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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兵

(廣東省梅州市商務局原副局長)

鎖定
張小兵,,男,漢族,1967年11月出生,廣東省興寧市人,大學學歷,1989年7月參加工作,1994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廣東省梅州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 
2018年7月,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2] 
外文名
張小兵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日期
1967年11月
出生地
廣東省興寧市

張小兵任職信息

1989年7月至1998年12月,在梅州市化工礦產實業公司冶煉化工廠工作;
1998年12月至2011年7月,在梅州市金雁實業集團公司工作,歷任副總經理、黨委副書記、總經理、黨委書記;
2011年7月被免去梅州市金雁實業集團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職務;
2012年2月至2015年1月,任梅州市對外貿易經濟合作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2015年1月任梅州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 

張小兵人物事件

涉嫌嚴重違紀違法
2018年3月,梅州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梅州市金雁實業集團公司原總經理、黨委書記張小兵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3] 
雙開
2018年7月,日前,經梅州市委批准,梅州市紀委監委對梅州市商務局原黨組成員、副局長張小兵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張小兵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違規設立“小金庫”,賬外經營國有資產;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小兵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法律意識淡薄,經濟上貪婪,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以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市監委委務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小兵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錢款移送有關國家機關依法處理。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