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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彥

(女版藥家鑫)

鎖定
張彥,山東省醫專高等專科學校中醫藥教研辦公室員工,任大一的中醫講師,曾教過人體解剖學、醫學心理學精神病學,在山東臨沂香榭麗都小區門口撞飛一母女後卻裸體阻攔救人,因此遭到譴責,被人稱為女版藥家鑫。2012年11月12日,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的鑑定結論是“1、急性短暫性精神病;2、無刑事責任能力。”
中文名
張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山東省
性    別

張彥事件描述

女子飆車撞倒母女 ,脱衣阻攔施救被刑拘
女子飆車撞倒母女 ,脱衣阻攔施救被刑拘(14張)
從網上流傳的視頻上看,張彥撞飛人後,情緒特別激動,而撞飛的一位小孩當場死亡,母親被送往醫院急救,尚未脱離危險,而此前張彥裸體攔住救護車的行為真是惡毒,不知道作為一個老師是怎麼教書育人的。張彥已被警方控制接受調查,事件有關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1] 

張彥具體行為

張彥嚴重超速

有目擊者稱,事發當時張彥的車速非常快,甚至讓人誤會司機是否是在小區內飆車。 [2] 
新聞稱,張彥駕駛的車輛將其中一位年幼的女性受害者(僅四歲)撞得飛起,並“越過了2輛停在路邊的車,落在了第三輛車的車底下。電動車被撞成了兩段”。 [2] 

張彥故意撞擊的嫌疑

1、有目擊者認為,事情發生的過程非常快;同時,也沒有目擊者表示看到或聽到事發時張彥採取了剎車動作。
2、視頻中小區路面亦沒有看到剎車痕跡。 [3] 
3、有新聞稱,張彥的肇事車輛撞人後並沒有立即剎車,而是“又分別刮擦了幾輛車後,衝出院子,停在了這條路盡頭的一堵牆下”;“肇事車輛撞到電動車後仍衝出十幾米遠”。 [2] 

張彥阻擾救援

1、視頻顯示,張彥情緒激動(或偽裝激動),並以瘋狂(或偽裝瘋狂)的舉動阻止路人靠近和實施救援。 [2]  一位60多歲的女性目擊者這樣描述張彥當時的行為:(目擊者本人)曾試圖過去勸勸她,被她所説的話嚇得沒敢靠近,“當時她衝我喊,‘小三’,我要殺了你!” [2] 
2、視頻還顯示,張彥肇事(本小節的編纂者對此事件是肇事還是故意殺人仍存有疑慮。但在有關部門的鑑定或判決結果發佈之前,仍然採用較輕的罪名對其進行描述。但這一表述並不是編撰者個人對此事件的定性)後脱光衣服躺在小區公路中央,阻止救護車前往救援。 [2] 

張彥補充語言分析

説出小三這個詞,她似乎想表達自己是某種意義上的受害者,但一般人在這種“激憤”情況下通常會直接説出情敵的名字或侮辱性的詞彙(比如狐狸精一類)。而她選擇“小三”這類抽象的、難以確定具體對象的詞彙,並不利於自己仇恨的表達。小三雖然是俗語,但並不十分適合口語,特別是快速的口語。急於發泄情緒的人一般不太會選擇這樣的説法方式。
張彥使用了“我要殺了你”,而不是“我要殺了她”,或者“我要殺了小三”。“你”作為第二人稱具有非常明顯的指向性。這與前面“小三”的抽象性、模糊性十分矛盾。她應該是想讓人覺得自己把鄰居老奶奶誤認作仇人當面。
此外,被仇恨矇蔽了心智的人,無法對自己的行為進行控制和計劃。所以他們在發泄情緒時一般會使用辱罵和詛咒性的詞句。所以張彥當時神智不清,把前來勸慰她的鄰居老奶奶誤當做小三這個抽象個體,她最合理的表達是“你給我滾”或者“你去死吧”。而不是“我要殺了你”這個帶有明顯行動傾向和計劃性的語句。後者一般是清醒、理智的仇恨者用以自我激勵和明確目標。
綜合以上兩點,本小節的編撰者認為,張彥的這種“激憤”的狀態可能源自偽裝。

張彥故意傷害和殺人

視頻(從約2′12″‘開始’)還顯示,當救助者將受害小女孩抱上救護車後,躺在救護車前的張彥突然從地上站起,快速跑近救護車,並從車輛的側門進入,將受害人抱出,並摔在地上。 [3]  將已獲救的受害人向地面撞擊,這種行為涉嫌故意傷害罪
有新聞轉述受害者家屬的表述,稱,小女孩獲救時仍有呼吸,但被摔擊之後開始“倒抽氣”。 [4]  隨後小女孩在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這應該是一次單獨的故意殺人。

張彥結果

截止到2012年6月27日下午,此事共造成一名四歲小女孩死亡,一名有兩個孩子的中年婦女重傷垂危。 [2] 

張彥行為和精神分析

張彥行為

首先,阻撓施救就是故意殺人,這一點應該是沒有異議的。
受害者家屬表示:當小區居民合力將小女孩抱出車底送上救護車時,張彥迅速爬起來追上去,將小女孩搶過來摔到了地上。這一説法在視頻中得到了證實。 [3]  從視頻中可以看到,小女孩被抱上車後,張彥從地上迅速爬起,衝向救護車,並從側門進入車內,用力將小女孩往車外拉車。拉出車門後將其向地上撞擊。
和阻撓救護車前進一樣,試圖讓已獲救的受害人的受害人脱離搶救狀態,這是一種謀殺(但不一定是既遂)或故意傷害。
和阻撓救援不同的是,張彥將小女孩撞向地面的行動,是更為嚴重的故意傷害。任何一個四歲小女孩在被人抱着用力摔向地面後,都有可能受到很大傷害。更為嚴重的是,受害的小女孩已經是傷者了,並且已經獲救了。

張彥精神和心理狀態

從視頻中可以看出,小女孩獲救後,張彥實施綁架和傷害的行動是迅速、堅決的,並且很可能是清醒的。
從羣眾抱着小女孩經過,到從地上爬起,沒有超過正常人反應和思維的時間。這體現了張彥對受害人狀態的在意和關注。這種持續的觀察、關注應該是在清醒的狀態下才能進行。如果注意力渙散,她就不能及時發現受害人的獲救。
張彥起身後能夠準確地移動和辨別方向;在實施綁架的過程中,能夠有力地和懷抱小女孩的救援者進行爭奪;在小女孩被搶出車門後,迅速地、有力地(而不是呆滯地)、毫不遲疑地將其向地面摔去。這一過程體現出其行為的能動性。
僅就小女孩的救援、綁架和摔打過程來看,張彥應該處於神智清醒的狀態。她注意力集中,對外界信息反應靈敏,有正常的方向感和路線感。
張彥在整個過程中邏輯思維正常:清楚地知道救援者將小女孩抱上車的行動極有可能導致受害人的獲救。在此基礎上,還能夠策劃並實施應對。在起身綁架小女孩的過程中沒有思維渙散或混亂造成的行動遲滯,反而及時、準確、有力、堅決。
在對傷者的綁架過程中,張彥還保持良好的空間感和正確的距離判斷。張彥在與救援者的不斷爭奪中,能夠關注到自己、小女孩、救護車的位置關係,並在達到適當的距離時準確地實施了摔打。在摔打時,如果搶出的距離不夠,小女孩可能會被摔在車內,或部分摔在車內,以至於達不到最大的傷害效果。但如果搶出車門一定距離後沒有實施摔打,又可能力竭而被搶回孩子。
當然,張彥應該沒有考慮到耽擱太久孩子被搶回的情況。她的計劃應該是,一旦把小女孩搶出車外,只要確定了網下摔時能夠保證摔在地面,就立刻實施摔打。當時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小女孩身上,這為她展開偷襲創造了條件。
張彥實施的行為可能是衝動的(當然也有可能是冷靜的),但絕不是神志不清和沒有邏輯的;是有目的,不是無意識的;是不顧後果的,但絕不是“不知道後果”的(最後這一點符合故意殺人的構成要件,即明知行為可能導致受害人死亡)。

張彥最新進展

受害者家屬:看到鑑定結論,我們懵了! [5] 
2012年11月12日,王豔麗的丈夫王樂起接到了臨沂市公安局蘭山分局的鑑定結論通知書,該局聘請有關人員對張彥進行了“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鑑定,鑑定結論是“1、急性短暫性精神病;2、無刑事責任能力。”王樂起懵了——“張彥裝瘋成功了”。
2012年11月19日,憤懣之下的王樂起找到了《新民週刊》,細數疑點,尋求輿論支持。另一方面,事發至今一直沒有接受任何媒體採訪的張彥家屬——二叔張國強(應採訪對象要求採用化名)也首次接受《新民週刊》的獨家專訪,對此前所有的傳聞一一回應、澄清,並列舉了大量事實佐證張彥案發時確實處於精神病發病狀態。
關於張彥案發前的種種異常以及導致其精神失常的可能誘因,家屬們提供了不可謂不“驚爆”的內幕。時隔5月,真相能否釐清?
張彥肇事後被警方以涉嫌“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刑拘。受害人王豔麗的丈夫王樂起透露,張彥被刑拘後,張彥的家屬就提出了精神病司法鑑定的請求,8月9日,張彥的家屬將材料送鑑。王樂起曾提出抗議,認為視頻記載得很清楚,“她就是在裝瘋,鑑定只會拖延時間,只會讓殺人犯苟延殘喘。”警方最終根據法律規定同意了張彥家屬的請求,委託青島市精神衞生中心司法鑑定所對張彥案發時的精神狀態及刑事責任能力進行鑑定,王樂起也表示接受,“我想,她(張彥)也許確實有這方面的權利。我唯一期望的就是鑑定結論能公正公平。”
2012年11月12日,蘭山分局刑警大隊通知王樂起去拿鑑定結論通知書,看到“急性短暫性精神疾病”、“無刑事責任能力”這個結論時,王樂起懵了。“難以接受,我只能説,她殺人後裝瘋,初步裝成功了。”王樂起已經申請到北京、上海等地更高級別、更權威的司法鑑定中心對張彥的精神狀態重新進行鑑定。
記者就“急性短暫性精神病”諮詢了上海市精神衞生中心、上海市精神疾病司法鑑定專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斌。他解釋,急性短暫性精神病是重症精神病的一種,只不過它的發病比較急,病程相對精神分裂症這類慢性精神疾病而言較短,病程短的可能幾周,長的可能幾個月病程。至於急性短暫性精神病的發病誘因,謝斌解釋,精神病的原因很複雜,醫學界很難解釋清楚,不過,如果是車禍刺激不一定導致急性短暫性精神疾病,有明確誘因的,比如刺激原因引發的精神疾病多半是心因性創傷後應激障礙。由於對案情不甚瞭解,謝斌不便對張彥的病情進行確定性的判斷,但他推斷,如果鑑定下來,張彥確屬急性短暫性精神疾病,那麼車禍的發生很可能也與這個精神疾病有關。“也就是説發病在前,車禍在後。”
王樂起對“急性短暫性精神疾病”的專業知識並不瞭解,“張彥是這方面專家,她瞭解。”他堅持認為,張彥是精神病方面的專家,並稱曾走訪過張彥的學生,學生曾作證張彥教過這方面的課程。“事發後一週左右,張彥的叔叔曾親口告訴我母親,他侄女是教精神病學的教師,本想表達侄女素質高,不會無緣無故做不道德的事情,無意透露出她的專業背景。”
由於警方給王樂起的精神鑑定結論通知書只有一張紙,內容僅限結論,王樂起向警方索要鑑定中心出具的完整鑑定報告,“我想看看做出這樣結論的依據。”警方透露附件有20多頁,但依照法律規定不能給他複印,甚至看都不行,“什麼法律規定?”王樂起很不解,由此更生質疑。
王樂起堅持認為,張彥事發前精神一直很正常,兩家在同一個小區生活十多年,張彥給人的印象一直是素質高、有教養。“雖然我們對她瞭解不是很深入,但基本情況還是清楚的,而且,事發後,我們走訪大量的人,也沒有人反映她精神有過異常。”
對於這份鑑定結論,王樂起提出了兩個“疑點”。一個是,10月26日,因為鑑定結論遲遲不出,王家與中央電視台記者一同去青島精神衞生中心司法鑑定所催促,“但張彥家屬居然第一時間知道記者到鑑定中心採訪,他們怎麼知道的?與鑑定中心什麼關係?”王樂起表示,如果沒有這個細節,他們對鑑定結論倒還有幾分相信,但是,他們對鑑定機構的公正性持疑。
另一個“疑點”是10月底,王樂起與張彥的叔叔進行了一個多小時長談,後者表示掌握了大量的人證、物證,好幾十個人可以作證,張彥事發前一天有反常表現。“他叔叔説張彥有四點反常——第一,6月16日案發前一天,張彥在外地參加一個學習班時有誤進男廁等異常表現,當夜12點被家屬接回臨沂;第二,案發當天早晨,張彥送女兒參加乒乓球比賽,下車後抱着女兒轉了三圈;第三,張彥送女兒去比賽時是司機開着她家的車去的,司機返回時,張彥拔腿追自家的車,並且張彥回家拿衣服,不走正門,卻在牆頭練瑜伽,還把鞋子脱了扔到院外;第四,張彥事發前下樓道時把自家存摺等都扔到了外面。”
王樂起認為這些解釋都太牽強,不足以證明張彥案發前精神失常,“她的這些表現很可能就是與丈夫有小三,兩口子鬧彆扭導致的。”令王樂起生疑的是,當時鑑定結論還沒下來,張彥的叔叔就已經跟他表示,這些大量的證據已經被警方採信了。“我聽説,張彥的叔叔帶着這些證人去刑警隊作證,對這些證詞我們認為缺乏公正性。”
對於張彥的行為,王樂起堅持認為是“小三”問題引發婚姻危機,情緒失控,報復社會,繼而裝瘋躲避擔責。
肇事者家屬:案發前她已發病,曾多次裸體
記者隨後採訪了張彥的二叔張國強(應採訪對象要求採用化名),這是事發至今張彥家屬首次露面接受媒體採訪。
張國強告訴記者,由於張彥的父親偏癱在牀,母親經受不住沉重打擊,丈夫劉振早前做過開顱手術、性格內向、不善言語,因此張彥出事後,一直由他負責相關事宜。“除了張彥肇事屬實外,可以説王家以及媒體所講的一切都是假話,包括小三問題、侄女當天因為兩口子打架跑出來、女婿在事發現場等等,這些傳聞都是假的。兩口子感情非常好,壓根就不存在小三一説。”
張國強語氣很沉重,表示張家對給王家造成的傷害“全家懺悔、應該懺悔、必須懺悔。我事發後就説過,我這個侄女是什麼責任就應該承擔什麼責任,但你要説我這個孩子有多壞,我不能接受,她真的是一個本質很好、很優秀的孩子”。至於張彥為何有如此反常的舉動,張國強認為司法鑑定報告是“鐵案”,“失控是精神失常的失控,不是情緒失常的失控。”
對家族成員有無精神病史,張國強透露,張彥的姑奶奶有精神障礙,且親叔叔就因抑鬱症30多歲自殺而亡。他認為張彥精神失常可能是生活、工作中長期集聚的壓力所致,張彥排行老三,上有一個哥哥、一個姐姐,父親偏癱,姐夫已去世,姐姐至今沒有走出陰影,“張彥又有兩個孩子要照顧,而我這個侄女婿劉振唯一的毛病就是不太顧家,好玩。”
依這位二叔的觀察,張彥2012年6月16日之前精神一直表現正常,雖然從小她的性格就顯得有些偏執。
6月12日,張彥出差參加一個當地日趨活躍的某“學習班”,對這個學習班的情況,張家人其實不是很清楚,只是聽説這是一個很大的公益組織,培養人健康向上、助人為樂的精神,從心理上修復學員的不足。張彥通過兒子所在的託兒所的張院長介紹參加了該學習班,走前還讓母親放心,説自己學好去了,學習期間也多次與家人通話,一切都表現正常。但參加學習的最後一天也就是6月16日,張彥突然一反常態。
張國強介紹,張彥在這一天下午突然對着講師傻笑、模仿學員的動作,課後在女廁所與人打架,之後又跑到男廁所。“更嚴重的是,課程有一個設置是大家閉目聽一首歌,大家都閉目時,她突然把自己衣服脱掉了,至少5個同學可以作證。你説她精神正常嗎?!”
得到學員通知後,家屬連夜趕至學習班所在地將張彥接回了臨沂,當時已經發現她不太正常,摟着同學説“我害怕啊!”先是不肯上車,上車後又不吭聲,而且把鞋子脱了扔在車上,“發病後就一直不肯穿鞋。”劉振當時不在家,張彥的母親在家幫她照顧孩子,但回到家後的張彥卻要求把自己筆記本燒掉。“這個筆記本里面簡單地記錄了學習的內容、方法,勵志的口號等等,最重要的是留下了同學的電話。由此我才有了這些證人。”張國強回憶。
張彥再次將衣服脱光躺在地上,母親最初以為她要洗澡,但看她眼睛發直,打了她一耳光,質問女兒是否幹了什麼壞事,結果這一巴掌下去,張彥又恢復了正常,“媽媽,對不起,我洗澡去。”
2012年6月17日早上,張彥送女兒參加乒乓球比賽,朋友開車送的,車上,張彥突然大口喘氣,朋友為此很驚愕,但張彥隨即解釋説:“沒事,我練瑜伽練瘋了,你不害怕吧。”之後,卻又將鞋子脱下來扔到副駕駛位置,赤着腳。回家後,張彥的表現也不正常,坐在婆婆家門口柵欄上足足五六分鐘,喃喃自語,誰也聽不清內容,再次脱鞋、赤腳。“她的精神病不是裝的,而是持續在發作。”張國強解釋,張彥赤腳從婆婆家走回自己家後,對母親説家裏所有東西都是假的,嚷嚷着要扔掉,母親無法,只得依她將這些東西裝了四個包,包括存摺、金銀首飾、化妝品、人民幣。“她又拉着我大嫂的手説,媽媽快走,咱家要出大事了。趕快趕上前面那部車啊!”
母親以為兩口子打架了,張彥要去追劉振,沒想到是精神失常,下樓時,張彥將4個包一下子扔了出去。此後就出現了目擊者所看到的張彥胡亂拉小區內停着的幾輛轎車車門的情形,“當時被別人理解為情緒失控,實際是精神失常,一上車,就猛地將油門踩到底,進入飆車狀態。”張國強認為,張彥不可能是故意衝着王豔麗母女去的。
慘劇發生後,張彥曾兩次掐着母親的脖子,掐得脖子發紫,幸被保安及時制止,家屬介紹,在做筆錄時,她如此解釋,“沒有掐我媽媽,我耳邊有一個聲音告訴我,媽媽身上有小鬼,我是在救她。”
有目擊羣眾説曾聽到張彥説“氣死我了!”並揚言要殺了小三,對此二叔表示他不是很清楚。二叔介紹,外界通過視頻看到張彥裸體阻攔救援,搶受傷的孩子,其實視頻只是記錄了事件的一個片段,此後她又赤身裸體跑到了另一户與她私交甚好的居民家,這户家庭的男主人在家,為此很尷尬,找來衣服幫張彥裹體並安慰她,但此時,張彥卻撲向這家的孩子,差點把人家孩子掐死。 [6] 
調查:神秘的“學習班”
肇事後,因為發現張彥沒有正常的情感反應,張家人這才意識到張彥可能出了精神問題,當天下午他們將張彥送至臨沂當地的精神病院,第二日中午張彥被警方帶走,醫生在診療書上寫明三條:應急性反應症,協助公安出院調查,建議進一步進行系統治療。據家屬反映,張彥被帶到派出所後,曾如釋重負對照顧她的家人説這裏好,小鬼進不來,倒頭便睡。
張彥被羈押在看守所,5個月以來,家屬一直沒有見過她,也不知道她的精神狀況如何,他們曾申請讓張彥接受治療,但警方要求他們出具相應的證據。“我們沒有請律師,曾諮詢過,但費用嚇死人。”張家人承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面對網絡上的口誅筆伐,張家選擇了沉默,不接受任何採訪。
那麼,張彥到底參加了一個怎樣的“學習班”,在那裏又有着怎樣的經歷與表現,而這些與她急性短暫性精神疾病又有着怎樣的關聯?這成了張家人心裏最大的一個疑團。
記者根據張家人提供的線索調查發現,這個“學習班”實際由一家臨沂本地的企業管理諮詢公司組織,查閲該公司網站,記者發現其顯目位置有“導師介紹”,點開鏈接,見到“國家認證系統排列指導師、簡快身心積極療法執行師、生命成長教練……”等內容。
張彥參加的應該是“領袖素質訓練”,而領袖素質訓練課程則宣稱通過三個階段的體驗訓練:發現自我、超越自我、實現個人及團隊的目標,使學員的綜合素質和領導能力得到提高。課程的天數,第一階段4天3夜,第二階段5天4夜,第三階段108天。
記者找到一位不願透露姓名、與張彥同期的學員,他透露,張彥參加的是第二階段的訓練,但對訓練的內容、方式等核心信息,該學員拒絕透露,只是告訴記者,張彥在“發現自我”、“超越自我”的過程中一直“不冒泡”。所謂“不冒泡”,就是張彥不像別的近70個學員那樣將心靈深處敞開,因此導師無法“連接”開導她。其他學員也曾試圖幫助她“打開”,但沒有成功,至於幫助的方式,這名學員同樣拒絕透露。
在訓練期間,學員們每天睡覺時間很短,最後一個晚上一點沒睡,這也是國內類似培訓機構鍛鍊意志的課程模式。不過,他很肯定地告訴記者,發現自我、超越自我的過程中,沒有任何挑戰道德、法律底線的方式。16日下午,張彥出現脱衣赤裸下身、傻笑、進男廁等一系列精神失常行為,這名學員親眼目睹,但他認為張彥的失常與學習班無關,因為其他人都沒有出現問題,都成功實現了“超越自我”。
張國強事後也曾對該“學習班”進行過調查,結果發現,這個組織確實曾多次組織成員在臨沂地區開展慈善活動,有些活動現場甚至還有臨沂當地的領導參加。他懷疑學習班的培訓方式、勵志方法是否存在超負荷的情況,但可惜,接觸到的學員都對此諱莫如深。“那麼多人蔘加學習後都説意志變得更加堅定,都沒出事,唯獨張彥?我真沒法解釋。”
2012年11月19日下午,王樂起前往臨沂市公安機關繼續索要完整的鑑定報告,警方着重向他介紹了張彥事發前參加“學習班”的情況,已計劃對該“學習班”進行調查。
王樂起首次獲悉這個情況,感到十分意外。記者向他介紹了張家的上述陳述後,王樂起表現更為驚訝。當天晚間,王樂起通過關係找到了一個曾在該“學習班”學習的朋友,通過悲情陳述打動了對方,這名朋友認為張彥在學習班脱衣服不是失常的表現,因為學習班的超越自我的課程設置中就有個內容——脱衣服,導師有男有女,吩咐男女學員幹一切平時不敢幹的事情,比如脱光衣服、跳舞、擁抱在一起,與導師“交流”,越是敢“打開”越是能超越自我。
至於“打開”與“交流”的具體內容這個學員不願意透露,並建議王樂起如有興趣可以自己報名學習,但報名有嚴格的資格審核,學習過程中導師會沒收學員手機,不許拍照、錄像。“學習進入第三階段還會要求學員到街頭募捐,短時間內要求募捐幾十萬元,湊到500萬元後,300萬元用於慈善捐助,200萬元留作管理費。”王樂起認為這個組織對外極其神秘,大有問題。
不過,王樂起仍堅持要去他信任的鑑定機構重新鑑定張彥是否真病。“如果真有病,我也很想弄清楚跟那個學習班有什麼關聯?誰該為這個悲劇負責?”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