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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晴

(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律師)

鎖定
張晴,女,自稱是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因為在微博和朋友圈發佈一系列炫富文字、言論引發網友關注,被戲稱為“炫富律師”。 [1] 
中文名
張晴 [2] 
所在單位
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
性    別
單位所在地
廣東
國    籍
中國
職    業
律師 [2] 

張晴人物介紹

張晴,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律師。
姓名
執業證號
所在律所
所內職務
張晴
14403201511139460
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
專職
取得律師資格證時間 2014年03月01日
取得律師執業證時間 2015年09月22日
在深圳開始執業時間 2015年09月22日 [3] 

張晴人物事件

2018年1月11日,在北京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就職期間,張晴律師通過在自己的朋友圈與微博發表的一系列“炫富”言論走紅於網絡。 [2]  現張晴律師已從北京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離職,在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執業。 [4] 

張晴調查處理

2018年1月10日,廣東省律師協會深圳市律師協會發送了一份案件轉送函,表示從相關渠道瞭解到張晴律師在網上發表的信息涉嫌虛假宣傳。 [5]  對此,《今日説法》欄目記者撥通了處理函上的電話。 [5] 
張晴律師案件轉送處理函 張晴律師案件轉送處理函

張晴微博道歉

2018年1月12日中午,因為炫富在網絡走紅的女律師張晴,首度向公眾發聲致歉。 [6] 
張晴在微博寫道:對不起大家,因我年輕不懂事,近期在朋友圈及微博上發表了一些錯誤的言論,對社會各界造成的影響和傷害,對此我深表歉意和懊悔。我也因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幾天來茶飯不思,真心思悔。我願意接受社會批評和行業處理。我還年輕,未來路還很長,懇請大家幫我渡過難關,重塑新的張晴。再次表示歉意! [6] 

張晴律協處分

張晴,女,執業證號:14403201511139460,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執業期間,在新浪微博以及微信朋友圈均標註“合夥人律師”身份,其多次在新浪微博以及微信朋友圈向社會公眾發佈的言論,容易造成公眾對律師行業形象的誤解,屬於言論不當,並已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損害了律師行業聲譽和形象,違反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在張晴律師執業未滿三年的情況下,將其發展成為合夥人,構成違規。2018年10月15日,依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第四十條第(四)項之規定,本會決定:對張晴律師予以 “通報批評”處分,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予以“警告”處分。
經張晴律師及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申請,2019年1月18日,廣東省律師協會複查後維持本會決定。 [7] 
現張晴律師已從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離職,在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執業。 [4]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