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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新軍

(西安市周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原副大隊長)

鎖定
張新軍,西安市周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原副大隊長。
2019年12月,張新軍因不正確履行職責問題,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中文名
張新軍
國    籍
中國

張新軍人物履歷

西安市周至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原副大隊長。 [1] 

張新軍人物事件

2016年10月,時任縣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張新軍在未向縣司法局、縣公安局報備的情況下,違規成立縣道路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同意無資質人員南某進入縣交警大隊調委會工作。在無任何收費依據的情況下,張新軍授意南某在調解過程中收取費用,用於發放人員工資及購買辦公用品。
2019年12月,張新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