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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貴海

(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應急管理局原局長)

鎖定
張貴海,曾任廣東省潮州市潮安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2024年2月,張貴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3] 
中文名
張貴海
國    籍
中國

張貴海人物履歷

曾任潮州市潮安區衞生健康局局長;
2023.06--2023.12 任潮州市潮安區應急管理局局長。 [1-2] 

張貴海職務任免

2023年12月29日,潮州市湖安區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通過,決定免去張貴海的潮州市潮安區應急管理局局長職務。 [2] 

張貴海人物事件

依法雙開
2024年2月,據廉潔潮州消息,潮州市紀委監委對第二屆潮州市潮安區委原委員、潮安區應急管理局原黨委書記、局長張貴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貴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接受宴請;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干預、插手醫療設備採購項目;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政府採購、人事安排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貴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潮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潮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貴海開除黨籍處分;由潮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