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張祥雲

(張祥雲烈士)

鎖定
張祥雲(1915一1947)山西昔陽人,出生於貧苦家庭。1938年參加八路軍,任司務長、管理員。1942年加入中國共產黨,任地方武裝幹部、秘書等職。1945年8月調到河南温縣,任二區武委會主任。根據區委安排,在該縣大尚、晁台、薛台一帶發動組織羣眾,開展“反奸反霸”、“減租減息”和實行“耕者有其田”運動,領導羣眾鬥地主、除惡霸,深受人民羣眾愛戴。1947年3月28日被鄉匪抓去,3月30日,被國民黨縣長在西林召村召集民眾大會上“示眾”,藉此機會,慷慨陳詞,揭露國民黨還鄉團慘殺人民的罪行,宜傳解放軍勝利的消息。3月31日被押赴刑場,被捆綁在柿樹上,英勇就義。
1947年4月12日温縣解放,4月16日,中共温縣縣委、縣人民政府召開追悼大會,追認他為中共温縣縣委委員、縣武委會主任,並將南王鎮改名為祥雲鎮,烈士就義的寺溝改名為烈士溝,祥雲鎮廣場建立了高大雄偉的烈士紀念碑。 [4] 
中文名
張祥雲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15年
逝世日期
1947年3月31日
性    別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張祥雲人物生平

張樣雲(1915~1947),昔陽縣上思樂村人。出身貧苦家庭,小時隨父為地主放牛,13歲在皋落學校當勤雜工,14歲到絲織廠當童工,從小飽受舊社會剝削壓迫之苦。
民國27年(1938)2月,參加晉東抗日遊擊隊。次年加入中國共產黨。游擊隊改編為八路軍第一二九師二十八團後,任二營管理員。
民國34年(1945)春調新區河南温縣開闢工作,任二區(即西南王區)武委會主任,先後領導大尚、張寺、作禮、留尚等村鋤奸反霸和減租減息鬥爭,激發羣眾的抗日鬥志。在圍攻沁陽偽軍李端章部的戰鬥中,二區出擔架百十副,參戰民兵200多人。
抗日戰爭勝利後,帶領民兵破獲了多起反革命案件,先後在南賈、西南王等村召開羣眾大會,鎮壓了以團長陳紹祖為首的國民黨暗殺團骨幹分子及一貫道頭子朱秀、王定邦等,鞏固了革命根據地。
民國35年(1946)10月任武工隊二大隊大隊長。除配合解放軍主力部隊作戰外,還在温、孟、沁三角地帶以“掏狼窩”戰術,搗匪窟,割電線,破保甲,神出鬼沒地打擊敵人。
民國36年(1947)正月初一夜,率武工二大隊配合解放軍主力部隊,殲滅以周天為首的土匪武裝“温縣還鄉團”。
民國36年(1947)3月28日夜,參加大屯戰鬥,18槍斃敵18名。後率部隊轉移至沁縣木樓村,被國民黨軍隊李德基部隊包圍衝散。為尋找掉隊隊員,張祥雲再返温縣,在白莊被捕。 [1]  具體經過如下:
1947年3月28日,温縣獨立營、公安大隊及各區武工21隊,在武陟縣保安莊、大屯、董宋等村莊(當時歸温縣所轄),與數倍於我的敵38師177旅及沁、武,温等縣偽保安隊激戰一天,傍晚突圍,星夜向山上轉移。二十九日拂曉,二區武工隊在沁陽木樓村邊被沁陽偽縣長李德基部截擊衝散,區委員史磨成等同志被俘,崔鳳亭等同志迂迴上山;區委書記蘇戈與張祥雲同志分別向温、孟縣方向轉移。吃早飯時辰、張祥雲同志艱難地走到北韓村西地休息時,被南鎮偽保長馮文魁發現,告予北韓村偽大保長樊鴻軒。樊、馮隨帶保丁三個,手持木棍追至南河沿。由於張祥雲同志機智應變,脱身繼續向東南方向前行。樊、馮半信半疑回村後,將情況急報予剛到村的偽卜賢鄉匪徒任鳳梧。任即持槍帶人,追至白莊西北地,把張祥雲同志逮捕。 [5] 
面對敵人的官祿利誘、嚴刑拷打,張祥雲不為所動,受盡酷刑,壯烈犧牲。 [1] 

張祥雲相關考證

温縣縣委黨史資料徵編辦公室趙懷信曾整理撰文《關於張祥雲烈士幾個主要史實的考證報告》,內容和結論摘要如下:
一、關於張祥雲同志到温工作的時間,有三種説法:
一説是“一九四四年”(見紀念碑《張祥雲烈士簡介》);二是説“一九四五年春”(祥雲鎮公社革委會一九七五年八月一日印的《記張祥雲同志》第二頁);三説是一九四五年八月十五日日寇宣佈投降前後,即温孟縣後期。趙懷信等人認為最後一種説法是比較準確的。
二、關於張祥雲同志到温工作期間所任職務,有兩種説法:
一是“一九四五年任二區副區長兼武委會主任。一九四六年(十月)備戰時任偵察連連長,獨立營尖刀連連長,武工大隊隊長”。二是,一九四五年任二區武委會主任,一九四六年十月退卻上山後兼任二武工隊長。經查證,第二種説法是正確的。
三、關於張祥雲同志被捕經過,眾説不一。最典型的是郭天旺的回憶,但郭的回憶純屬臆造,不足為信。
四、關於張祥雲同志犧牲的日期,有四種説法:
一説:“一九四七年三月三十一日”(見祥雲鎮人民公社武裝部一九五九年九月十六日印的《祥雲鎮人民公社武裝發展史》草稿第十頁);二説:“一九四七年春”(見附件二十);三説:“一九四七年四月四日”(見《張祥雲就義地址》立碑載文);四説,一九四七年四月一日(祥雲鎮公社革委會一九七五年八月一日印的《記張祥雲同志》第十九頁及第二十五頁),從趙懷信等人掌握的史料和調查證實,第一種説法是準確的。
五、關於張祥雲烈士追認的職務,有兩種説法:
一説:一九四七年四月十六日,縣委在縣城南馬道召開大會,“追認張祥雲同志為縣武委會主任,縣委委員”(見一九七五年七月一日祥雲鎮公社革委會印的《偉大的戰士,壯烈的一生一一記張祥雲同志》草稿第十八頁);二説:“上級追認他為縣武委會主任”(見紀念碑《張祥雲烈士簡介》)。經查,第一種説法是確切的。 [5] 

張祥雲後世紀念

張祥雲犧牲後,所屬軍分區黨委追認他為革命烈士,民主政府將犧牲地西南王鎮命名為“祥雲鎮”,就義的孔子寺溝改名為“烈士溝”。1974年,祥雲鎮人民羣眾又為烈士樹立紀念碑。 [3] 
張祥雲紀念塔位於温縣城西8公里祥雲鎮廣場東端。1975年,為紀念解放戰爭時期被國民黨縣長餘錦江殺害的張祥雲烈士而修建。塔高約14米,塔身呈正方形,正面書“張祥雲同志永垂不朽”。張祥雲是1947年率武工隊在與敵人戰鬥中不幸被捕就義的。該塔已公佈為縣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2] 
參考資料
  • 1.    晉中市地方誌編纂委員會編. 晉中市志[M]. 北京:中華書局, 2010.05:2478.
  • 2.    吳少珉,蘇健,趙金昭主編. 河南古蹟名勝辭典[M]. 洛陽:解放軍外語音像出版社, 2007.09:429.
  • 3.    史文壽;凌三苟.昔陽縣誌:昔陽縣誌編纂委員會,1999.07:965
  • 4.    範寶俊,朱建華主編. 中華英烈大辭典 下[M]. 哈爾濱:黑龍江人民出版社:1388,
  • 5.    中共温縣縣委黨史徵編委員會辦公室編. 中共温縣黨史資料徵編通訊 第3期[M]. 1985.03: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