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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文宏

(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原副檢察長)

鎖定
張文宏(1960年9月—),男,漢族,吉林通化人,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研究生學歷。任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019年9月,張文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中文名
張文宏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0年9月
出生地
吉林通化
性    別

張文宏人物履歷

1997年05月,任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副局級檢察員、反貪局偵查處副處長;
1998年02月,任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副局級檢察員、法紀處處長;
2002年02月,任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副局級檢察員、反貪局副局長;
2005年01月,任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局長;
2007年07月,任白山市紀委駐白山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組長;
2010年03月,任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2013年04月,任吉林省白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2] 

張文宏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19年9月,據白山市紀委監委消息:白山市人民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張文宏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2] 
依法雙開
2020年4月,據白山市紀委監委網站消息,經白山市委批准,白山市紀委監委對白山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張文宏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文宏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調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性活動。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張文宏家庭財產巨大,不能説明合法來源,涉嫌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
張文宏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棄初心使命,喪失紀法底線,以權謀私,以案謀私;知紀破紀,執法犯法。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已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白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白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文宏開除黨籍處分;由白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