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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曉天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原二級高級警長)

鎖定
張曉天,男,漢族,1964年7月生,四川廣安人,在職大學學歷。1982年10月參加工作,198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四川省南充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1]  [4] 
2022年8月,經南充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曉天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中文名
張曉天
國    籍
中國
籍    貫
四川廣安
出生日期
1964年7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性    別

張曉天人物履歷

1982.10--1985.10 綿陽、南充軍分區服役
1985.10--1986.09 南充地區公安處政治處工作
1986.09--1988.09 南充地區公安處技偵科工作
1988.09--1990.07 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技偵專業學習
1990.07--1992.04 南充地區公安處技偵科工作
1992.04--1994.05 下派順慶區分局中城派出所任副所長、 1993.05任副科級偵查員
1994.05--1995.07 南充市公安局政保處幹部
1995.07--1996.08 南充市公安局政保處副處長
1996.08--2004.06 南充市公安局政保處處長、國保支隊支隊長
2004.06--2006.04 南充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衞支隊支隊長(副縣)(2003.09-2005.09中央廣播電視大學法律專業本科學習)
2006.04--2006.10 南充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維穩辦副主任
2006.10--2011.12 四川省南部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
2011.12-- 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副區長、區公安分局局長、黨委書記 [1] 
2019年4月至2021年8月,任南充市嘉陵區政府副區長,市公安局嘉陵區分局局長、二級高級警長;
2021年8月至2021年11月,任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區分局二級高級警長;
2021年11月至2022年8月,任南充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 [3-4] 

張曉天職務任免

2021年10月9日,南充市嘉陵區第六屆人大常委會第四十八次會議,接受張曉天辭去南充市嘉陵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2] 

張曉天人物事件

張曉天接受調查

2022年2月,南充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張曉天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張曉天依法雙開

2022年8月,經南充市委批准,市紀委監委對南充市公安局二級高級警長張曉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曉天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執法犯法,縱容涉黑涉惡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資金撥付、糾紛處置等方面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張曉天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南充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曉天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張曉天公開通報

2006年至2021年,張曉天先後利用擔任南部縣政府副縣長、縣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嘉陵區政府副區長、南充市公安局嘉陵區分局黨委書記、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項目承攬、工程款撥付、糾紛處置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多次收受企業相關人員所送鉅額財物,並違規投資參與土地整理等項目謀取私利,嚴重破壞市場經濟秩序、損害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此外,張曉天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張曉天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