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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明明
(四川省宜賓市江安縣委原書記)
鎖定
2018年1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 中文名
- 張明明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日期
- 1970年4月
- 畢業院校
- 中南財經大學
- 出生地
- 四川南溪
張明明人物履歷
1988.09—1992.08 中南財經大學國民經濟計劃學專業學生;
1992.08—1999.07 宜賓地區計劃委員會、宜賓市計劃委員會工作員;
1999.07—2002.11 宜賓市計劃委員會副主任科員、辦公室副主任(其間:2000.04-2002.04西南師範大學經濟與現代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班學習結業);
2002.11—2003.02 宜賓市計委主任科員;
2003.02—2005.04 宜賓市政府辦公室正科級秘書;
2007.04—2010.02 宜賓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黨委委員(其間:2008.03—2008.06市委黨校19期縣幹班學習結業);
2010.02—2010.07 宜賓臨港經濟技術開發區黨政辦副主任(其間:2007.12—2010.07下派南溪縣任縣委常委,縣政府副縣長);
2011.07—2011.10 南溪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2011.10—2013.07 南溪區委副書記;
2013.07—2013.12 江安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理縣長;
2013.12—2016.10 江安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黨組書記;
張明明人物事件
張明明違紀被查
張明明立案審查
經查,張明明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違規接受管理服務對象的旅遊安排,收受高檔服飾、名牌包等禮品;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與管理服務對象“親而不清”,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禮品,經常與管理服務對象賭博;對江安縣發生的“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生活腐化;以權謀私,搞權錢交易,甘於被“圍獵”,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張明明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宜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明明開除黨籍處分;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宜賓市第五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張明明依法雙開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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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宜賓市委原委員張明明被雙開 - .資訊 - 海外網 [引用日期2019-07-17]
- 2. 受賄超5800萬元,四川江安原縣委書記張明明一審獲刑14年 - 國內 - 新京報網 .新京報[引用日期2020-10-10]
- 3. 江安縣新一屆縣委領導班子名單(附簡歷) .江安縣人民政府網[引用日期2016-11-07]
- 4. 朱莉任命為縣人民政府代理縣長 .江安[引用日期2016-12-14]
- 5. 宜賓市委委員張明明接受審查調查 曾任江安縣委書記(簡歷) .中國經濟網[引用日期2018-12-24]
- 6. 宜賓市委原委員張明明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宜賓市紀委監委[引用日期2019-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