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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昌裔

鎖定
張昌裔,北宋官員,進士張夔的兒子,北宋徽宗宣和六年(1124)甲辰科進士,曾任容州(州治在今廣西容縣)通判。 [2] 
全    名
張昌裔
所處時代
北宋

張昌裔人物生平

張昌裔(生卒年待考),進士張夔的兒子。宋光德鄉洲都(今大埔縣光德鎮)人。於北宋徽宗宣和六年(甲辰,1124)四月中第五甲進士。曾先後任容州、瓊州通判。
張昌裔出任容州通判時,其父張夔曾寄詩告誡:“慎勿與人交水火,好尊名節重邱山”。“勿與人交水火” ,意思是不要向人索取或接受贈予, 即使是乞水借火等小事也不要,告誡他要清淨廉潔。昌裔亦能持身謹飭,奉公守法,不替父風。在任政聲甚佳。 [2] 

張昌裔親屬成員

父親:張夔,北宋進士。 [2] 
兒子:張嗣宗,有隱德,樂隱不仕。
孫子:張雷,進士。 [1] 
張昌裔後改官居瓊州(州治在今海南瓊山)通判,奉公守法,大有其父作風。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