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張小剛

(廣東省國資委原黨委副書記、巡視員)

鎖定
張小剛,男,1959年1月出生,漢族,廣東廣州人,在職研究生,1976年9月參加工作,1993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國資委黨委副書記、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2020年6月,張小剛被開除黨籍。 [1] 
中文名
張小剛
國    籍
中華人民共和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廣東廣州
出生日期
1959年12月
畢業院校
中山大學

張小剛人物履歷

1976年09月,在惠州二中任教師;
1978年09月,在中山大學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讀書,獲文學學士學位;
1982年08月,任廣東電視台記者;
1986年07月,歷任中新社電影聲像部編導、中新社廣東分社經濟採訪組組長、中新社惠州支社社長;
1995年02月,掛職任湛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6年01月,任湛江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6年07月,任湛江市政府副秘書長;
1999年11月,任湛江市政府副秘書長,市經濟技術協作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湛江市委駐湛單位工作委員會書記;
2002年11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正處級);
2003年02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5年06月,任湛江市霞山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7年01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霞山區委書記(期間:2008年3月至2010年6月參加中山大學管理學院研究生班學習,獲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
2007年02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紀委書記;
2014年04月,任廣東省紀委委員,省國資委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省監察廳派駐省國資委監察專員 [2] 
2016年06月,任廣東省紀委委員,省國資委黨委副書記,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組長;
2016年11月,任廣東省國資委巡視員、黨委副書記,省紀委委員、省紀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組組長;
2018年02月,任廣東省國資委巡視員、黨委副書記,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組長;
2018年07月,任廣東省國資委巡視員、黨委副書記;
2019年03月,退休。 [3] 

張小剛人物事件

張小剛違紀被查

2019年12月9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國資委黨委原副書記、省紀委監委駐省國資委紀檢監察組原組長張小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張小剛開除黨籍

2020年6月30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國資委原黨委副書記、巡視員張小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小剛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借公務差旅之機旅遊或者以公務差旅為名變相旅遊,安排民營企業主為其建造農莊供其享樂;違規收受禮金、從事營利性活動,搞錢色交易;無視組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建設工程項目承發包;甘於被“圍獵”,大搞權錢交易,在案件查辦、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張小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小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的退休待遇;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