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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釋之
鎖定
漢文帝(前180年-前157年)時,以貲選為騎郎,拜為謁者僕射,累遷公車令、中大夫、中郎將等職。文帝三年擢升為廷尉。景帝(前157年-前141年在位)時,任淮南相。張釋之任廷尉時,執法嚴明。
[39-40]
張釋之彈劾太子、縣人犯蹕、玉環竊案、天下無冤的執法事蹟流傳後世,他的言行在皇帝專制、言出法隨的封建時代實屬難能可貴。張釋之還對文景之治的實現,有着重要貢獻。張釋之公平公正、剛正不阿、司法為民的執法理念,以維護國家利益和法律尊嚴為目的,敢於給統治者進諫的大無畏精神,不僅在當時和歷史上產生過重大影響,對當今中國加強法治建設、構建和諧社會,仍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借鑑作用。張釋之執法如山的膽略和為官執政的才智,以及聰明睿智,既被美譽為中國理想循吏典範,又成為庶民擁戴、官吏並尊的偶像。朱元璋曾評價張釋之:“歷代任斯職者,獨漢稱張釋之、於定國,唐稱戴胄。蓋由其處心公正,義法平如,獄以無冤,故流芳後世。”
[40]
(概述圖張釋之畫像來源:張釋之祠)
- 別 名
- 張廷尉
- 字
- 季
- 所處時代
- 西漢
- 民族族羣
- 漢人
- 主要成就
- 秉公執法
- 本 名
- 張釋之
- 籍 貫
- 堵陽(今河南南陽方城)
張釋之人物生平
張釋之早期經歷
張釋之早年和他的哥哥張仲生活在一起。由於家中資財頗多,就捐官做了騎郎,侍奉漢文帝。張釋之為官十年,默默無名,未得升遷,耗費了不少錢財,張釋之深感不安,打算辭官回家。中郎將袁盎知道他德才兼備,惋惜他的離去,就請求漢文帝調補他做謁者。
[1]
張釋之朝見文帝后,就陳説利國利民的大計,漢文帝説:“不要高談闊論,説些接近現實生活、能立刻實施的事吧。”於是,張釋之就秦亡漢興之事發表了自己的見解,漢文帝聽後很滿意,就任命他做了謁者僕射。
[2]
張釋之嶄露頭角
上林觀虎
張釋之任謁者僕射時,跟隨漢文帝登臨上林苑觀虎,文帝就虎圈所養動物提了十幾個問題,上林尉環顧左右,不能回答。看管虎圈的嗇夫從旁代上林尉回答這些問題,答得極周全,想借此彰顯自己熟知業務、有問必答。漢文帝認為做官就應該這樣,上林尉不合格,下詔命令張釋之任命嗇夫頂替上林尉。
[3]
張釋之不贊同漢文帝的做法,就問漢文帝如何看待絳侯周勃和東陽侯張相如,漢文帝回答説是年高德劭的長者。張釋之就説:“周勃和張相如能被稱為長者,但二人都不善於言談,現在這樣做,難道讓人們效法伶牙俐齒的嗇夫嗎?”隨後,張釋之援引歷史,以秦朝重用徒具文筆、毫無惻隱之心的文書官吏,終致亡國為例,建議文帝不要因為嗇夫伶牙俐齒就越級提拔,以免上行下效,樹立不正之風。漢文帝採納了張釋之的建議,沒有提拔嗇夫。
[4]
出了上林苑,文帝駕車回宮,讓張釋之陪乘。路上,漢文帝問張釋之秦朝執政的失敗之處,張釋之據實而言。漢文帝非常滿意,就任命張釋之做了公車令。
[5]
彈劾太子
張釋之任公車令,掌管宮門事宜。太子劉啓(即後來的漢景帝)與梁王劉揖同乘一輛車入朝,到了皇宮外的司馬門沒有下車,違反了宮衞令。張釋之就追上太子和梁王,阻止他們進宮,並以“過司馬門不下車為不敬”的罪名,
[6]
向漢文帝彈劾太子和梁王。漢文帝只得摘下帽子陪罪,薄太后知道了這件事,也親自下達特赦令,太子、梁王才得以進入宮中。文帝覺察到張釋之的與眾不同,就任命他做了中大夫。
[7]
霸陵談棺
過了不久,張釋之升任中郎將,跟隨文帝和慎夫人到了霸陵。漢文帝登臨霸陵,向北眺望,指着通往新豐的道路對慎夫人説:“這就是通往邯鄲的道路啊。”接着,漢文帝讓慎夫人彈瑟,自己合着瑟的曲調而唱,心裏很悽慘悲傷,回過頭來對羣臣説:“用北山的石頭做槨,縫隙用切碎的苧麻絲絮堵住,再用漆粘塗在上面,難道還能打開嗎?”羣臣認為這個辦法很好,都隨聲附和。
[8]
張釋之向前進言説:“如果裏面有能引起人們貪慾的東西,即使封鑄南山做棺槨,也會有縫隙;如果裏面沒有引發人們貪慾的東西,即使沒有石槨,又哪裏用得着憂慮呢!”文帝稱讚張釋之的説法,後來任命他做了廷尉。
[9]
張釋之秉公執法
縣人犯蹕
漢文帝外出行至中渭橋,突然有一個人從橋下跑 出來,驚了文帝御駕的馬,文帝險些被摔下,十分惱火,就命人拘捕了此人,交給廷尉查辦。 張釋之審訊後,依法判定為“冒犯車駕,罰金四兩”
[10]
,上奏朝廷。
[11]
漢文帝很生氣,認為判決過輕。張釋之就解釋説:“法律是天子和百姓應該共同遵守的,不應偏私。法有定規,如果加重處罰,如何取信於民。廷尉是天下公正執法的帶頭人,如果廷尉不公正,地方也會不公,百姓就會慌恐不安 ! ”漢文帝思考了很久才説:“廷尉的量刑判決是對的”。
[12]
玉環竊案
有人偷竊了漢高祖廟裏的玉環,被衞士抓獲,漢文帝十分惱怒,責令廷尉張釋之嚴懲盜犯。張釋之依照相關法律,奏請文帝判處棄市。漢文帝大怒,認為應當誅其九族。張釋之據法以爭,説:“依照法律,棄市已是最高處罰了。盜竊宗廟器物就誅滅全族,如果以後有人偷挖長陵上的一抔土,又該如何處罰?”漢文帝和薄太后商議良久,批准了張釋之的判決。
[13]
中尉條侯周亞夫和梁相山都侯王恬開看到張釋之議論公正,甚為讚歎,就同他結為親密朋友。張釋之由此受到天下人的稱頌。
[14]
張釋之辭官隱退
漢文帝去世後,漢景帝即位。張釋之早年彈劾過時為太子的景帝,因而內心極為惶恐,想要稱病隱退,又擔心招致更大的懲罰,想當面向景帝謝罪,又不知道該怎麼辦。後來採用了王生的計策,終於見到漢景帝當面謝罪,漢景帝並沒有責怪他。
[15]
張釋之執法理念
張釋之公平公正
公平公正執法是法律的生命所在。公平與正義是社會的最終追求,更是每個法律人良知和理念的追求。這與張釋之所倡導的“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共同”的觀點和“法不阿貴、刑無等級”的觀點,有着異曲同工之處。
張釋之彈劾太子過司馬門不下馬,在職權範圍之內,嚴格照章辦事,在侵犯皇室特權的衝突中,毫無懼色,絕不妥協,堅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不畏權貴,執法如山,公平正義,體現出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雛型。執法以法律為準繩,而不依君主旨意行事,這在封建社會的專制體制下是非常難能可貴的。
張釋之剛正不阿
張釋之不僅嚴守法紀,秉公斷案,依罪量刑,在維護法律公正方面,張釋之更是剛正不阿,置生死於不顧,多次與漢文帝發生衝突。在“縣人犯蹕”的案例中,張釋之可謂無膽而不敢諫,無識而不動君,體現了對廉潔奉公、剛正不阿的追求。在彈劾太子時,張釋之雖不是司法官,但他在職權範圍之內,嚴格照章辦事,在侵犯皇室特權的衝突中,他毫無懼色,絕不妥協,堅持“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在這一方面做出了表率。
在“縣人犯蹕”案例中,張釋之提出“法律是天子與天下人共同擁有、應該共同遵守的;廷尉作為最高的專職司法官,一旦經手案件,就只能依法辦事,而不能順從皇帝個人的意旨”的觀點,在要求皇帝尊重執法官的獨立辦案權力上,他無疑走在了當時人的前列。
張釋之司法為民
張釋之在吸取法家“法不阿貴”、“刑無等級”觀點的同時,還繼承了儒家“明德慎罰”的法學思想和“罪疑者予民”的執法原則,堅持依法量刑,規範有序,避免輕罪重判或重罪輕判。特別是對普通百姓這一弱勢羣體不加重治罪,充分體現了中國法文化傳統所頌揚的“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的執法精神,與判案苛酷,殘賊無極,敗法亂正的秦漢“治獄之吏”形成強烈對照,他執法平和,使法律判決儘可能符合客觀情況、規範有序。
封建國家中的最高統治者在處理案件時,往往“取捨在於愛憎、輕重由乎喜怒”。在玉環失竊案中,張釋之為捍衞法律的嚴肅性,規範有序的使用法律,依然敢冒丟官舍命的巨大風險,秉承“惡惡止其身”的儒家政治理論,
[17]
反對株連之法的存在,仍以法律為依據處以“棄市”。以執法寬平被後世奉為吏治的楷模。
在古代封建社會,專制君主日益強化,又沒有一套行之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來確保當政者自覺守法和嚴格執法,因而執法者的個人品質對法律能否真正得到執行至關重要。張釋之執法如山的膽略和為官執政的才智,以及真知灼見的聰明睿智,使百姓在心理上產生了強烈的認同感和親切感,既被美譽為中國理想循吏典範,為後世效仿,又成為庶民擁戴,官吏並尊的偶像。他以維護國家利益和法律尊嚴為目的,敢於、善於、勇於給統治者進諫的大無畏精神和法律思想中的積極因素,不僅在當時和歷史上產生過重大影響,在當今中國加強法制建設、構建和諧社會,仍具有一定的現實意義和借鑑作用。
[18-19]
張釋之人物評價
司馬遷:張季之言長者,守法不阿意;馮公之論將率,有味哉!有味哉!語曰“不知其人,視其友”。二君之所稱誦,可著廊廟。書曰‘不偏不黨,王道蕩蕩;不黨不偏,王道便便’。張季、馮公近之矣。
[20]
劉勰:至漢定秦楚,辨士弭節。酈君既斃於齊鑊,蒯子幾入乎漢鼎;雖復陸賈籍甚,張釋傅會,杜欽文辨,樓護唇舌,頡頏萬乘之階,抵戲公卿之席,並順風以託勢,莫能逆波而溯洄矣。
[23]
司馬貞:張季未偶,見識袁盎。太子懼法,嗇夫無狀。驚馬罰金,盜環悟上。
[20]
錢時:紀綱者,天子之紀綱也。人臣為天子守紀綱而天子伸之,則上下不至於陵遲,而世道立矣。太子、梁王不下司馬門,而張釋之劾不敬,帝即免冠謝,太后而自咎教子之不謹。夫如是,誰敢亂其紀綱哉。因觀當時人臣,大抵皆嚴於法守,使人悚然有不可玩之勢,皆文帝有以養成其風節也。是故,於袁盎之卻坐,則屈宮妾以伸紀綱;於釋之之劾不下司馬門,則屈世子以伸紀綱;於周亞夫之營細柳,則屈天子之尊以伸紀綱。此天下所以不亂,而文帝之所以稱賢也。敬表而出之,為後世撓法殉情者之戒。
[26]
朱元璋:歷代任斯職者,獨漢稱張釋之、於定國,唐稱戴胄。蓋有由其處心公正,議法平恕,獄以無冤,故流芳後世。
[27]
王夫之:天子詘於情,而廷臣挫於勢,故其後王安欲反,而謂漢廷諸臣如吹枯振落之易。其啓侮於諸侯久矣。張釋之其尤乎!
[28]
陳長方:樂極生悲倚瑟歌,一言悟主亦何多。晏嬰往日規齊景,廷尉風流更不磨。
[29]
張釋之史書記載
《漢書·張馮汲鄭傳》
[21]
張釋之軼聞典故
王生是漢初的隱士,喜歡黃老之學,很受當時人的尊重。曾應招入朝,當時三公九卿均在場,王生的鞋帶鬆了,就讓張釋之替他繫上,張釋之便跪下替他繫好了鞋帶。
[33]
事後,有人問王生為什麼要在朝廷上羞辱張釋之,王生説:“我年紀大了,地位也不高,自忖幫不上張廷尉什麼忙,所以才這樣做。張釋之是天下名臣,我羞辱他,正是為了增強他的名聲。”
[34]
大臣們聽到後,都稱讚王生的賢德而且敬重張廷尉。
[35]
張釋之家族成員
兄長:張仲
兒子:張摯,字長公,官至大夫,因不善迎合權貴,被免職,終身不仕。
[37]
張釋之後世紀念
主詞條:張釋之祠
張釋之祠,又名張公祠,位於河南省南陽市方城縣西關釋之路西段北側,是紀念西漢文帝時著名廷尉張釋之的祠堂。始建年代無考,明宣德四年(1429年)復建,成化十年(1474年)續修;弘治六年(1493年)又修,清康熙五十五年(1716年)再修。民國年間為縣門公所佔用,1947年解放後為農業技術推廣站所有。1958年後成為縣人民醫院家屬院,1979年列為方城縣級文物保護單位。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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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張廷尉釋之者,堵陽人也,字季。有兄仲同居。以訾為騎郎,事孝文帝,十歲不得調,無所知名。釋之曰:“久宦減仲之產,不遂。”欲自免歸。中郎將袁盎知其賢,惜其去,乃請徙釋之補謁者。
- 2.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釋之既朝畢,因前言便宜事。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論,令今可施行也。”於是釋之言秦漢之間事,秦所以失而漢所以興者久之。文帝稱善,乃拜釋之為謁者僕射。
- 3.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釋之從行,登虎圈。上問上林尉諸禽獸簿,十餘問,尉左右視,盡不能對。虎圈嗇夫從旁代尉對上所問禽獸簿甚悉,欲以觀其能口對響應無窮者。文帝曰:“吏不當若是邪?尉無賴!”乃詔釋之拜嗇夫為上林令。
- 4.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釋之久之前曰:“陛下以絳侯周勃何如人也?”上曰:“長者也。”又復問:“東陽侯張相如何如人也?”上覆曰:“長者。”釋之曰:“夫絳侯、東陽侯稱為長者,此兩人言事曾不能出口,豈斅此嗇夫諜諜利口捷給哉!且秦以任刀筆之吏,吏爭以亟疾苛察相高,然其敝徒文具耳,無惻隱之實。以故不聞其過,陵遲而至於二世,天下土崩。今陛下以嗇夫口辯而超遷之,臣恐天下隨風靡靡,爭為口辯而無其實。且下之化上疾於景響,舉錯不可不審也。”文帝曰:“善。”乃止不拜嗇夫。
- 5.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上就車,召釋之參乘,徐行,問釋之秦之敝。具以質言。至宮,上拜釋之為公車令。
- 6. 《史記·集解》:如淳曰:“宮衞令‘諸出入殿門公車司馬門,乘軺傳者皆下,不如令,罰金四兩’。”
- 7.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頃之,太子與梁王共車入朝,不下司馬門,於是釋之追止太子、梁王無得入殿門。遂劾不下公門不敬,奏之。薄太后聞之,文帝免冠謝曰:“教兒子不謹。”薄太后乃使使承詔赦太子、梁王,然後得入。文帝由是奇釋之,拜為中大夫。
- 8.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頃之,至中郎將。從行至霸陵,居北臨廁。是時慎夫人從,上指示慎夫人新豐道,曰:“此走邯鄲道也。”使慎夫人鼓瑟,上自倚瑟而歌,意慘悽悲懷,顧謂羣臣曰:“嗟乎!以北山石為槨,用紵絮斫陳,蕠漆其間,豈可動哉!”左右皆曰:“善。”
- 9.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釋之前進曰:“使其中有可欲者,雖錮南山猶有郄;使其中無可欲者,雖無石槨,又何戚焉!”文帝稱善。其後拜釋之為廷尉。
- 10.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集解》:如淳曰:“乙令‘蹕先至而犯者罰金四兩’。蹕,止行人。
- 11.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頃之,上行出中渭橋,有一人從橋下走出,乘輿馬驚。於是使騎捕,屬之廷尉。釋之治問。曰:“縣人來,聞蹕,匿橋下。久之,以為行已過,即出,見乘輿車騎,即走耳。”廷尉奏當,一人犯蹕,當罰金。
- 12.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文帝怒曰:“此人親驚吾馬,吾馬賴柔和,令他馬,固不敗傷我乎?而廷尉乃當之罰金!”釋之曰:“法者天子所與天下公共也。今法如此而更重之,是法不信於民也。且方其時,上使立誅之則已。今既下廷尉,廷尉,天下之平也,一傾而天下用法皆為輕重,民安所措其手足?唯陛下察之。”良久,上曰:“廷尉當是也。”
- 13.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其後有人盜高廟坐前玉環,捕得,文帝怒,下廷尉治。釋之案律盜宗廟服御物者為奏,奏當棄市。上大怒曰:“人之無道,乃盜先帝廟器,吾屬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廟意也。”釋之免冠頓首謝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順為差。今盜宗廟器而族之,有如萬分之一,假令愚民取長陵一抔土,陛下何以加其法乎?”久之,文帝與太后言之,乃許廷尉當。
- 14.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是時,中尉條侯周亞夫與梁相山都侯王恬開見釋之持議平,乃結為親友。張廷尉由此天下稱之。
- 15.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後文帝崩,景帝立,釋之恐,稱病。欲免去,懼大誅至;欲見謝,則未知何如。用王生計,卒見謝,景帝不過也。
- 16.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張廷尉事景帝歲餘,為淮南王相,猶尚以前過也。久之,釋之卒。
- 17. 《公羊傳·昭公二十年》:“君子之善善也長,惡惡也短,惡惡止其身,善善及子孫。”
- 18. 孫家洲.論漢代執法思想中的理性因素[J].南都學壇(人文社會科學學報).2005年1月,第25卷第1期
- 19. 王付令:張釋之法律思想對當前法院司法理唸的啓示 .中國法院網[引用日期2014-08-25]
- 20. 史記 張釋之馮唐列傳第四十二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1-21]
- 21. 漢書·張馮汲鄭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8-25]
- 22. 漢書·雋疏於薛平彭傳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8-25]
- 23. 《文心雕龍·論説第十八》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09-11]
- 24.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五》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4-11-01]
- 25. 脱脱等《金史》:拱嘗言:“禮官當守禮,法官當守法,若漢張釋之可謂能守法矣。”
- 26. 錢時·《兩漢筆記》
- 27. 《明太祖寶訓》 .文獻網[引用日期2015-06-19]
- 28. 王夫之《讀通鑑論·文帝》:審食其之死,文帝傷淮南王長之志,赦而弗治,亦未為失也。漢廷之大臣,無有敢請治之者,國無人矣。張釋之為廷尉,雖在食其已死之後,而追請正邢侯、雝子之刑,抑非事遠而不可問;姑市其直於太子、梁王之行馳道,而緘口於淮南。則其直也,蓋“見可”“知難”之直,畏彊禦而行於所可伸者也。天子詘於情,而廷臣挫於勢,故其後王安欲反,而謂漢廷諸臣如吹枯振落之易。其啓侮於諸侯久矣。張釋之其尤乎!
- 29. 詩·陳長方詩選 .詩詞曲網[引用日期2014-08-25]
- 30. 明·南陽知府顧福《謁張廷尉祠》:“曉出方城一駐鞍,先生嚴像肅衣冠。青山有廟名難泯,赤子無冤死亦安。直道曾匡王法正,片言能濟孝文寬。當時酷吏俱塵土,獨許廷評入史看。”
- 31. 張釋之祠 .方城縣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14-08-25]
- 32. 《制文集閲史緒論》
- 33.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王生者,善為黃老言,處士也。嘗召居廷中,三公九卿盡會立,王生老人,曰“吾襪解”,顧謂張廷尉:“為我結襪!”釋之跪而結之。
- 34.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既已,人或謂王生曰:“獨柰何廷辱張廷尉,使跪結襪?”王生曰:“吾老且賤,自度終無益於張廷尉。張廷尉方今天下名臣,吾故聊辱廷尉,使跪結襪,欲以重之。”
- 35.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諸公聞之,賢王生而重張廷尉。
- 36. 結襪 .漢典[引用日期2014-08-25]
- 37. 《史記·張釋之馮唐列傳》:其子曰張摯,字長公,官至大夫,免。以不能取容當世,故終身不仕。
- 38. 張釋之祠 .南陽市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14-08-25]
- 39. 張釋之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23-10-06]
- 40. 《根在河南》編委會,名人璀璨,根在河南[M],鄭州:大象出版社,2020.05.第270-271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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