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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澯

(明朝官員)

鎖定
 張澯(?-1524) [1]  ,字景川,廣東承宣布政使司廣州府順德縣(今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人。正德九年(1514)進士,授建平知縣,改調廣昌,遷禮部主事,尋進員外郎。性剛直。嘉靖三年(1524)諫大禮,受杖死。
本    名
張澯
景川
所處時代
明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廣州府順德縣(今廣東省佛山市順德區)
逝世日期
1524年
官    職
禮部員外郎

張澯史料記載

張澯,字景川,廣東順德人。祖善昭,四川僉事,謫臨江通判。先是,練子寧親黨戍臨江者八十餘人,善昭上書曰:“子寧忠貫日月,太宗謂‘若使子寧在,朕固當用之’。仁宗亦謂‘方孝孺等忠臣’。夫既忠之矣,何外親末屬,尚以奸惡賜配,百年不宥哉?”疏雖不行,中外皆壯之。澯登正德九年進士,授建平知縣。忤巡江御史賀洪,改調廣昌。訟洪罪,洪坐削籍。澯自廣昌遷禮部主事,監督會同館。尚書王瓊與都御史彭澤有隙,以澤遣使土魯番許金幣贖哈密城印為澤罪,嗾番人在館者暴澤過惡,誘澯為署牒,且曰:“澤所為,南宋覆轍也。事成當顯擢。”澯力拒曰:“王公誤矣。澤與土魯番檄具在,豈宋和戎比。昔范仲淹亦嘗致書元昊,寧獨澤也。”不肯署。尋進員外郎,受杖死。 [2] 

張澯親屬成員

祖輩:張善昭,官至四川按察僉事。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