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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恩亮
(黑龍江省鶴崗市委原書記)
鎖定
- 中文名
- 張恩亮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滿族
- 籍 貫
- 黑龍江望奎
- 出生日期
- 1970年1月
- 畢業院校
- 哈爾濱理工大學
張恩亮人物履歷
1988.09—1990.08 黑龍江省糧食學校財會專業學習
1990.08—1990.10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糧食局財務科科員
1990.10—1991.12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糧食局駐大連議價糧油經銷處會計
1991.12—1996.12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糧食局團委副書記(其間:1992.09—1995.06黑龍江商學院成人教育財會專業在職大專學習)
1996.12—1997.05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糧食局辦公室副主任
1997.05—1999.02 大興安嶺地區行署審計局副局長(1995.08—1998.07東北林業大學會計學專業函授在職大學學習)
1999.02—2000.08 大興安嶺地區團委副書記
2000.08—2003.01 團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其間:2002.05—2002.12掛職任最高人民檢察院職務犯罪預防廳副廳長)
2003.01—2008.05 團省委副書記、黨組成員,省青聯主席(2002.07—2005.07中央黨校經濟管理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
2008.05—2009.02 團省委書記、黨組書記,省青聯主席
2009.02—2011.01 團省委書記、黨組書記(2006.04—2009.12中國農業科學院研究生院農業推廣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農業推廣碩士學位)
2011.01—2011.04 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候選人
2011.04—2016.12 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09—2014.03哈爾濱理工大學思想政治教育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獲法學博士學位)
2016.12—2017.01 鶴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候選人
2017.01—2018.12 鶴崗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張恩亮人物事件
張恩亮違紀被查
張恩亮依法雙開
2022年5月17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經黑龍江省委批准,黑龍江省紀委監委對中共第十二屆黑龍江省委委員、鶴崗市委原書記張恩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恩亮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官迷心竅,跑官買官並被騙,搞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購買辦公用房;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借貸獲得大額回報,搞權色、錢色交易;違反工作紀律,違規設立並使用“小金庫”款項;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侵吞、挪用公款,在職務調整、工程項目承攬、項目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涉嫌貪污、挪用公款和受賄犯罪。
張恩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官迷心竅,不信馬列信鬼神,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嚴重違背組織原則,大肆賣官鬻爵,破壞黨的選人用人制度;為官不廉,為政擅權,既想當官又想發財,侵佔國有鉅額財產,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生活腐化墮落,大搞權色、錢色交易,道德敗壞,嚴重破壞所任職地區的政治生態,嚴重損害黨的事業和形象。其行為已嚴重違紀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挪用公款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乃至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極其嚴重,影響極其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黑龍江省紀委常委會會議、黑龍江省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經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後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張恩亮開除黨籍處分,終止其中國共產黨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由黑龍江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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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恩亮一審開庭
2022年6月23日,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鶴崗市委原書記張恩亮受賄、貪污、挪用公款一案。綏化市人民檢察院派員出庭支持公訴,被告人張恩亮及其辯護人到庭參加訴訟。
綏化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04年7月至2021年3月,被告人張恩亮利用擔任團省委副書記、書記,省青年聯合會主席,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鶴崗市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工程承攬、項目資金撥付、人事任免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上述單位或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317萬餘元。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張恩亮利用擔任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379萬餘元。2015年上半年,張恩亮利用擔任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上的便利,將公款人民幣3000萬元借給他人使用,進行營利性活動。2019年5月,上述挪用款項本息已返還。公訴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貪污罪、挪用公款罪追究張恩亮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張恩亮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張恩亮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自願認罪悔罪。
張恩亮一審宣判
2023年2月7日,黑龍江省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鶴崗市委原書記張恩亮貪污、受賄、挪用公款案件一審公開宣判。以貪污罪判處被告人張恩亮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五十萬元;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六百八十萬元;以挪用公款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六年。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七百三十萬元。對查封、扣押在案的被告人張恩亮貪污、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2年5月至2017年3月,被告人張恩亮利用擔任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上的便利,侵吞公款共計人民幣379萬餘元。2004年7月至2021年3月,張恩亮利用擔任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黑龍江省委員會副書記、書記,黑龍江省青年聯合會主席,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鶴崗市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職權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在人事任免、工程承攬、項目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上述單位及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7317萬餘元。2015年上半年,張恩亮利用擔任黑河市委副書記、市長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計人民幣3000萬元,數額巨大,進行營利性活動。
綏化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恩亮的行為構成貪污罪、受賄罪、挪用公款罪,應予數罪併罰。張恩亮具有坦白情節,且認罪認罰,犯罪所得被全部追繳,可依法對其從輕處罰。綜合考慮全案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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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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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鶴崗市民兵應急營成立授旗儀式暨整組點驗大會召開-鶴崗新聞網-東北網 .東北網[引用日期2020-11-22]
- 2. [全省新聞聯播]中國共產黨黑龍江省第十二屆委員會委員名單 .央視網 [引用日期2017-05-03]
- 3. 黑龍江省選舉產生50名黨的十九大代表(名單) .黑龍江日報[引用日期2017-05-08]
- 4. 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勝利閉幕 .鶴崗新聞網[引用日期2018-01-05]
- 5. 鶴崗市委書記張恩亮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黑龍江紀檢監察網.2021-05-09[引用日期2021-05-09]
- 6. 鶴崗市委書記李洪國主持召開鶴崗市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會議 .政府官網[引用日期2021-08-17]
- 7. 黑龍江省鶴崗市委原書記張恩亮被開除黨籍和公職————要聞——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中紀委[引用日期2022-05-17]
- 8. 黑龍江省鶴崗市委原書記張恩亮受賄、貪污、挪用公款案一審開庭 .央視網[引用日期2022-06-23]
- 9. 受賄超七千萬元,鶴崗市委原書記張恩亮一審獲刑20年 .新京報社.2023-02-07[引用日期202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