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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保養

鎖定
強制保養是指每台設備運轉到規定的時限,不管設備技術狀況好壞,任務輕重,都必須按規定的作業範圍和要求進行保養,不得無故拖延。雖然,對於有一定週期的設備,為避免生產中斷,強制保養的期限可有一定的機動,但是,一般也只能提前保養。在特殊情況下,延後不得超過各級定檢時間的10%,以確保安全運轉,因此,在安排機械使用時,要留有餘地,保證機械能及時保養。強制保養,一般分為一、二、三級保養。個別大型機械可實行四級保養,但很少採用。 [1] 
中文名
強制保養
外文名
Mandatory maintenance
含    義
隔一定週期停工進行的保養
類    型
保養
適用對象
汽車等
主要內容
強制保養是隔一定週期停工進行的保養。強制保養的內容是按一定週期分級進行的。保養週期根據各類機械設備的磨損規律、作業條件、操作維修水平以及經濟四個主要因素確定。起重機、挖掘機等大型建築機械應進行一至四級保養;汽車、空氣壓縮機等應進行一至三級保養;其他一般機械設備只進行一、二級保養。一級保養和中小型機械的二級保養一般由機長帶領機械操作人員在現場進行,必要時機修人員參加;三、四級保養一般應由機修工進行。 [2] 
參考資料
  • 1.    黃漢江. 建築經濟大辭典:上海社會科學院出版社,1990-08
  • 2.    .建設部幹部學院主編.第一章 施工機械管理 建築施工機械.華中科技大學出版社,20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