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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晴
(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律師)
鎖定
張晴,女,自稱是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合夥人。因為在微博和朋友圈發佈一系列炫富文字、言論引發網友關注,被戲稱為“炫富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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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晴人物介紹
張晴,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律師。
姓名 | 執業證號 | 所在律所 | 所內職務 |
張晴 | 14403201511139460 | 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 | 專職 |
取得律師資格證時間 2014年03月01日
取得律師執業證時間 2015年09月22日
張晴人物事件
2018年1月11日,在北京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就職期間,張晴律師通過在自己的朋友圈與微博發表的一系列“炫富”言論走紅於網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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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張晴律師已從北京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離職,在廣東税安律師事務所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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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晴調查處理
張晴微博道歉
張晴在微博寫道:對不起大家,因我年輕不懂事,近期在朋友圈及微博上發表了一些錯誤的言論,對社會各界造成的影響和傷害,對此我深表歉意和懊悔。我也因此付出沉重的代價。幾天來茶飯不思,真心思悔。我願意接受社會批評和行業處理。我還年輕,未來路還很長,懇請大家幫我渡過難關,重塑新的張晴。再次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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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晴律協處分
張晴,女,執業證號:14403201511139460,在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執業期間,在新浪微博以及微信朋友圈均標註“合夥人律師”身份,其多次在新浪微博以及微信朋友圈向社會公眾發佈的言論,容易造成公眾對律師行業形象的誤解,屬於言論不當,並已經產生不良社會影響,損害了律師行業聲譽和形象,違反了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執業行為規範(試行)》第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在張晴律師執業未滿三年的情況下,將其發展成為合夥人,構成違規。2018年10月15日,依據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律師協會會員違規行為處分規則(試行)》第二十九條第(三)項之規定,第四十條第(四)項之規定,本會決定:對張晴律師予以 “通報批評”處分,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予以“警告”處分。
經張晴律師及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申請,2019年1月18日,廣東省律師協會複查後維持本會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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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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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炫富女律師張晴被查 涉嫌虛假宣傳引發關注 .齊魯晚報網[引用日期2020-02-28]
- 2. 女律師炫富被查,廣東律協工作人員:是否違規還需進一步核實 .澎湃新聞[引用日期2018-01-11]
- 3. 張晴律 .深圳律師網.2015-09-22[引用日期2018-01-12]
- 4. 張晴現執業律所名稱 .深圳市律師協會[引用日期2019-10-16]
- 5. 女律師張晴炫富被查 是否違規還需進一步核查 .新浪[引用日期2020-04-15]
- 6. “炫富女律師”首度向公眾道歉:真心思悔 .新浪司法[引用日期2020-04-15]
- 7. 深律紀處字〔2018〕36號深圳市律師協會對張晴律師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師事務所分別予以“通報批評”、“警告”處分 .深圳市律師協會[引用日期2019-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