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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澤軍

(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鎖定
張澤軍,男,納西族,1963年3月生,雲南玉龍人,中共黨員,在職研究生學歷,1981年8月參加工作,1992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8] 
2022年9月,張澤軍嚴重違紀違法被"雙開"。 [9] 
中文名
張澤軍
國    籍
中國
民    族
納西族
籍    貫
雲南玉龍
出生日期
1963年3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張澤軍人物履歷

1979年09月至1981年08月,在麗江地區師範學校學習;
1981年08月至1987年07月,任麗江地區麗江縣紅巖中學教師;
1987年07月至1991年11月,任雲南民族學院馬列主義教研部教師;
1991年11月至1992年07月,在雲南省社會科學院工作;
1992年07月至1995年09月,任雲南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經濟研究所所長助理(正科級);
1995年09月至1997年04月,任迪慶州維西縣副縣長(掛職);
1997年04月至1998年10月,任迪慶州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掛職);
1998年10月至1999年08月,任雲南省社會科學院正處級幹部;
1999年08月至2000年08月,任雲南省農業廳辦公室副主任(正處級);
2000年08月至2003年08月,任雲南省農業廳辦公室主任;
2003年08月至2004年02月,任雲南省農業廳畜牧獸醫處處長;
2004年02月至2005年04月,任雲南省畜牧局副局長(正處級);
2005年04月至2010年04月,任雲南省農業廳副廳長、黨組成員,兼省畜牧局局長;
2010年04月至2014年05月,任臨滄市委副書記;
2014年05月至2016年02月,歷任麗江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理市長、市長;
2016年02月至2020年10月,任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第一副主席; [3] 
2020年10月至2022年09月,任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 [1]  [4]  [6]  [9] 
中國共產黨雲南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2] 

張澤軍人物事件

張澤軍違紀被查

2021年8月19日,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張澤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5] 

張澤軍撤銷資格

2021年9月16日,政協雲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撤銷張澤軍政協雲南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資格。 [7] 

張澤軍提起公訴

2022年6月,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張澤軍(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昆明鐵路運輸分院依法向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 [8] 

張澤軍依法雙開

2022年9月,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雲南省科學技術協會原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張澤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澤軍毫無紀律和規矩意識,既想當官又想發財,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公車私用;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隱瞞不報個人事項,利用職權為他人在工作調動、職工錄用等方面謀取利益;官商不分,借用管理服務對象房屋與錢款,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等行為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財物。
張澤軍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甚至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澤軍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9] 

張澤軍公開通報

2015年1月至2021年3月,張澤軍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的高檔香煙12條、手機1部、燕窩1盒,共計價值2.78萬元;公車私用,多次安排其駕駛員使用公務車輛到車站、機場、學校等地接送家屬;多次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張澤軍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2年2月,張澤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0]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