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文名
- 强奸未遂
- 外文名
- Attempted rape
- 类 型
- 犯罪行为
- 刑 期
-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性 质
- 属于公诉案件
- 文 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 领 域
- 刑法
判刑轻重
播报编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
性质
播报编辑
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条 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