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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才

(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原黨委副書記)

鎖定
張文才,男,漢族,1964年3月生,山西代縣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85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1] 
2021年7月,山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張文才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中文名
張文才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4年1月
籍    貫
山西代縣

張文才人物經歷

1985年8月,在山西省交通學校工作;
1998年2月,任山西省交通幹部學校副校長;
2003年5月,任山西省交通高級技工學校校長;
2010年5月,任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
2021年3月,因成立山西工程科技職業大學,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撤銷,其職務自然免除。 [1]  [3] 

張文才人物事件

張文才違紀被查

2021年3月,原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張文才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山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張文才依法雙開

2021年6月16日,據山西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原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張文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文才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使用公務用車;組織觀念淡薄,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結算、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
張文才嚴重違反黨的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情節嚴重,性質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文才開除黨籍處分;由山西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3] 

張文才提起公訴

2021年7月,原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張文才(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山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朔州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朔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5]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張文才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朔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張文才利用擔任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款結算、幹部錄用、職務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4] 

張文才公開通報

2021年10月,山西省紀委監委通報2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有原山西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黨委副書記、院長張文才違規收受禮品禮金等問題。2013年至2021年,張文才借春節、中秋等過節之機,收受5名管理服務對象財物摺合共計10.83萬元。張文才還存在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安排的宴請、違規使用公車和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2021年6月,張文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6]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