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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漢超

(越南陳朝大臣)

鎖定
張漢超(-1354 [10]  年),越南陳朝官員、儒學學者。
全    名
張漢超
所處時代
越南陳朝
逝世日期
1354年 [10] 

目錄

張漢超人物生平

張漢超是長安府安寧縣福城(今寧平省寧平市福城坊)人 [11]  ,原為興道王陳國峻的門客,頗有學問 [1]  。1308年,封為翰林學士 [2]  。張漢超為人非常耿直,對佛教極為排斥,有文章政績著稱,陳朝皇帝稱他為師不稱其名 [12]  。一天在朝會之上説到刑官範遇、黎維受賄,陳明宗便命令他勘察實情。張漢超私下跟人説:“我待罪於政府,被主上信任,因此説出來,哪知被命令勘察實情。”陳明宗得知後説:“行遣是省官,審刑院官,也是我所信任的。哪能讓我聽信省官而懷疑院官呢。”最後在堪問的時候張漢超辭屈,被罰錢三百鏹 [3] 
1339年,張漢超被任命為門下右司郎中 [4]  。1341年,與阮忠彥奉命編定皇朝大典考撰,刊書頒行 [5]  。翌年,升左司郎中兼諒江經略使 [6]  。1345年,為左諫議大夫 [7]  。1351年,封左參知政事 [8]  。1353年,陳裕宗派兵大舉討伐占城,欲扶占城王子"制某"奪位。張漢超勸阻,不聽。陳軍行至古壘遇到阻礙,只得班師回朝。同年,占城侵犯化州。陳軍雖將其擊退,但頗為失利。陳裕宗召張漢超商議,張漢超説:“不聽臣的話,所以至此。”於是陳裕宗命他領神策諸軍出鎮化州 [9]  ,至此邊境恢復安寧。翌年,張漢超獲准回京,但未至昇龍就病逝了,追贈太保官職 [10]  。1363年,追贈太傅 [13]  。1372年,從祀孔子廟庭 [14] 
參考資料
  • 1.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六 範五老、陳時見、張漢超、範覽、鄭愈、吳士常、阮世直軰出於門客,皆以文章政事名於時,蓋有謀略䧺武之資,而一心存忠義故也。
  • 2.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六 戊申十六年元武宗海山至大元年春正月,以張漢超為翰林學士。
  • 3.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六 時張漢超為行遣,一日於朝中,言刑官範遇、黎維受賄賂,帝即令勘實。漢超私謂人曰:“超待罪政府,為主上見信,故言。豈知有勘理耶。帝聞之曰:“行遣省官也,審刑院官,也皆予所信任。安可使予信省官而疑院官哉。”及勘問,漢超辭屈,坐罰錢三百鏹。
  • 4.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己卯十一年元至元五年春,改授時歷為協紀曆,時候儀郎太史局令鄧輅以前歷皆名授時,請改曰協紀,帝從之輅山明縣人。輅常作玲瓏儀,考驗天象,罔不吻合。 秋八月十五日夜,上皇子暭乘舟泛西湖,溺水,得之魚粱中。上皇命醫人鄒庚療治,庚曰:“針之則復甦,但恐陽痿。”針之,果如其言。自是人稱庚為鄒神醫, 累遷冠服侯,宣徽院大使兼太醫使。 以張漢超為門下右司郎中。
  • 5.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辛巳十四年八月以後裕宗紹豊元年,元至正元年春,以阮忠彥為京師大尹。 夏六月十一日,帝崩於正寢,權安殯於建昌宮,廟號憲宗。 史臣吳士連曰:帝雖有天資之美,然以弱齡嗣位,國政皆出於上皇,又若不及於政者,所謂父在子不得自專也,安得而議之哉。 秋八月二十一日,上皇迎皇子暭即皇帝位,改元紹豊元年,大赦,稱裕皇。羣臣上尊號曰統天體道仁明光孝皇帝,年甫六歲,不立長子恭肅王昱者,踈狂也。 命張漢超、阮忠彥編定皇朝大典考撰,刊書頒行。
  • 6.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壬午紹豊二年元至元二年春三月,定文武雜流等官。 夏四月,封上皇女玉瑳一作白瑳為天寧公主,嫁正肅王堪一作興肅,以恭靖王晫為太尉。 五月,占城國主制阿難卒。 秋七月,尊憲慈皇后為皇太后。 以張漢超為左司郎中兼諒江經略使,
  • 7.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乙酉五年元至正五年春二月,試太學生。試法用暗寫古文經義試賦。 夏四月五月,旱。詔錄囚減雜犯罪。 秋八月,元使王士衡來問銅柱事。遣範師孟往辨之按是歲元國處處盜起,且後年九月師孟受命遷陞,何往返之速,此事未必有,姑存之。 冬十一月,以張漢超為左諫議大夫。
  • 8.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辛卯十一年元至正十一年春正月,太原諒山人聚為盜,相攻擊。討平之。 夏五月,朔,日食。 秋七月,大水。 以張漢超為參知政事。
  • 9.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癸巳十三年元至正十三年春正月,詔王侯造戰船器械,練習士卒。 拜恭定王暊為右相國。 夏六月,大舉伐占城。步軍至古壘,水軍運糧,見阻乃還。初興孝王領化州,制某與爵犀即明宗家兒,與制某往還者言曰:“占城故事,昔有國王畜一大猴,甚愛之,欲其能言,遍求中國,善養者與萬金。有一人自言善養,王大喜,使養之。其人曰:“每月用藥,所費百金,三年方效。”王從之。蓋謂國王與己及猴,三年之間必有一亡者,但竊王金,而不必成也。制某歸向主上,興孝實屍其事。淹閲歲月,而入國之期未聞,其事勢頗類此。”朝廷聞其言,奉兵送制某歸國,然無成功。制某居,未幾卒。 加太尉元晫為左相國。 秋九月,占城冦化州,擊卻之,頗失利。召張漢超謀之,對曰:“不聽臣言,故至此。”乃命漢超領神策諸軍鎮化州。
  • 10.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甲午十四年元至正十四年春二月,北邊帥臣驛奏,元陳友諒起兵,遣使來乞和親友諒陳益稷子。 三月,朔,日食。 時歲饑民苦於盜劫。有稱興道大王外孫名齊者,聚王侯家奴之逃亡者為盜,劫掠諒江、南策等處。 秋九月,蝗,詔減田租之半。 冬十一月,有黑虎見於城內。 左參知正事張漢超鎮化州,邊境復安。乞還,許之,未至京師而卒。贈太保。漢超長安安寧福城人為人骨鯁,排斥異端,有文章政事,帝但以師稱而不名。嘗撰北江開嚴寺碑文,其略曰:“寺廢而興,既非吾意,碑立而刻,何事吾言。方今聖朝欲暢皇風以振頹俗,異端在可黜,聖道當復行,為士大夫者非堯舜之道不陳前,非孔孟之道不着顧,乃拘拘與佛氏囁囁音折,口無節也嚅嚅音儒,多言也,吾將誰欺。”有名於時,然而宗正大卿黎居仁嘗目為村球腳,蓋村人蹴球多不中,以比漢超料理多不當也。而輕鄙同列,不與交遊,與中官範堯諮軰友善,遇醫官者必嘲謔笑,談皆非其類也。及領兩江,則嫁女與本江酋長儂益,問監瓊林寺,則嫁女與三寶奴阮制,皆慕其富也。
  • 11.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漢超長安安寧福城人為人骨鯁,排斥異端,有文章政事,帝但以師稱而不名。
  • 12.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漢超長安安寧福城人為人骨鯁,排斥異端,有文章政事,帝但以師稱而不名。嘗撰北江開嚴寺碑文,其略曰:“寺廢而興,既非吾意,碑立而刻,何事吾言。方今聖朝欲暢皇風以振頹俗,異端在可黜,聖道當復行,為士大夫者非堯舜之道不陳前,非孔孟之道不着顧,乃拘拘與佛氏囁囁音折,口無節也嚅嚅音儒,多言也,吾將誰欺。”
  • 13.    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卷之七 癸卯六年元至正二十三年春二月,詔選民丁充補諸路軍。 三月,試士人以文藝,充館閣;試吏員以書寫,充省院屬。 追贈少保張漢超為太傅。
  • 14.    後陳藝宗於公元1371年“賜張漢超從祀孔子廟庭”(《大越史記全書·藝宗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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