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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逸

(北宋仁宗朝大臣)

鎖定
張逸,是宋仁宗時的大臣。字大隱,鄭州滎陽人。初知襄州鄧城縣,以有能著名。先曾任開封府判官。使契丹還為兩浙轉運使。1036年五月(景佑三年),以龍圖閣待制權知開封府。有僧求內降免田税,逸固執不許。仁宗曰:“有司能守法,朕何憂也。”
中文名
張逸
國    籍
中國
籍    貫
鄭州滎陽
性    別
大隱
職    務
曾任開封府判官

張逸古籍記載

張逸,字大隱,鄭州滎陽人。進士及第,知襄州鄧城縣,有能名。積州謝泌將薦逸,先設几案,置章其上,望闕再拜曰:“老臣為朝廷得一良吏。”乃奏之。他日引對,真宗問所欲何官,逸對曰:“母老在家,願得近鄉一幕職官,歸奉甘旨足矣。”授澶州觀察推官,數日,以母喪去。服除,引對,帝又固問之,對曰:“願得京官。”特改大理寺丞。帝雅賢泌,再召問逸者,用泌薦也。知長水縣,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厚遇之,及徙青神縣,貧不自給,嗣宗假奉半年使辦裝。既至縣,興學校,教生徒。後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登科,逸改其居曰桂枝裏。
累遷尚書兵部郎中,知開封府。有僧求內降免田税,而逸固執不許。仁宗曰:“有司能守法,朕何憂也。”以樞密直學士益州。逸凡四至蜀,諳其民風。華陽騶長殺人,誣道旁行者,縣吏受財,獄既具,乃使殺人者守囚。逸曰:“囚色冤,守者氣不直,豈守者殺人乎?”囚始敢言,而守者果服,立誅之,蜀人以為神。會歲旱,逸使作堰壅江水,溉民田,自出公租減價以振民。初,民飢多殺耕牛食之,犯者皆配關中。逸奏:“民殺牛以活將死之命,與盜殺者異,若不禁之,又將廢穡事。今歲少稔,請一切放還,復其業。”報可。未幾,卒於官。 [1] 

張逸古籍譯文

張逸字大隱,是鄭州滎陽人。他考中進士,主管襄州鄧城縣政事,很有賢能的名聲。積州謝泌將推薦張逸,擺好几案,把奏章放在它的上面,望着皇宮的方向拜了又拜説:“老臣我給朝廷選到了一個好官吏。”於是上奏章推薦張逸。後來一天引張逸入宮回答皇帝問題,真宗問張逸想要做什麼官,張逸回答説:“母親年老在家鄉,希望得到靠近家鄉的一地方長官下屬官吏的官職,回去奉養母親就滿足了。”朝廷任命他做澶州觀察推官,過了幾天,因母親喪事免去官職。服喪期滿,召引入宮回答皇帝問題,皇帝又堅持問他想做什麼官,張逸回答説:“希望得到京城官職。”朝廷特地改任他為大理寺丞。皇帝一向認為謝泌賢良,兩次召見詢問張逸,是因為謝泌推薦他。後來張逸主管長水縣政事,這時王嗣宗留守西京,很重視地對待他,等到張逸調任青神縣,貧窮得不能依靠自力生活,王嗣宗借給他半年俸祿讓他治辦行裝。到青神縣以後,他興辦學校,教授學生。後來縣邑人陳希亮、楊異相繼考中進士,張逸改他們居地名字為“桂枝裏”。
他累功晉升為尚書兵部郎中,主管開封府政事。有個僧人請求由皇帝直接下令免除田地賦税,可是張逸堅持自己的見解不允許。宋仁宗説:“主管官員能守法,我憂慮什麼呢。”他憑樞密直學士的身份主管益州政事。張逸總共四次到蜀地,熟悉那裏的民風。華陽縣掌管車馬的官吏殺了人,他誣告道旁走路的人,縣府官吏接受了錢財,案子審定以後,張逸於是讓殺人的人看守囚犯。張逸説:“囚犯臉色看出冤枉,看守的人神態不正,是否看守的人殺了人呢?”囚犯才敢説話,看守的人果然認罪,立刻殺了他,蜀地人認為他很神靈。恰逢一年大旱,張逸讓人們築堰堵江水,灌溉民田,自己拿出官府積蓄的糧食減價賣出來救濟百姓。起初,百姓飢餓多有人殺耕牛吃肉,犯罪的人都發配關中。張逸上奏章説:“百姓殺牛來救活將要死的人的性命,與偷盜殺牛不同,可是如果不禁止殺牛,又將要廢棄種莊稼的事。今年莊稼稍稍成熟,請求一律釋放他們回來,恢復他們的職業。”朝廷答覆批准。不久,他死在官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