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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耀武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

鎖定
張耀武,男,漢族,1951年2月出生,中共黨員,雲南宣威人,1968年4月參加工作,1971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省委黨校大學學歷。曾任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22年2月9日,據高檢網消息 ,雲南檢察機關依法對張耀武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2] 
中文名
張耀武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雲南宣威
出生日期
1951年2月
畢業院校
雲南省委黨校

張耀武人物履歷

歷任解放軍邊防部隊班長、排長、副連長、連長,軍校區隊長、教員,曲靖軍分區參謀、教導隊副隊長,沾益縣人武部副部長、副書記,宣威縣人武部副部長、部長,師宗縣委書記,曲靖地委委員、宣威縣委書記(副廳級),怒江州委書記(正廳級),省國土廳黨組書記、廳長,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
2014年05月退休。

張耀武人物事件

張耀武違紀被查

2021年3月1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人大常委會農業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張耀武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張耀武提起公訴

2022年2月9日,據高檢網消息 ,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原委員、農業工作委員會原副主任張耀武(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玉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玉溪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2]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耀武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玉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耀武在擔任宣威市委書記,怒江州委書記,雲南省國土資源廳廳長,雲南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農業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請託人謀取利益,或者利用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