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彙總收款憑證
鎖定
彙總記賬憑證是一種記賬憑證,它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定期彙總編制而成。彙總收款憑證是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款憑證, 分別按現金、銀行存款的
借方設置,並按對應的貸方賬户歸類彙總。
彙總付款憑證是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的付款憑證,分別按現金、銀行存款的貸方設置,並按對應的借方賬户歸類彙總。
[1]
彙總收款憑證簡介
彙總收款憑證
彙總收款憑證是指依據“
現金”和“
銀行存款”科目的借方分別設置的一種
彙總記賬憑證,其彙總了一定時期內現金和銀行存款的收款業務。
彙總收款憑證彙總收款憑證的編制
將需要彙總的
收款憑證,按照其對應的貸方科目進行彙總,計算出每一個貸方科目的發生額合計數填入彙總收款憑證中。
現金、銀行存款的彙總收款憑證,應根據現金、銀行存款的收款憑證,分別以現金、銀行存款
賬户的
借方設置,並按其對應的
貸方科目歸類彙總。彙總收款憑證定期(五天或十天)填制一次,每月填制一張。月終,根據現金、銀行存款彙總收款憑證的合計數,分別計入
總分類賬現金、銀行存款
賬户的
借方,以及各個
對應賬户的
貸方。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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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張曉明、賈宗武.基礎會計學:陝西人民出版社,2000年:1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