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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梅

(貴州省畢節市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

鎖定
張玉梅,女,漢族,1964年5月生,貴州七星關人,大學文化,1985年8月參加工作,1999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貴州省畢節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9年8月,畢節市紀委監委對畢節市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玉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給予雙開處分。
2019年12月31日下午,張玉梅因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1] 
中文名
張玉梅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貴州七星關
出生日期
1964年5月

張玉梅人物履歷

1981.09——1985.08 貴州大學法律系法學專業學習
1985.08——1987.04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法院書記員
1987.04——1988.06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法院辦事員
1988.06——1995.05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法院科員
1987.08——1995.05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助理審判員
1995.05——1997.07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
1997.07——2000.09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
2000.09——2002.03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長、正科級審判員(1998.10-2000.10在西南政法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民商法專業學習[結業])
2002.03——2004.08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
2004.08——2006.03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06.03——2012.01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
2012.01——2012.03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2012.03——2013.04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2013.04——2014.01 貴州省畢節地區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正縣級審判員
2014.01——2015.08 貴州省畢節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檢察委員會委員、正縣級檢察員
2015.08——2019.01 貴州省畢節市司法局黨組書記、局長,畢節市委政法委員會委員、兼任畢節市強制隔離戒毒所第一政委
2019.01——2019.08 貴州省畢節市司法局調研員。 [2] 

張玉梅人物事件

張玉梅違紀被雙開

2019年8月,經畢節市委批准,畢節市紀委監委對畢節市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玉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玉梅違反政治紀律,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超標準配備辦公用房、違規配備公務用車、違規發放津補貼、公款吃喝及超標準接待、違規安排購買高檔酒、違規收受禮品;違反組織紀律,承諾為他人調整工作崗位;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服務對象放貸並獲利;違反工作紀律,違規過問案情;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未對單位“小金庫”進行清理,且違規使用“小金庫”資金;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玉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和國家公職人員,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職務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受處分期間頂風違紀。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畢節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玉梅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張玉梅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3] 

張玉梅一審宣判

2019年12月31日下午,興義市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對畢節市司法局原黨組書記、局長張玉梅涉嫌犯受賄罪案進行一審宣判。被告人張玉梅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零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五萬元。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