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張玉紅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庭長)

鎖定
張玉紅,重慶南川人,研究生學歷,西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碩士,曾任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長、審判員,現任審判委員會委員、行政庭庭長。進入法院工作以來,他曾連續7年被評為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先進工作者、優秀公務員。 [1] 
中文名
張玉紅
籍    貫
重慶南川
畢業院校
西南政法大學
學    歷
研究生
工作單位
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張玉紅工作成就

撰寫的《房產登記行政判決對房屋產權確認之訴的影響》等10篇文章在《四川審判》《房地產權產籍》上發表;《瀘州正大飼料有限公司不服四川省工商局、瀘州市工商局責令變更企業名稱案》等17篇案例在《中國審判案例要覽》《人民法院案例選》《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案例指導》上發表;《行政訴訟的起訴期限》等論文2篇獲四川省學術討論會徵文優秀獎;參加的課題《關於行政駁回起訴案件若干疑難問題的調研》獲得2017年省院優秀課題研究成果;先後有9篇裁判文書被評為優秀裁判文書,其中第三屆全國法院行政審判優秀裁判文書三等獎1篇,省高院優秀裁判文書1篇。

張玉紅獲得榮譽

2011年,被瀘州市市直機關工委評為優秀黨員。
2012年、2016年兩次被評為全省法院辦案標兵。
2012年、2016年榮立三等功兩次。
2014年,被省婦聯、綜治辦、共青團省委、省公安廳、司法廳、省新聞出版廣電局聯合表彰為四川省“平安家庭”創建工作先進個人。
2016年1月7日,被瀘州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室聘為瀘州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
主審的兩件案件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2015年度行政審判十大典型案例;擔任審判長參與審理的兩件案件,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評為環境資源典型案例。
2019年9月被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授予“全省審判業務專家”稱號。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