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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玉廣

(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副廳長)

鎖定
張玉廣,男,漢族,1966年6月出生,河南舞鋼人,1984年10月參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曾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3]  [6] 
2024年4月通報,張玉廣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8] 
中文名
張玉廣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河南舞鋼
出生日期
1966年6月

張玉廣人物履歷

2009年12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審批辦公室副主任;
2011年01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行政審批辦公室主任;
2012年01月,任吉林省土地整理中心主任;
2013年05月,任吉林省遼源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
2015年01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執法監察處處長;
2016年02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辦公室主任;
2016年12月,任吉林省國土資源廳副巡視員;
2018年10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副巡視員;
2019年06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二級巡視員;
2020年01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
2020年03月,任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 [1-5] 

張玉廣人物事件

張玉廣違紀被查

2023年7月,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吉林省自然資源廳黨組成員、副廳長張玉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5] 

張玉廣免去職務

2023年10月8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免去張玉廣的省自然資源廳副廳長職務。 [6] 

張玉廣依法雙開

2024年2月,據吉林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監委對吉林省自然資源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張玉廣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玉廣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全無,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消費卡;違反組織原則,干預幹部選拔、人事錄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不良影響;“親清”不分,長期與不法私營企業主不當交往,搞權錢交易。
張玉廣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玉廣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7] 

張玉廣公開通報

2020年,張玉廣在全省耕地佔補平衡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對個別佔補平衡土地整治項目出現嚴重違規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因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4年2月,張玉廣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9] 

張玉廣提起公訴

2024年4月通報,張玉廣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吉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吉林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吉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玉廣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