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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汝梅
(清末官員)
鎖定
- 本 名
- 張汝梅
- 字
- 翰仙
- 所處時代
- 清代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河南密縣
- 出生日期
- 1840年 [3]
- 逝世日期
- 1902年 [2]
張汝梅人物生平
其父為江蘇豐縣知縣,被捻軍打死,他逃奔安徽臨淮,投靠袁甲三。因剿捻方略,得袁甲三器重,遂獨領一軍,與捻軍作戰。張汝梅領軍先後攻佔毫州、廬州等地,累“功”至道員,賜巴圖魯勇號,加按察御史銜,時年23歲。同治元年(1862年)奉命回豫辦營務,鎮壓捻軍,加布政使銜。
[2]
同治二年(1863年)十二月,經前河南巡撫、協辦大學士、刑部尚書張之萬奏請,奉旨調赴河南軍營辦理營務。同治四年(1865年)四月,將河南軍務辦妥。因母親年老,陳請回家奉養。經張之萬為之代陳,廷旨準其回原籍侍奉老母。
[3]
光緒二十三年(1897年)山東鉅野教案後,繼李秉衡任山東巡撫。清政府令其加緊鎮壓濟寧、單縣、壽張等地的大刀會。抵任後主張持平辦理民教糾紛,奏報“查明義民會即義和團,並未滋事”,在清政府的壓力下,又同意地方官毓賢提出的“化私會為公拳,改拳勇為民團”的意見,企圖解散義和拳或把它併入地主民團,改變義和拳的性質。在處理直隸、山東交界趙三多、閻書勤義和拳的過程中,一面佯作包圍之勢,一面派新署任冠縣知縣曹倜前往梨園屯招撫義和拳民。他雖將各鄉義和團編列保甲團防內,義和團仍在山東繼續發展,清政府責其彈壓無力,遂革職。
張汝梅歷史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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