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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洪坤
(本溪市明山區委原副書記、政府原區長)
鎖定
- 中文名
- 張洪坤
- 民 族
- 漢族
- 籍 貫
- 山東菏澤
- 出生日期
- 1976年11月
張洪坤人物履歷
2001.08--2003.01大連鋼鐵集團公司勞動人事處勞動組織科科員
2003.01--2004.09遼寧特鋼集團人力資源處勞動組織科科長
2004.09--2005.01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組織幹部處科長
2005.01--2006.09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組織幹部處副處長
2006.09--2011.03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組織幹部處處長
2011.03--2011.11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幹部人事部部長兼組織部部長
2011.11--2013.01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黨委辦公室主任兼集團公司辦公室主任
2013.01--2013.10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紀委書記
2013.10--2014.11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紀委書記、董事
2014.11--2015.04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紀委書記、董事兼大連高合金棒線材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2015.04--2016.04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臨時黨委)、副董事長、總經理兼大連高合金棒線材公司董事長
2016.04--2017.11東北特殊鋼集團公司黨委副書記(臨時黨委)、董事
2018.10--2018.11本溪市明山區政府區長候選人
2018.11--2018.12本溪市明山區委副書記、區政府黨組書記、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
2019.07 被免職
張洪坤人物事件
張洪坤違紀被查
張洪坤依法雙開
2019年11月,據遼寧省紀委監委消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本溪市明山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洪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洪坤理想信念缺失,無視黨紀國法,干擾巡視工作,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消費卡,在幫助他人打探案件信息、疏通關係中謀取私利;瞞報個人有關事項,為謀求職務提拔並感謝幫助向領導幹部贈送財物;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為謀取不正當利益給予國家工作人員以財物。
張洪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行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洪坤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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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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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本溪市明山區委副書記、區政府區長張洪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遼寧紀檢監察網 - 首頁[引用日期2019-05-24]
- 2. 集團公司召開幹部大會 宣佈中共遼寧省委對東北特鋼集團主要領導作出調整的決定 .東北特殊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引用日期2016-04-19]
- 3. 本溪市明山區區長張洪坤接受審查調查(簡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9-5-24]
- 4. 遼寧本溪市明山區原區委副書記、區長張洪坤被雙開 .界面新聞[引用日期2023-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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