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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錦華

(防城港市原市政管理局調研員)

鎖定
張錦華,防城港市原市政管理局調研員。
經防城港市委批准,防城港市紀委監委對防城港市原市政管理局調研員張錦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 [1] 
中文名
張錦華
國    籍
中國
人物事件
經查,張錦華在擔任廣西東投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期間,違反組織紀律,違反議事規則決定“三重一大”事項;違反工作紀律,工作疏於監管,致使公司下屬人員挪用鉅額公款進行非法活動和營利活動無法歸還,給公共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其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接受請託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錦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公職人員,理想信念缺失,法紀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防城港市紀委常委會議、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防城港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錦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防城港市紀委監委)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