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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篤

(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原二級巡視員)

鎖定
張篤,男,1965年3月生,漢族,中共黨員,大學學歷,1983年10月參加工作,1986年9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二級巡視員。
2024年1月,張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4] 
中文名
張篤
性    別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5年3月

張篤人物履歷

歷任長春市朝陽區永昌街道辦事處主任;長春市朝陽區永昌街道黨工委書記;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長春市朝陽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長春市朝陽區副區長;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二級巡視員。 [1-2] 

張篤人物事件

張篤違紀被查

2023年11月,吉林省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二級巡視員張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已主動投案,配合長春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張篤依法雙開

經查,張篤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管理服務對象宴請;違反組織紀律,違反個人有關事項報告規定,隱瞞不報個人房產;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張篤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以權謀私、缺乏敬畏戒懼,其行為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組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長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長春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篤開除黨籍處分;由長春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4] 

張篤違規通報

2024年4月,長春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原二級巡視員張篤因違規收受禮品、禮金、購物卡,違規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問題被通報。通報顯示,2016年2月至2023年9月,張篤任長春市朝陽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二級巡視員期間,多次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所送禮品、禮金、購物卡;多次違規接受管理和服務對象安排的宴請。張篤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1月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