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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麗君

(市中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鎖定
張麗君,1978年8月出生,漢族,中共黨員。於2000年進入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工作。歷任書記員,辦公室內勤,2008年通過國家司法考試,2009年被任命為助理審判員,2014年12月被任命為審判員,2014年4月被任命為烏蘭察布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1] 
中文名
張麗君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78年8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張麗君主要貢獻

張麗君同志參加工作以來,時刻牢記立黨為公,司法為民的宗旨,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認真追求司法工作和效率,在審判崗位上默默耕耘,無私奉獻,在擔任審判員的十餘年,承辦了上千起案件,承辦的案件無超審限案件及上訪纏訴案件,以實際工作維護了法律的公平正義,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2017年審結76件,2018年審結176件,2019年審結113件,結案率92%。 [1] 

張麗君所獲榮譽

2016、2017年連續兩年被院黨組評為優秀共產黨員。同時張麗君同志還兼任市中院少年法庭的法官,在承辦涉及婦女兒童的案件中,用愛心及耐心對待每一位當事人,讓他們感受到温暖,獲得了很高的評價,並在2017年9月被內蒙古自治區婦聯評為全區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先進個人。在2018年度被市中院嘉獎表彰。
2020年6月,被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表彰為全區法院辦案標兵。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