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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澤民

(潮州市湘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原四級高級主辦)

鎖定
張澤民,男,漢族,1966年5月出生,潮州市潮安區人,大專文化程度,1988年5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94年8月參加工作,曾任潮州市湘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四級高級主辦。 [1] 
2023年8月,張澤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1] 
中文名
張澤民
民    族
漢族
籍    貫
潮州潮安
出生日期
1966年5月
原工作單位
潮州市湘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

張澤民人物履歷

歷任潮州市湘橋區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潮州市湘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正科級);潮州市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湘橋執法分局黨組書記、局長,兼任潮州市湘橋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組副書記;潮州市湘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黨組書記、局長;潮州市湘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四級高級主辦。 [1] 

張澤民人物事件

張澤民違紀被查

2023年3月,潮州市湘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四級高級主辦張澤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潮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目前正接受潮州市潮安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張澤民依法雙開

經潮州市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潮州市潮安區紀委監委對潮州市湘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四級高級主辦張澤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澤民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組織原則,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向組織説明問題;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參與經商辦企業;貪慾膨脹,以權謀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充當違法建設“保護傘”,在綜合執法、環衞業務承攬、設備採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澤民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潮州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潮州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澤民開除黨籍處分;由潮州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潮州市湘橋區第七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張澤民公開通報

2023年9月,潮州市紀委監委公開通報湘橋區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局原局長、四級高級主辦張澤民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 [3] 
2017年至2023年,張澤民多次收受私營企業和人員所送禮金共計2.8萬元和名貴洋酒等禮品。張澤民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