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張迅

(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鎖定
張迅,男,漢族,1964年5月生,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法律專業, [1]  大學學歷,中共黨員,1985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 
2021年4月,張迅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5] 
中文名
張迅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5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張迅人物履歷

1985年7月至2019年1月,在雲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其中2001年8月至2007年3月任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
2007年3月至2019年1月,任民事行政檢察處處長;
2019年1月至2019年3月,任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副檢察長、代理檢察長;
2019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3-4] 

張迅人物事件

張迅違紀被查

2020年7月21日雲南省紀委監委通報: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張迅提起公訴

2021年4月20日,據高檢網消息,雲南省西雙版納州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張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迅利用其先後擔任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民事行政檢察處副處長、處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5] 

張迅公開通報

2019年1月至2020年7月,張迅違規佔用辦公用房三間共計68.86平方米;2013年至2020年,張迅多次在春節、中秋等節日期間,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高檔香煙10條、魚缸1個、禮金1.2萬元;多次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張迅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0年12月,張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