣我們也不能因為中國古代文學觀念不能在西方或現代文學理論中找到對應的術語,就否定中國古代文學觀念的相對於全人類文學活動所具有的理論普適性。它們代表了人類文學活動的不同文學現象,揭示了人類文學的不同本質與屬性,因而從不同的部分、維度和層面成為可以為人類的文學意識所共享的、對人類文學活動的普遍性認知。這種就其觀念本義進行的具有普遍性的理論表述,就是我所謂的表述為現代理論形態。
總而言之,本書無意去尋找中國古代文學觀念中能夠為西方或現代文學理論所闡釋從而所具有的文學認識上的一般性質,恰恰相反,本書更為關注的,正是中國文學觀念中不能為西方或現代理論所包含、所闡釋的種種觀念內涵和文學理念——有些則是基於其文化意識上的獨特性而成為西方或現代文學理論上的盲點——以及它們所具有的普遍理論價值和理論意義。話説回來,有些文學理論問題本身就是世界性的,或者説是西方或現代文學理論研究也必須面對的,只是基於中國文學活動的事實與經驗,這個問題的生成與視角往往會具有中國本土的特殊性,並且是以中國特有的文學思考方式所給出的解釋與回答。
註釋:
[①] 《文學原理引論》第21頁,(英)特里·伊格爾頓著,中國藝術研究院馬克思主義文藝理論研究所外國文藝理論研究資料叢書編輯委員會編,文化藝術出版社,1987。
[②] 《文學行動》第37頁,(法)雅克·德里達著,趙興國等譯,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③] 《中國的文學理論》第9頁,(美)劉若愚著,田守真、饒曙光譯,四川人民出版社,1987。
[④] 《寫作的零度》,《符號學原理》第64頁,(法)羅蘭·巴爾特著,李幼蒸譯,三聯書店,1988。

彭亞非圖書目錄

導言中國文學話語的理論形態問題
第一章“文”之初始義及元涵義
第一節初始之文與文之本義
第二節本體之文
第三節章採之文
第四節人文之文
第五節文字之文
第二章文治文化之“文”
第一節以文為治的制度建構
第二節政治理念以文為示
第三節以文為德為才
第四節文作為政治的表徵和文明理想
第五節文治之文的兩個基本特性
第三章文治文學理念
第一節文學之義
元文學之義
文學的廣義與狹義問題
第二節文學範疇的政治建制性
第三節正統文學的政治敍事性理念
第四節文學乃人文之光、世運之徵
第五節文學就是權力文化和權力話語
第六節文學是文治政治的運作和運行方式
以文學治政的文化與理念
文治文學理念對文學功能分化的結構性制約
從治政文學觀到政用文學觀的轉化
第七節文學是統治階層的必備才學與才藝
文治文化與文治體制對文學人才的依賴
文學才華成為文人士大夫的價值自證
文學為市官之學
第四章斯文為道
第一節文道一體論
聖人立言傳道為文學之本
文學經典的政教聖經性質
中國政教文化的文學術業性質
第二節文學為政教德化之業
政教文學的意識形態教化建制
文學的意識形態敍事理念與情結
第三節士人意識與道義文學觀
第四節政教文學理念中的文學性規約與困惑
政教文學的文學性及文學追求
政教文學的觀念困惑
文治政教文學觀念中的本體論依據與人本主義因素
第五章文言才藝文學觀
第一節文言論
文言中心主義與文學的上等文化性質
文字之言與文學之言
文言之藝
文言寫作的示意性問題
第二節美麗文章
文學的功能分化與審美性追求
文學才藝關與文章工藝美意識
虛麗的困惑
第三節文辭的藝術
第四節文構之美
視覺性構形為主導的文構美追求
聽覺性文構之美的追求
第五節文學技藝論
文言寫作的技藝本性
詩文技藝論
超技藝性追求的詩文技藝論
第六章文體審美論
第一節文體之美
第二節形態之美
第三節格調意趣之美
文體形態美感的人文昭示性與隱喻性
喻示文士人格的文體美感形態理念
文體形態關感的趣味、詩意意識
文構性寫作中的敍事性與示意性追問
第七章作者本位文學觀念
第一節氣之所充、文之所美
第二節言為心聲、文如其人
主體性敍事理念
文學寫作的主體性條件與主體性標準
第八章情動於中而形於詩
第一節從心憂而歌到妙發懷靈
對詩性之情的直覺及風情傳統
言志説的情本性與騷情傳統
對詩性之情的本質追問及人本性拓展
第二節詩以言情與詩以示情
詩情性質與詩言方式
詩情的詩性價值與詩意性
第九章一切景語皆情語
第一節象的顯現本質與物象審美
第二節從感物而動到超以象外
第三節詩意之境
第十章言有盡而意無窮
第一節詩意審美論
對形上詩意的追問
詩意的意知與意會
第二節詩性內涵的言説與呈示
第十一章娛樂與遊藝的文學理念
第一節作為“閲玩之具”的文學
娛樂性、玩好性的文學審美意識
對審美文學的輕賤與否定觀念
第二節遊於藝的文學傳統與文學理念
參考文獻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