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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子榮

(原太原學院黨委副書記)

鎖定
張子榮,男,漢族,1961年1月生,山西臨汾市人,法學博士,1984年8月參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太原學院黨委副書記。
2017年9月,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被依法雙開。
中文名
張子榮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山西臨汾市
出生日期
1961年1月
畢業院校
復旦大學

張子榮人物履歷

1984年07月—1994年07月,山西省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科研組織處、文化研究所、政法研究所科研人員;
1994年08月—1998年12月,山西省社科院歷史研究所現代史研究室主任(副處級);
1995年10月—1998年12月,文水縣人民政府副縣長(掛職);
1998年12月—1999年04月,山西省社科院院長助理(正處級);
1999年04月—2002年03月,公安部管理幹部學院山西分院、山西省人民警察學校院(校)長助理;
2002年03月—2005年09月,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黨委委員、副校長;
2005年09月—2016年09月,山西警官高等專科學校黨委副書記、校長(副廳級)。 [1-2] 
2016年09月—2017年7月,太原學院黨委委員、副書記。 [3] 

張子榮人物事件

2017年9月,經山西省委批准,山西省紀委監委對太原學院原黨委副書記張子榮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張子榮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經集體研究,個人決定重大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鉅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張子榮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西省紀委監委會議研究並報山西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張子榮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 [3] 
參考資料