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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鳳

(明朝鳳登宣德二年進士)

鎖定
張鳳(1396-1461年),字子儀,安平人。父益,宣德年間考中進士,步入仕途,正統年間被破格提拔成為侍郎,監管糧食,曾建議應該稍微加重點賦税,這樣國家才有的用。
官至兵部尚書,天順五年(1461年)去世。
本    名
張鳳
別    名
板張
子儀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安平
出生日期
1396年
逝世日期
1461年
父    親
張益

張鳳人物生平

宣德二年(1427年),張鳳考中進士,後被授予刑部主事。他審理江西反叛一案,平定反反叛者數百人。 [1] 
正統三年(1438年)十二月,司法官員因犯了過失全被關進監獄,遂升張鳳為本部右侍郎。從主事升為侍郎,從前還沒有過。
正統四年(1439年),張鳳被任命以提督都監京師糧倉。
正統六年(1441年),張鳳被調到户部,不久調往南京。正好尚書一職長期出缺,張鳳於是掌管南京户部事務。貴州上奏説軍衞缺糧,請求運龍江倉和兩淮的鹽到鎮遠府換米。張鳳因龍江的鹽雜有泥沙,不能換米來供給軍隊,便全部以淮鹽來給他們,然後再上報。皇上嘉獎了他。他又説南京留都重地,應每年儲存二百萬石糧食,作根本打算。皇上批准了,並定為法令。南京的糧儲,還由都御史提督。
正統十二年(1447年)冬,皇上命張鳳兼理。張鳳謙謹,善於執法,號稱“板張”。 [2] 
景泰二年(1451年),張鳳升為尚書。
景泰四年(1453年),張鳳改任兵部尚書,參贊軍務。户部尚書金濂去世,皇上召張鳳回京取代他。當時四方戰事平息,而災荒卻特別嚴重,皇上屢次下詔寬恤。張鳳與廷臣一同議上十項建議。
景泰五年(1454年)張鳳又先後議上八項。回報都説可行。張鳳因災荒嚴重,國家減免的租税多,導致國家用度更加不足,便上奏説:“建國初期天下田地八百四十九萬餘頃,現在耕地數量已經減半,加上因水旱之災而停徵租税,國家開支到哪兒去支給?京畿以及河南、山東沒有税額的田地,甲方一開墾,乙方即揭發他漏税。請批准輕額徵税,這樣不僅可以永絕爭端,而且還可以稍稍助軍國之用。”回報説可行。給事中成章等彈劾張鳳擅自更改祖制,楊禾遂等人又極力論爭。皇上説:”建國初期定都江南,輸運糧食容易。現在定都極北之地,難道還能守常制嗎?”四方報告災荒的,張鳳請令御史調查核實。議論的人因此而非難他。 [3] 
明英宗復辟後,張鳳調到南京户部,仍兼督糧儲。
天順五年(1461年)二月,張鳳去世。 [4] 

張鳳歷史評價

張廷玉:①廉謹善執法,號“板張”;②鳳有孝行。性淳樸。 [5] 

張鳳軼事典故

張鳳有個故人死了,他聘其女兒為兒媳,教其兒子而奉養其母親終身。同窗好友蘇洪喜歡當面指責張鳳的過失,到張鳳當官後還是這樣,但張鳳都一如既往地對待他。聽説他貧寒,張鳳立即接濟他。 [6] 

張鳳家族成員

父親:張益,官任給事中。永樂八年(1410年),隨從明成祖朱棣北征,臨陣戰死。

張鳳史籍記載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列傳第四十五》
參考資料
  • 1.    《明史·張鳳傳》:鳳登宣德二年進士。授刑部主事。讞江西叛獄,平反數百人。
  • 2.    《明史·張鳳傳》:正統三年十二月,法司坐事盡繫獄,遂擢鳳本部右侍郎。以主事擢侍郎,前時未有也。明年命提督京倉。六年改户部,尋調南京。適尚書久闕,鳳遂掌部事。貴州奏軍衞乏糧,乞運龍江倉及兩淮鹽於鎮遠府易米。鳳以龍江鹽雜泥沙,不堪易米給軍,盡以淮鹽予之,然後以聞。帝嘉賞。又言留都重地,宜歲儲二百萬石,為根本計。從之,遂為令。南京糧儲,舊督以都御史,十二年冬命鳳兼理。廉謹善執法,號“板張”。
  • 3.    《明史·張鳳傳》:景泰二年進尚書。四年改兵部,參贊軍務。户部尚書金濂卒,召鳳代之。時四方兵息,而災傷特甚。帝屢詔寬恤。鳳偕廷臣議上十事,明年復先後議上八事,鹹報可。鳳以災傷蠲賦多,國用益詘,乃奏言:“國初天下田八百四十九萬餘頃,今數既減半,加以水旱停徵,國用何以取給。京畿及河南、山東無額田,甲方墾闢,乙即訐其漏賦。請準輕則徵租,不惟永絕爭端,亦且少助軍國。”報可。給事中成章等劾鳳擅更祖制,楊穟等復爭之。帝曰:“國初都江南,轉輸易。今居極北,可守常制耶?”四方報凶荒者,鳳請令御史勘實。議者非之。
  • 4.    《明史·張鳳傳》:英宗復辟,調南京户部,仍兼督糧儲。五年二月卒。
  • 5.    明史·卷一百五十七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29]
  • 6.    《明史·張鳳傳》:故人死,聘其女為子婦,教其子而養其母終身。同學友蘇洪好面斥鳳過,及為鳳屬官猶然。鳳待之如初,聞其貧,即賙給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