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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思忠
(廣東省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原檢察長)
鎖定
張思忠,男,廣東興寧人,漢族,1963年10月生,廣東省社科院在職研究生,1979年12月參加工作,1985年 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惠州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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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文名
- 張思忠
- 國 籍
- 中國
- 民 族
- 漢族
- 出生地
- 廣東興寧
- 出生日期
- 1963年10月
張思忠人物履歷
1979.12—1982.05 在河源縣糖煙酒公司工作;
1982.05—1988.05 任河源縣檢察院法警;
1988.05—1993.11 任河源市檢察院助理檢察員、副科級檢察員;
1993.11—1995.08 任河源市檢察院反貪局副科長;
1995.08—1996.05 任河源市檢察院技術科副科長;
1996.05—1999.07 任河源市檢察院偵查科科長;
1999.07—2001.09 任河源市檢察院副檢察長;
2001.09—2004.06 任河源市檢察院副檢察長(正處級檢察員);
2004.06—2011.11 任河源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市反貪局局長(正處級);
2011.11—2011.12 任揭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2011.12—2012.01 任揭陽市委政法委副書記、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
2012.01—2017.01 任揭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張思忠人物事件
張思忠違紀被查
張思忠依法雙開
2018年9月30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省紀委監委對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思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思忠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從事有償中介活動,搞錢色交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思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毫無黨性原則,心無敬畏,執法犯法,以權謀私,以案謀錢,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思忠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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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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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召開 .今日惠州網[引用日期2018-05-04]
- 2. 惠州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思忠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18-04-23[引用日期2018-04-23]
- 3. 廣東省惠州市人民檢察院原黨組書記、檢察長張思忠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引用日期2018-09-30]
- 4. 陳奕威當選惠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 麥教猛當選市長 .南方網[引用日期2017-01-11]
- 5. 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任命名單 .中國共產黨新聞[引用日期2017-0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