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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報廢

鎖定
強制報廢,有關政府部門或主管機構運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對不合格、失效或已不再具有使用價值的產品強行採取的報廢措施。 [1] 
中文名
強制報廢
所屬分類
報廢措施
解釋
報廢是對不合格產品所採取的排除其原預期使用的措施,例如回收、處置或銷燬。有時產品的生產者、經營者或使用者為了自身的眼前利益,而不顧損害自身的長遠利益、顧客利益、社會公眾利益和國家利益,對應報廢的不合格產品不採取報廢措施。為此,政府或主管機構不得不採取強制性手段使其報廢。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