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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森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原高級專員)

鎖定
張森,男,回族,1965年1月出生,甘肅臨夏人,在職大學學歷,工商管理碩士,1981年10月參加工作,198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高級專員。
2023年2月,張森被提起公訴。 [1-3] 
中文名
張森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回族
籍    貫
甘肅臨夏
出生日期
1965年1月

張森人物履歷

1981.10-1983.10 解放軍某部服役
1983.10-1984.01 待分配
1984.01-1984.10 甘肅省東鄉縣民貿公司職工
1984.10-1986.10 中央民族學院經濟管理專業學習
1986.10-1987.12 甘肅省東鄉縣委辦公室幹部
1987.12-1992.03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州分行營業室職工
1992.03-1998.12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州分行房地產信貸部主任
1998.12-2007.09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州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07.09-2009.04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分行黨委副書記、副行長
2009.04-2011.05 中國建設銀行甘南分行黨總支書記、行長
2011.05-2012.08 中國建設銀行臨夏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2.08-2018.01 中國建設銀行酒泉分行黨委書記、行長
2018.01-2018.04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業務部幹部
2018.04-2020.04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租賃業務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2020.04-2020.07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業務部副總經理、住房租賃業務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兼)
2020.07-2022.01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副總經理
2022.01-2022.11 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高級專員 [1-2] 

張森人物事件

張森審查調查

2022年7月,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酒泉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經甘肅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接受酒泉市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張森依法雙開

2022年11月,經甘肅省紀委監委指定管轄,酒泉市紀委監委對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酒泉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銀行高級管理人員,理想信念喪失,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違反政治紀律,處心積慮串供、偽造證據,避重就輕隱瞞真實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違紀,多次收受信貸客户禮金、購物卡,頻繁接受信貸客户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當官經商“兩不誤”,與他人合夥經商辦企業;違反生活紀律。罔顧國家金融安全,盲目追求營銷業績,違規向他人發放鉅額貸款,給國家造成特別重大經濟損失;違反行業禁令,多次違規向他人出具金融票證,情節特別嚴重;靠金融吃金融,利用貸款審批、發放的職務便利,以各種形式收受信貸客户財物,數額巨大。
張森嚴重敗壞黨員領導幹部形象,其行為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在被組織立案審查調查後仍不知悔改,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建設銀行甘肅省分行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張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酒泉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將張森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張森提起公訴

2023年2月,中國建設銀行酒泉分行原黨委書記、行長張森涉嫌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一案,經酒泉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肅州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肅州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森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
肅州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2年至2020年,被告人張森利用擔任中國建設銀行酒泉分行黨委書記、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為相關企業審批、發放貸款過程中,違反銀行貸款審批流程規定,指令下屬為不符合貸款條件的單位辦理貸款,出具銀行保函,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和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違法發放貸款罪、違規出具金融票證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