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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莎

(河北省保定市平縣台魚鄉原組織委員)

鎖定
張麗莎,曾任順平縣台魚鄉組織委員。
2021年4月,張麗莎被順平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1] 
中文名
張麗莎
國    籍
中國

張麗莎人物履歷

曾任順平縣台魚鄉組織委員。 [1] 

張麗莎人物事件

2022年4月,順平紀委監委對外公佈典型案例,包括:順平縣台魚鄉人大副主席張雪峯、組織委員張麗莎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犯挪用公款罪問題。2018年1月,張雪鋒為償還本人在台魚信用社的個人從事建築業流動資金循環額度貸款,在知悉張麗莎正在收取台魚鄉各村2018年度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後,就向張麗莎提出挪用34萬元償還其個人貸款,張麗莎礙於同事情面,於2018年1月8日將其銀行卡中34萬元醫保基金轉至張雪鋒的銀行卡上。2018年1月9日張雪鋒用挪用的醫療保險基金償還台魚信用社貸款本金及利息33.151525萬元。2018年1月17日台魚信用社向張雪鋒發放貸款50萬元,2018年1月18日張雪鋒將挪用的34萬元醫保基金轉到張麗莎銀行卡上,後張麗莎將保管的台魚鄉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基金全部轉至台魚鄉財政所賬户。2019年1月,張雪鋒在台魚信用社50萬元的貸款又要到期。張雪鋒就又一次通過張麗莎挪用51萬元醫療保險基金。張雪鋒身為中共黨員,在任台魚鄉人大副主席期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與張麗莎共同挪用城鄉居民醫保基金85萬元用於償還個人從事建築業流動資金循環額度貸款。2021年1月經順平縣紀委監委研究,並報縣委批准,給予張麗莎開除黨籍、政務開除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2021年4月,張麗莎被順平縣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緩刑兩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