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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廣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副廳長)
鎖定
- 中文名
- 張玉廣
- 性 別
- 男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河南舞鋼
- 出生日期
- 1966年6月
張玉廣人物履歷
2009年12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審批辦公室副主任;
2011年01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
2012年01月,任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2013年05月,任吉林省遼源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01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處處長;
2016年02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
2016年12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副巡視員;
2019年06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二級巡視員;
2020年01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
張玉廣人物事件
張玉廣違紀被查
張玉廣免去職務
張玉廣依法雙開
2024年2月,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玉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玉廣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全無,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原則,干預幹部選拔、人事錄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親清”不分,長期與不法私營企業主不當交往,搞權錢交易。
張玉廣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玉廣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7]
張玉廣公開通報
2020年,張玉廣在全省耕地佔補平衡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個別佔補平衡土地整治項目出現嚴重違規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2月,張玉廣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9]
張玉廣提起公訴
2024年4月通報,張玉廣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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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吉林任免陳光、段維智、張書局、張玉廣、張子政等職務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0-03-10]
- 2. 關於孫德華等職級套轉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19-11-04]
- 3. 張玉廣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引用日期2021-11-27]
- 4. 省管幹部任職前公示公告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21-11-27]
- 5.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玉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23-07-20]
- 6. 吉林省人民政府公報 .吉林省人民政府[引用日期2023-11-09]
- 7. 長期與不法私營企業主不當交往,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副廳長張玉廣被“雙開” .界面新聞.2024-02-05
- 8. 遼寧省本溪市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劉垠等4人被提起公訴| .界面新聞 · 快訊[引用日期2024-04-01]
- 9. 吉林省紀委監委公開通報6起羣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典型案例 .廉潔吉林.2024-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